为扎实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县委政法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于5月27日至5月31日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对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任务清单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有力推动了专项斗争的开展。在线索摸排方面。截至目前,共收集、摸排、核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489条(其中群众举报129条);
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公安机关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7条,纪委监委向公安机关移交问题线索3条。在依法打击方面。侦办涉黑涉恶犯罪集团、团伙案5个,其中涉黑犯罪团伙案1个、涉恶犯罪集团案1个、涉恶犯罪团伙案3个;
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立案47起,破获46起,刑拘148人,批准逮捕68人,起诉5件19人,一审判决1案3人。在深挖彻查方面。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40件,目前已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保护伞”2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4人。在组织建设方面。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32个,对全县1372名在职村干部开展“八联审”,处置违纪违法和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10人。在综合治理方面。各单位结合职责职能,召开会议研究制订专项整治方案。专题研究部署本辖区、本领域、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共计开展专项整治89项,对行业领域乱象进行了有效整治。
从专项整治、落实中央16督导组督导整改意见和近段专项斗争开展的情况来看,部分单位存在领导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高、工作进展不快、工作质效不高等问题。具体情况是:**没有召开专题会议或没有专题研究部署。***没有制定落实中央16督导组督导整改意见工作方案。***落实中央16督导组督导整改意见工作方案没有下发到村(社区)。***落实中央16督导组督导整改意见工作方案没有下发到二级机构。****落实中央16督导组督导整改意见工作方案以文件制定文件,可操作性不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效果不明显,没有阶段性小结。***没有认真开展线索排查,到目前仍没有线索。***线索交办件办理进展迟缓。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全面推开进入了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中央16督导组督导整改意见,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务必做到:宣传发动再深入,持续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案例、案件特别是群众身边的小黑小恶案件进行宣传报道,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中央督导整改任务再压实,针对中央督导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内容、要求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逐个分解任务、逐个制定方案、逐个明确完成时间、逐个压实责任。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到位,确保整改落地见效。线索摸排再加责,县扫黑办将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健全问责机制,对线索摸排不彻底、有明显涉黑涉恶线索不上报的单位,坚持严肃问责。台账资料再完善,严格按照省、市扫黑办的要求,将所有资料台账分类归档,做到日清周结月归总。特别对中央16督导组督导整改意见要逐一对应完善台账资料。专项整治再部署,重点突出城乡秩序整治,继续组织有行业监管职能的单位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新有针对性制定整治方案,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展开多轮次的专项行动,确保整治乱象见实效。打击处置再严厉,对黑恶势力坚持打早打小打彻底,进一步深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县扫黑办将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方案、采取措施,开展为期3个月(5-7月)的新一轮打击行动,特别是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认真落实“一案三查”的要求,坚决打深打透。综合治理再发力,把重点放在软弱涣散村、挂牌督办村和挂牌整治部门治理上,力争按要求整治整改到位,顺利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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