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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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监委报告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牢记************殷切嘱托,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来抓,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坚持“跟上、盯住、办好”,尽锐出战、精准发力,实现4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4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XX这个全区脱贫攻坚主战场上书写了减贫奇迹的精彩篇章,在XX的发展历史进程中留下深刻的印记。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找准人大履行职权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依法履职,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法治保障、监督推动、代表参与的作用,对脱贫攻坚落实情况跟踪问效,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力支持了脱贫攻坚战,为首府XX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出坚实力量。

监委是在党的领导下,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的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监委的第一属性、根本属性。2018年1月22日,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2月13日,12个县(区)全部完成组建挂牌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三年多来,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市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监委始终牢记政治属性、政治使命、政治职责,坚持把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强化使命担当,既在“专”上做文章,又在“治”上下功夫,坚持稳中求进、一体推进、精准施策,以有力有效监督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一、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的主要情况

三年来,市监委全面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坚决扛起职责使命,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监督调查处置,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雷霆之势,拍“蝇”打“鼠”,全力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质量开展。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153条,给予政务处分208人,涉及处级干部4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0人。

(一)突出专班专治,形成上下贯通联动的监督局面

认真贯彻落实************对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坚持“核心在专、重点在治”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统筹、压茬推进。坚持专班管理,把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单列出来专门抓,市、县(市、区)逐级成立监察监督领导小组,从扶贫责任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确保监察监督长期有人抓、有人管。坚持专项施治,逐年制定年度方案,创新推行“7+2”机制,推动监察监督更加科学、精准、有效。聚焦脱贫攻坚“四大战役”推进情况,对57个重点村“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开展暗访,全面排查工作短板、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1个。坚持以上率下,市、县(市、区)监委领导班子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定期带队深入县乡调研督导,共蹲点1289人次、发现问题1066个。市监委实行清单化监督模式,每月印发重点监督任务清单,统一监督方向、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扛责、精准履责,形成齐步跟进、同向发力、逐级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精准施治,构建“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格局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坚持“抓系统、系统抓”,创新实施扶贫领域“九项重点任务”专项整治,督促扶贫责任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形成首府特色、XX经验。突出重点整治,对医疗、教育、住房“三大保障”,残疾人补助、民政补助、农业补助“三大政策”,易地扶贫搬迁、特色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三大项目”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责任弱化、监管泛化、落实虚化等突出问题,推动脱贫攻坚政策精准落地、项目精准安排、资金精准使用。突出整体谋划,把行业专项整治放到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脱贫攻坚督导等反馈问题整改中谋划推进,各级扶贫责任单位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开展检查3003次、检查项目12468个、检查资金119.6亿元。突出协同联动,制定派驻机构与扶贫责任单位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线索排查、联合监督责任要求,着力解决联合监督协调不够、合力不强等问题,各级扶贫责任单位检查发现问题643个,移送问题线索296件。

(三)深化“三不”机制,全面提升治理腐败综合效能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将惩治贪腐与扶贫领域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严肃教育贯通起来,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严”的主基调,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性质严重和查办阻力较大的案件直查直办372件、提级审理308件。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这个点”,聚焦“关键少数”和具有资金使用分配权、项目设施和产业项目决定权的关键岗位,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503件,查处并通报曝光了江南区苏圩镇财政所原所长覃文宁贪污财政资金、武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主任科员梁永江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马山县周鹿镇智超村村委会主任黄玉照、副主任黄冠新收受危改户和低保户好处费等一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典型案件。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聚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扶贫审计、“四合一”实地考核、脱贫攻坚综合性大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开展监察监督,推动实现整改完成率达100%。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县、乡、村三级公开”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基层“三公开”的监督指导,促进扶贫项目公开化、透明化。注重在“小切口”做“大文章”,聚焦社会经济组织违规获取扶贫财政补贴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46个,立案10件,清退财政补贴54.63万元;紧盯违规办理残疾人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问题838个,督促残联部门建立制度机制19项。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出台《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编印工作手册,实行一月一检查、一整改、一统计、一排名、一分析、一通报等“六个一”工作模式,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印发监察建议书145份,督促制定和完善制度84项。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313批654起,组织公职人员旁听典型案件庭审3500人次,开展警示教育689次,打造XX廉洁文化主题园,培育首府廉洁文化品牌。用好宣传主阵地,在***、自治区等媒体刊发脱贫攻坚稿件326篇,深挖亮点、推广经验、树立典型,讲好XX脱贫攻坚监督故事。

(四)坚持宽严相济,激励扶贫干部担当作为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规范实施监督执法,做到监督有力度、问责有精度、执法有“温度”,激发扶贫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坚持抓早抓小。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把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摆在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突出位置来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情节轻微、不需追究责任或有苗头性问题的,及时红脸出汗、拉拉袖子,发挥监察监督的正能量、正效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64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人员总数82.97%。加大容错纠错力度。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配合市委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失误错误和违规违法的政策界限,在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上下功夫,为133名干部澄清正名、对77名干部容错免责、对1329名干部进行回访教育,让扶贫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严格依法依规。认真执行监察法、政务处分法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XX市监察委员会议事决策工作规则(试行)》《XX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编印《监督执纪执法常用文书模板汇编丛书》,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六个一”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一批案件获评全区“双十佳”精品案件。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县(市、区)管辖的122个乡镇(街道)全部派出监察办公室,基层监察机构履职更加有力。

二、工作体会和主要问题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市扶贫领域监察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靠的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靠的是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的正确领导,靠的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靠的是各扶贫责任单位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同时,也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和帮助,我谨代表市监察委员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三年多的监察监督工作,尤其是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有四点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和使命。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对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政治立场,全面有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两个维护”贯穿监察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扶贫领域发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啃食的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切实解决好扶贫领域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

(三)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监察机关的权力由宪法和监察法赋予,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必须增强法治意识,始终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察监督工作。

(四)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标本兼治。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既涉及纵向的市县乡村,也涉及到横向的各职能部门。必须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加强与扶贫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推动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司法监督等协同发力,一体推进建制度、促管理、改作风、强监督,更好发挥监察监督综合效应。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监察监督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期盼、新时代新征程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面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任务,我们还需要应对和解决不少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监管任务依然艰巨。工程项目仍然是当前腐败问题易发高发领域,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操纵规避招投标问题存在监督难、难监督的廉政风险,小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利用竞争性招标、议标特殊政策搞内外勾结、利益输送问题仍有存在,农村集体“三资”、村级小微权力廉洁风险隐患较大。

二是监管责任落实还有差距。有的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够到位,排查问题线索主动性不强,没有对行业系统内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有的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有的发现问题不报告、不移送,“抓系统、系统抓”工作不够深入。

三是基层监察队伍能力水平亟待提升。监察法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办的教育、文化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都纳入了监察范围,乡镇监察对象大幅增加,乡镇监察干部面临的监督范围、监督内容更广,监督工作任务更重,基层监察干部还存在履职能力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等现象,导致一些监督仍浮于表面,难以适应形势要求。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对我们做好监督工作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牵头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专题调研,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掌握全面工作情况。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我们诚恳接受,并进行了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将在今后开展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随着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察监督,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委监督工作的重点。面对新目标新征程,市监委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七一”重要讲话和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新的起点上谱写高质量监督护航乡村振兴的新篇章。

(一)加强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围绕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监督推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重点政策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任务落地见效。围绕《XX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认真研究重点帮扶新政策、新要求,采取有效管用措施,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塑造乡村“形、实、魂”上持续发力,将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形成的经验做法予以深化运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一体推进基层腐败惩治和长效监督机制建设。持续深化专班专治、“抓系统、系统抓”,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因时因势调整监督重点,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紧盯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投入、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民生领域啃食群众利益、利用国有“投资平台公司”搞利益输送、侵吞公共资产等4类重点案件,发挥震慑效应。持续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加强与人大、财政、司法、审计的协作配合,健全协同高效监督体系。完善基层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推进乡镇监察办公室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公示公开、提级监督机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动基层干部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公正用权。

(三)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察队伍。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创新模式、精准施训,提高专业化水平,更好履行监察职能。严格执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监察权力内部监督制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充分发挥市监委特约监察员作用,对有法不依、执法违法的监察干部坚决查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站在“两个xx周年”的历史交汇点,市监委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周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凝心聚力、担当实干,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推动首府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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