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 (30篇)(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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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  (30篇)(全文完整)

 

    繁峙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5繁峙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9繁峙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坡改梯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13繁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劳动技能培训及就业情况的调研报告 15繁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19繁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4繁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工作的调研报告 27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区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30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黄山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43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黄山市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48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54黄山市人大常委关于全市促进家庭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 60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法院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66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72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79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86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94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研学旅行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101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108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113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119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126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自然保护地保护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133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140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146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153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2020年度及“十三五”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159宁波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度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17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关于开展“我看建党百年新成就”的调研报告 186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194

 

繁峙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年08月03日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7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素珍带领县人大财经委和财工委委员组成调研组,就我县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今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税部门全力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加强收入组织,克服政策性减收增支等诸多困难,突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重点,不断优化资金调度,科学调整支出结构,圆满完成了财政收支“双过半”,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总体看,上半年预算执行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一)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

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0681万元,占全年计划42200万元的72.70%,超进度22.70个百分点,超收958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4733万元,占计划32200万元的76.81%,超进度26.81个百分点,超收863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948万元,占计划10000万元的59.48%,超进度9.48个百分点,超收948万元。

(二)税收收入增幅较高

经调研,今年1-6月份,全县税务局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34家,总金额54874万元,占税收总额的72.3%,县级收入16730万元,占税收总额的22.05%,拉动县财政收入明显。

(三)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456万元,其中全县“民生支出”10934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3.82%,全力保障了重点民生事业的支出。

二、财政预算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虽然我县上半年在财政预算执行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一)收入总量仍然偏小,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除保工资、保运转后,县级财政可用资金十分有限。加之受安全事故的影响,现阶段省内矿山企业都进行了停业安全整顿。我县纳税500万以上的34家企业,其中铁矿、金矿相关企业22家,势必影响下半年公共预算收入。

(二)支出压力不断增大,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我县保障机构运转的资金需求量大,优先安排重点民生工程、各乡镇整村提升、土地增减挂项目、扶贫项目和债券的还本付息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支付,使得政策性、刚性支出的持续增加,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三)地方债务数额较大,政府还债压力很大。截止6月底,全县现有政府债务余额达151064万元,政府还债压力大,财政运行面临的风险度提高,务必引起全县上下的高度重视。

三、几点建议

(一)要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目标任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性,细化措施,严格依法治税。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算目标顺利完成。同时,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抓好宣传,积极帮助、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扶持企业发展。

(二)要狠抓财源建设,增强发展后劲。在保稳定、保民生的基础上,要重点突出“保增长”,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因地制宜的招引符合我县产业规划、可持续发展的优质项目,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培育后续财源。另外也要继续争取***及省级财政补助,扩大上级转移支付规模,增加可用财力,缓解我县财政压力。

(三)要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预算。认真执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依法理财;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如需调整预算,应适时按程序报批,尊重预算的法定性,增强预算的执行力;要继续从严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中一律不追加和调整部门“三公”经费,年底预算结转结余按规定回收。同时,要建立政府性债务应急管理机制,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另外,随着与省市人大、县财政数据联网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全面、准确、及时推送相关数据和信息,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提供技术支撑。

繁峙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年08月03日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7月22日,县人大财经委、财工委委员组成调研组深入鑫友矿业有限公司、奥博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等项目基地,就我县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的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省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保持稳定,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增长态势,发展质量继续提升,经济运行呈现出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基本态势。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执行情况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表现出以下特点:

1、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较快。上半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44亿元,同比增长22.8%,全市排名第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8亿元,同比增长38.44%;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农业生产基本稳定;工业生产保持增长,上半年实现规上工业增速28%,全市排名第5;消费潜力继续释放,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3.4亿元,同比增长36.3%;居民收入逐年提高,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785元,全市排名第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0元,全市排名第2。总的来看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较去年均有提升,经济稳中向好,高于年初预期,为实现全年目标和“十四五”开局打下了坚实基础。

2、重点项目进度良好。今年全县重点工程项目183个,其中续建项目73个,已全部复工;新建项目110个,已开工89个,开工率81%。19个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124.8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09亿元,1-6月份完成投资17.36亿元。1-6月份,“七个一批”项目建设总体排名全市第3。从总体推进情况看,项目进展较为理想,年内可完成预期目标。这些项目的达产达效,势必为我县的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3.惠民实事扎实推进。今年以来,我县大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代农业发展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精准实施培训,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深入;继续坚持教育优先,进一步改善教育基础设施,为提高教学质量做好了保障;继续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提质增效年,积极推进医疗事业发展;认真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城市载体功能日益完善。

二、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总结全县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我们看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重点项目,保持了经济平稳运行。但问题和困难也比较突出:但仍存在投资持续较快增长动力不足,重点项目快速推进难度较大,社会事业发展存在短板等问题。

三、建议

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招商引资,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开办事指南、明示办理流程、统一申报材料,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积极宣传惠企政策,强化服务,常态化跟踪对接,全力推进招商线索项目和已签约项目落实。继续加强要素保障,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沟通协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创新思路,激活消费潜力,拉动全县经济向好发展。

(二)强化制度执行,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以“抑尘、治企、增绿”等有效措施,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持续推进造林、清河工作;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持续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续抓好扶贫项目建设、稳定增收、特殊困难群体保障等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三)加快项目建设,支撑“六稳”“六保”落实。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落实责任,加大协调督促力度,确保未开工的重点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的项目加快复工进程,并按节点推进,使项目尽早投产。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各个项目顺利实施,为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四)强化民生保障,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深入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问题,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采取更有力措施推出更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研究利用好财税、土地、金融等上级政策,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强化计划报告的执行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繁峙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坡改梯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年06月03日

为全面了解我县坡改梯项目建设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5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军带领农工委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深入繁城镇泽萌泉村、砂河镇松庄村就全县坡改梯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把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作为贫困村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控制水土流失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生态经济、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利保障。

2017以来总投资5818万元,共实施坡耕地改造3.9万亩,其中包括2020年度实施的15295.2亩,共涉及16个贫困村、2512贫困户、7142贫困人口。孙庄村总实施面积4500亩,周边合计18000亩。项目实施后,根据我县坡耕地与梯田产量数据的多次对比观测,按种植玉米为例,平均每年每亩可增产131.2公斤,总年增产416万公斤,每公斤按1.6元计算,每亩增收210元,总增收665.7万元,使得过去的“三跑田”变为了“三保田”;通过项目的实施,整齐划一的梯田、四通八达的田间道路,有效改善了项目区的村容村貌;另通过开展机械耕种、收割,解放了大量劳动力从事第二、三产业,有力促进了粮食产量的稳定增长和农民经济收入的持续增加。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调研发现农民以耕种为主,所以出现广种薄收,有地就种的普遍想象,对地埂、水保防护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后期管理需进一步健全。目前来看,我县坡改梯项目成效显著,但随着工程建设完毕,加强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后期管护,完善健全后期管理制度是重中之重。

三、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消除农民群众认识上的各种误区。让农民群众从本质上认识到实施坡改梯综合治理是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二)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建后管护工作,确保工程效益持续健康发挥。要探索和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及时总结和推广建设管理的先进经验,完善后期管理制度,结合谁受益,谁管理,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与当地村干部沟通,选择责任心强、觉悟高的村民,进行专业培训,配合相关部门负责日常宣传和监督工作,从而确保工程效益持续健康发挥。

繁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劳动技能培训及就业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年08月09日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7月16日上午,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军带领下,由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和农工委组成调研组,深入县人社局、繁城镇雁头村、下茹越乡福连坊村等地,就全县劳动技能培训及就业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府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将全县劳动技能培训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全力推动,大力实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工作,紧紧抓住脱贫人口、培训持证、技能就业等关键点,研究出台行动计划,召开工作推进会,快速推进劳动力建档领取“电子券”,积极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有序组织返岗就业,确保了全县就业大局稳定,促进了群众技能增收,为乡村振兴、转型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截止目前,全县共组织1.2715万人次参加各种技能提升培训,参训合格人员领取了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取得了丰硕成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还存在死角。调研中发现学员对培训反响很好,但是对“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政策不了解,我们的宣传还有漏洞,要多印发宣传资料,加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保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

二是培训与就业结合不紧,后续就业跟踪不紧,未打造出具有县域特色劳务品牌。培训与就业的联系不够紧密,部分企业“招工难”和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层次偏低,短时间培训后的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不高;对就业引导不足,招聘企业职位要求与技能培训结合不紧,不能很好满足企业需要,也不能很好提供人力资源市场,尤其是劳务输出方面是短板。

三、工作建议

(一)坚持目标导向、全面动员,筑起技能社会新理念。把“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在全县上下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让拥有一技之长、人人持证上岗的新理念深入人心。全县开展“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技能提升培训要突破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对参训对象限制,全力加大职工培训力度,使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对在职职工、新招录员工实现全员培训,参训学员持居民身份证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培训合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真正做到“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提升技能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就业稳定性、加快经济发展。

(二)坚持应培尽培,实现精准对接,构建人才培训新常态。培训对象包括了农村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企业职工等各类群体,基本涵盖了有就业、技能提升需求和培训条件的所有对象,要精准对接劳动力市场需求,选择用工需求量大、急需紧缺的“热门”工种开展高质量培训。培训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根据劳动者需求实施订单、定向、菜单精准培训,为他们精准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就业方面需要进一步精准,加强劳务输出,与省内外用人单位对接,促进我县劳动力实现高质量的就业,加强就业人员的跟踪服务,促进我县劳动力安心稳定就业。

(三)坚持创新发展,实现提质增效,构建技能培训新体系。重点解决“培训目标、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什么人来培训、什么时候培训”等问题。实现劳动力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就业收入水平和就业市场份额,解决劳动者没有技能只能出卖劳动力,赚不到技术工资等就业难题。通过开展冬季农闲等专项特色技能培训,提高了全县劳动力满足当地及周边劳动力就业市场的需求能力。要重点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训高素质农民,实现精准对接,抓实培训这个基础,抓准持证这个关键,抓牢就业这个根本,抓好增收这个目标,把技能提升作为促进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增收的关键举措,使全县广大劳动者“一技在身、一证在手、一条致富成才路在脚下铺就”。

繁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年06月03日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19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素珍带领下,由县人大财工委和财经委组成调研组,深入国网繁峙县供电公司、繁城镇下庄村、光裕堡乡梨峪村农网改造项目现场,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基本情况

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是党和国家立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县政府及电力部门以农村“生活用电得到保 障,生产用电基本解决,同网同价全面实现,农村电网普遍改造”为主要目标,以全面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为抓手,持续加快农电改造建设步伐,不断提升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电力保障。

1、加大项目争取,升级改造步伐显著加快。电力部门抢抓国家实施农网改造的利好时机,积极争取项目投资,“十三五”期间,顺利完成了全县94个村的机井改造工程,实现355眼机井通电,惠及农田7.3万亩;完成中心村改造工程6项,解决12个移民搬迁村供电问题;完成124座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建设工程,实现5.55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全容量并网;完成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11项,实施农网升级改造工程17项。目前,全县农网拥有10千伏农网线路34条,总供电面积2345.23平方公里,直接服务电力用户7万余户,农村电网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2、创新管理模式,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电力部门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模式,积极组织人员力量开展线路巡查、设备维护、应急抢修等工作,在停电告知、送电管理和保修抢修等方面的服务日益完善,供电可靠率逐步提升。同时还加大现代科技手段在抄核表、用电负荷实时监测等业务中的推广应用,积极拓展掌上电力APP、微信、金融机构代缴等多种付款缴费方式,提升了服务效率和质量,减轻了群众负担。

3、强化电路排查,农网安全水平持续稳定。县政府及电力部门始终把安全摆在突出位置,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紧抓线路及供电设施安全排查,积极改造更换老旧线路,全县农网供电能力和安全水平得到极大提升。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调研组认为,全县农村电网改造建设工作在取得突出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是工程建设的外部环境不够顺畅。农村电网改造建设量大面广,特别在线路选择、施工流程设计上很难做到详尽完备,而项目在获得审批后便不易进行变更。由于农网改造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群众对政策的知晓较低,仍有因青苗补偿、线路选址等问题产生阻工现象,给改造施工带来不便。

二是安全隐患问题仍需重视。调研中发现,农网改造国家投资部分的线路大多采用了新型护套绝缘和防漏电设计,但户内线整改与农网改造不同步,因长期使用,老化严重,仍存在安全隐患。另外,“房线”“树线”现象依然没有杜绝,严重影响电力设备安全运行,也存在极大人身安全隐患。

三是城乡供电可靠性仍有差距。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小微企业逐步兴起,农村精密电子加工设备、充电汽车、电子商务在农村不断出现,大型电力生产机械和大功率电器大幅增加,同时农村电采暖及扶贫光伏等分布式电源大面积接入,这些都对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工作建议

1、注重宣传引导,为农网改造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涉及千家万户、方方面面,需要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政府及电力部门在加大对《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同时,也要广泛宣传国家关于农网改造工程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广大群众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切实增强用电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干部群众对农村电网改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关心、积极配合、各方支持的良好局面,为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加强沟通衔接配合,不断完善农网改造规划设计。要加强电力部门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衔接,根据供电能力和群众用电需求,安排好施工次序,充分保障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特别是要做好农网改造和县乡重点项目建设的统筹对接,做到统一设计、一次施工,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另外也要细致做好农网改造项目规划的前期调研选址等准备工作,充分征求当地村干部和广大群众意见,科学设计施工线路和流程,有效规避与群众在占地赔偿、青苗补偿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3、强化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农网建设服务质量。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在确保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优化施工环境、加快施工进度;要针对农村户内线路老化等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积极争取上级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逐步加以解决,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另外电力部门也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优化服务流程,不断增强服务农村和农民的能力,为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致富奔小康提供坚强供电保障。

4、提升改造标准,持续提高农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要不断改善农网网架结构,依托智能化电力设备投入和现代通信技术的应用,全面提升农村电网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同时也要畅通农村扶贫光伏送出、消纳能力,为巩固脱贫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提供持久动力。

繁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年06月01日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安排,5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教工委同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组成调研组,对我县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教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教育与规范并重、激励与约束并举,始终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在强化督导检查、典型示范引领、建立负面清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

目前,我县各学校均已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在寒暑假前,组织全体在职教师签订不组织、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书面承诺书。针对校外无证无照培训机构,2019年来,共摸排出无证无照培训机构30所,其中关停28所,整改完成2所。

二、存在的问题

1、党员教师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足。部分党员教师认为自己和普通教师没有什么区别,没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起不到作为党员教师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

2、师德师风建设体系不完善。师德师风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又复杂的过程,很多学校在教师培训过程中,只注重业务素质的提升,忽视了职业道德的教育。对于教师违背师德师风现象,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也缺少相应的制度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三、建议

1、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思想铸魂,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坚持价值导向,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

2、做好教师法治和纪律教育工作。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为重点,提高教师的法治素养和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尤其是对新入职教师培训。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提醒广大教师坚守师德底线。

3、开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工作。对广大教师而言,影响力最大、最有说服力的还是身边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优秀教师事迹。因此,要坚持“典型引路、榜样示范”,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利用“繁峙名师”“课改杰出教师”“最美乡村教师”等评选活动,总结劳动模范的成绩,交流先进个人的经验,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干有方向。

4、健全师德师风评价体系工作。制定量化而又可操作的师德师风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拓宽师德师风评价渠道,学校在对教师评估的同时,也要参考学生、家长对教师的评价意见,尽可能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完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县教科局、各学校要公开电话、设置信箱,依法依规接受群众监督。

5、抓好青年教师教学指导工作。目前,青年教师在我县教师总数中占比较重,他们思维活跃,与学生更容易沟通,但其在社会阅历、教学经验等方面有所缺乏。学校要通过老带新等机制,发挥传帮带作用,使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教育规律,掌握教育方法,让这支队伍充分发挥教书育人主力军作用。

6、推动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工作。通过开学第一课、教师节主题日等活动,将尊师重教观念渗透进学生的价值体系。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做好表彰奖励,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热情。同时也要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执业权利,保证教师尊严不受到侵害。善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传递教师正能量,让尊师重教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繁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工作的调研报告

2021年06月03日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安排,5月18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平牢的带领下,由法工委调研组,深入县人民法院,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基本情况

诉讼服务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服务群众和服务审判执行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原则,着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开辟了跨域立案、信访接待等14个窗口;努力践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最多跑一次”诉讼服务理念,采取线上2.0诉讼服务体系,提倡网上办案;依托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服务端口,让当事人做到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优质司法服务。总的来说,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工作方面站位高、基础实、服务广、团队强、办理快、满意度高,在全省做出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从调研中看,县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诉讼服务工作社会知晓度有待提升。一些当事人,对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还比较陌生,不能很好利用这些司法资源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2、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诉前调解成功率,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还没能形成有效合力。

3、诉讼服务信息技术应用不够充分。一些当事人对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这些线上自助系统认识不够,诉讼服务仍处于“面对面”模式,不能全面体现诉讼服务便民利民的核心价值。

第三、相关建议

推进诉讼服务建设,是实现司法便民利民、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抓宣传,切实提高诉讼服务社会知晓率。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利用各种电子媒介,广泛宣传诉讼服务工作以及司法便民的规范管理,机制创新做法,提高诉讼服务工作知名度。要以案释法,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在开放、透明的诉讼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抓管理,培养高素质诉讼服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置,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经常对外学习交流,汲取优秀先进诉讼服务经验,从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能力。

3、抓应用,提高科技服务化手段。在坚持现有网络资源的同时,加大信息化软硬件的投入,进一步健全诉讼服务网,整合各种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更多诉讼服务网上办理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为诉讼人提供一体化、全方位、高效率的诉讼服务。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区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2021年04月01日

优化营商环境既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也是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的有效措施,对于推动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通过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召开项目负责人座谈会以及带着问题走审批窗口、进职能部门等方式,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调研。在调研中,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纷纷表示,切实感受到了新区优良营商环境带来的便利和好处。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反映了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就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和努力方向进行了研究和思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01 全区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总体情况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审批部门和窗口单位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和“办事不求人”为抓手,努力打造“极简”政务环境,不断优化营商投资环境,提高行政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工作作风的改善,较好地实现了“先行先试、敢闯敢试”的工作要求。项目建设企业和新落户企业对新区在审批环节、网上办理等服务事项方面普遍满意,整体评价营商环境较好。一是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新区97%的行政许可事项,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为企业快捷高效办理业务提供了便利。二是推行“承诺即开工”,大幅度降低企业成本,压缩审批时限。三是打造企业开办全流程直通车,实现企业注册登记的自助办理、自行承诺、自主申报、智能“秒批”。四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落实,推出39项“套餐式主题政务服务”,实现“办一件事只跑一次,事项再多一次办妥”,有力地推动了“最多跑一次”改革迭代升级。五是构建政、银、企合作的便利化服务体系,实现了“就近办”和“办事不求人”的工作要求。六是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队伍之外再无执法”,建设了“哈尔滨新区审批监管执法一体化综合平台”,实现了审批、监管、执法部门的业务联通,构建全方位政务服务体系。七是实施四小场所“以照为主,承诺代证” 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善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中存在的困难,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八是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解决了过去企业退出市场审批耗时长、环节多、反复跑的问题,减少企业办事成本及行政审批成本,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九是规范了行政审批标准化服务流程,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及“首席服务员”制度,努力转变服务方式,变“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促进便利化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

02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务服务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一是行政审批、管理、服务还需进一步创新和提速。大科学项目办事人员反映,在各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各部门分别要求组件审批,部门之间各自独立审批,企业准备的报批材料大体相同,却要给每个部门都报送一套复印件且加盖公章和法人章。企业认为审批环节多、要件多、时间长;基础公司反映,招投标“评定”分离后,在“定标”环节上需要进一步提速。二是缺少为企业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一口式”服务企业的服务机制,企业为解决一件事要跑多个部门,办事比较难。某集团反映2017年引进上外附属实验学校,因土地征拆问题一直不能供地,延误了项目建设计划。目前征拆已经结束,但土地一直没有挂牌。企业计划今年开工,明年竣工,工期很紧,希望能尽快供地。某热力公司反映,发电燃料为秸秆,需要从农田拉运到企业,10月末为存储期,但目前途经的道路还没有修好,运货的大型车辆无法进入农田,将影响秸秆拉运。某产业园反映施工现场有四个高压电线杆需要尽快迁移,虽然找到多个部门,但因为涉及百姓变压器补偿问题,一直未能解决。以上这些都是企业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时间非常紧迫,但是因为缺少专门为企业服务的部门和“一口式”服务企业机制,缺少跟踪督办机制,导致企业的诉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二)涉企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一是缺少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新区还没有完善的信息化服务平台,涉企政策统一发布、在线检索、申报服务等方面做得不够好。有企业反映,新区“黄金30条”等优惠政策是听说后通过搜索引擎找到的,感觉不够权威和准确,在政策享受方面也缺少一站式申报服务。二是惠企政策宣传不够,还存在重制定轻落实的问题。在座谈中,多数企业反映,对新区出台的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了解得不多,不知道自身是否符合条件以及找谁对接、如何兑现等,能够用好用足的企业很少。这其中有企业自身的问题,但更主要的还是我们宣传解读不到位,细化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在精准对接方面做得不够好,没能对企业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把相关政策向企业宣传好、解释透。三是政府之外的服务还有“短板”。有企业反映,施工单位到银行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需要企业负责人本人携带相关手续到缴存银行进行面试。由于施工企业大部分是外地企业,企业负责人主要在外地工作或者经常出差,专程从外地赶到指定银行参加面试,非常不方便。

(三)全链条政策支持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一是金融创新政策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目前,新区尚未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在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方面还有较大差距。较早进入新区的均信担保公司因资金有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新区企业融资需求。二是扶持政策还需进一步拓宽覆盖面。海凭高科公司、绿菩提食品等企业反映,目前新区给予大项目、大企业的扶持力度很大,但是对小微企业和各类产业园区、创新创业集聚区建设,还缺少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政策,亟待补充完善。三是人才政策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在中国的人口红利逐步消退,人力资本将成为驱动经济增长新动力的形势下,全国许多城市掀起“抢人大战”。各地为争取现存劳动力,新政不断加码,但新区还没有拿出有强大吸引力的“留人”政策。

(四)对政策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为企业解决问题还缺少主动性。一是供热配套费存在重复收取的问题。有企业反映,2017年1月1日前,新并网单位交完政府收取的配套费后,还要按照每平方米52元标准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工程费。2017年1月1日后,根据省里相关文件,在企业交纳的配套费中,供热按照每平方米30元标准收取,企业无需再单独向供热单位交纳费用。但是因政府收取的供热配套费没有投入配套供热工程建设,供热单位没有得到这笔资金,因此,仍然收取52元的供热工程建设费或由并网单位自行建设规划红线外的配套供热工程。虽然这一问题不只在新区存在,市里相关部门也正在进行调研,但是确实增加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企业意见也比较大,应该引起重视,进一步加大对上汇报沟通的力度,促进问题尽快解决。二是收取道路开口费问题。全区城管部门依据2004年市政府相关文件向企业收取开口费(2014年,市城管局又下发文件,对2004年市政府文件的部分标准做了调整)。因为有些省市已不再收取这项费用,有的企业在工程概算中没有此项费用,导致开口费在建设成本中无法列支。据了解,这项费用是全区代市财政征收,如果减免也需要市里同意,但事关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还需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对上沟通汇报。

(五)硬环境建设还不够完善。一是大项目周边环境配套问题。 如宝能集团经贸科技园区项目周边特别是世茂大道(智谷大街——王万铁路段)的环境绿化美化和交通标志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建设都不到位。安装了路灯但是夜间不亮;地下雨水管网不通,造成路面积水和地面下陷;附近的公园初步建成,但管理和维护都不到位。二是电力保障问题。随着环西片区项目增加,电力非常紧张,该片区时常停电,最多一个月停五次,最长一次停电两天,给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带来很大困难。大科学和工大航博两个项目正式用电没有到位。项目场地内部变电所建设完成,具备供电条件,但是红线外正式用电工程始终没有落实,影响到企业工程验收及投产使用。三是道路排水配套问题。华美太古家居广场项目配套市政道路特别是规划43路及污水排水设施没有配建,随着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和小区居民入住,污水排放等问题将成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大问题。绿菩提食品公司市政污水管线没有铺设到企业,企业污水无法排放。四是公共交通保障问题。特通电气公司反映,企业所在地没有公交车,出行十分不方便。还有的企业反映,企业门前有公交车经过,但附近没有站台,乘车也十分困难。

03 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

************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已经取得很大成效,但与企业的期望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近一段时间,国内多个城市发布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政,加快了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步伐。这些都提醒我们,优化营商环境一刻也不能停歇,必须针对目前各方面存在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充分结合发展实际,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和举措,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制定出台新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总体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还不够,影响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还需要进一步破除,在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增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今年1月1日起,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正式实施。《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于去年3月1日起施行。建议新区按照***、国务院和省里的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做好细化、优化工作,制定出台新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一方面,对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建立更加便利的企业服务和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新区对资本和创业的吸引力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部署;另一方面通过规范性文件,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更加安心,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在新区投资兴业的信心。

(二)加快打造更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政务环境是检验营商环境的直观窗口,应继续围绕“高效便利”推进改革创新。一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把企业、群众当作“客人”,站在“用户体验”的角度,从企业、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用心倾听、感受企业和群众的需求。要查找办事流程中存在的痛点和堵点,加大审批服务改革力度和精准度,让企业、群众少跑路;要积极主动帮助企业降低综合成本,让企业少花钱;要加大对企业的关怀,设立专门为企业服务的部门和“一口式”企业服务机制,真正做到企业烦事有人理、难事有人帮,凡事只对一个部门,一口协调解决企业的全部问题。二是进一步实施投资与服务便利化改革。要不断探索创新新的便民利企服务方式,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针对调研中企业提出的问题,建议借鉴外地做法,尽快推行电子材料应用。行政审批部门和申请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使用、制作、形成符合规定要求的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与手写签名、实物印章、纸质证照、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外,行政审批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三是尽快打造新区网上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平台查询新区区情、各项扶持政策等资讯,还可以通过平台申报兑现惠企政策、向区政府提交各类与营商环境相关的咨询、服务、投诉、意见、建议等诉求。区政府要通过平台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研发服务、大数据服务等,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企业提供综合要素服务。

(三)倾力打造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政策持续发力,方能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一是短期帮扶与长效支持相结合。上半年,在抗疫情稳经济的背景下,区政府聚焦企业复工复产,出台了“抗疫温情二十一条”,从多方面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在后疫情时代,面对经济下行和国际贸易环境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应在现有“黄金30条”、“新驱25条”基础上,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为导向,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目标,紧密结合新区实际,持续调整和推出新的扶持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在助推新区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吸引更多的强企业、大项目。二是探索建立企业参与惠企利企政策制定机制。好的惠企利企政策,要让企业“解渴”、让企业受益,让企业家有很强的获得感。因此,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必须扩大企业参与度。要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听取企业的呼声,了解企业的期盼。要建立企业家座谈会、专题会等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向企业家通报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惠企利企政策实施后,还要开展由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参与的政策落实情况评估。三是做好惠企利企政策的精准解读和落实。对国家、省、市和新区出台的政策,都要制定实施细则。可从政府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政策解读宣讲工作专班,对各项惠企政策进行细化,分产业编制操作手册、分产业组织政策宣讲会。还可采取“案例式”方法,从各产业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详细解读其可以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将其作为示范进行宣讲,其它企业参照执行即可。在搞好解读、宣讲的同时,还要设立专门机构,由专人全程协助企业办理政策兑现。

(四)全力打造一流硬环境。硬环境在营商环境优化中具有支撑和保障作用。要让企业留下来并发展壮大,要提高创新创业的活跃度,都离不开坚实的硬环境。一是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要围着重大项目干。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围绕重大项目,加大对水、电、气、讯、路等基础建设投入,加快提升配套水平,全方位满足企业建设和发展需要。特别是对宝能集团、绿菩提食品公司等企业提出的基础设施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所需资金不多、施工时间不长,却可以为企业排忧解难,更应该优先安排,抓紧实施。对特通电气公司等企业提出的加快公交、医院、超市等生活设施配套建设的意见,也应该进一步做好统筹安排,能完善的尽快完善,在较短时间内提升人气、集聚商气,满足企业生产生活需求;一时不能实现的,也要拿出规划和进度安排,让企业心里有数,给企业吃“定心丸”。二是加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调研中宝能集团反映的路灯不亮、公园弃管等问题都暴露出新区目前城市管理水平与国家和省市赋予新区的定位还有较大差距。************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新区要解决好城市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就要在精细化上下功夫,拿出塑造艺术品的耐心、细心和匠心。建议加快建设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依靠现代科技手段及时准确了解群众需求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对城市各类事件和疑难问题的处置能力,不断增强对城市运行趋势和问题演化的研判能力,做到超前管理,主动工作。三是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复苏和增长的背景下,“新基建”已经成为政策焦点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新基建”不但可以为助力产业升级、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提供重要支撑,还将成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助力。智慧先行,将是下一步营造更加优良营商环境的必由之路。建议区政府结合全区发展实际,全面布局“新基建”,通过加强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手段运用,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全面提高政务服务的品质和效能,以科技创新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黄山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年08月31日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7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先后赴部分区县、市直有关部门以及部分重点企业和项目现场,开展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调研,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计划执行概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疫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影响,全市上下拼搏实干、攻坚克难,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逐步向稳,经济呈现恢复性增长势头。主要体现在:经济指标上,各项量化指标均止跌企稳,大部分指标增速回升,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外贸进出口总额等多项指标实现正增长;产业发展上,全面落实援企稳岗、减免税费等系列政策措施,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促进各个产业加速回暖,上半年一产、二产GDP实现正增长,三产GDP增速较一季度收窄7.5个百分点;民生保障上,全力推进33项民生工程和扶贫“十大工程”,统筹做好教育卫生、医疗养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促进社会事业平稳发展,全市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二、存在主要问题

受新冠疫情、特大洪涝灾害以及复杂严峻的国际经贸环境的叠加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发展指标方面。表现在:经济指标上,与年度目标相比,上半年有11项指标存在较大差距,与全省相比,上半年17项主要经济指标中,10项指标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项指标全省靠后。产业发展上,上半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7%,服务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1%,尤其是受新冠疫情的直接冲击,旅游接待量和旅游总收入同比分别下降56.2%和57.7%。

二是发展质量方面。表现在:从收入质量来看,上半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虽然降幅逐月收窄,但增幅仍处于全省末尾,尤其是非税收入占比达37.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9.3个百分点,下半年随着减税降费政策翘尾及新冠疫情影响,对财政收入增长的影响会更加明显,财政收支矛盾持续加剧。从经济结构来看,全市房地产投资占比达39.8%,房地产税收占税收总额近三分之一,经济发展、税收收入还较多地依赖房地产支撑。

三是发展后劲方面。表现在:项目投资上,上半年新入库5000万元以上和5000万元以下项目,同比分别下降27.6%和21.05%,在库项目剩余投资额不足350亿元。规上工业上,“入规企业培育库”中的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成长速度缓慢,全市规上工业企业531户,上半年新入规工业企业31户,出规48户,净减少17户。三产发展上,受疫情影响,居民消费意愿不高、旅游消费恢复尚需时日,生活服务业仍处于深度下降区间。

三、工作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正视差距,牢牢把握宏观经济复苏加快、政策调节力度加大、旅游市场回暖加速等机遇,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促进经济再加速、全年夺胜利。要进一步强化监测、分析研判,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尤其是缺口较大以及位次靠后指标的监测分析,科学排定月度、季度发展计划,推动有欠账行业尽快回补、增长提速。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力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防汛救灾和恢复生产,努力实现经济发展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二是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新型工业化、旅游+”是全市未来发展的希望所在、后劲所在。当前,要高度关注工业发展面临的问题,针对企业在灾后恢复生产、项目推进建设、生产要素保障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加大纾困帮扶力度,尤其是注重发挥市级领导联系“市级队”工业企业示范推动作用,努力为企业“真解问题、解真问题”。要高度关注旅游市场复苏的问题,尤其是要根据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突出以政府牵头、企业为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方式,加大旅游营销宣传力度,加强对新冠疫情低风险区域以及周边城市的旅游营销工作,努力把游客引进来、住下来,切实把“旅游+”优势发挥好。

三是进一步强化开放意识。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切实强化担当作为、积极奉献的精神。当前,要以开展“融杭接沪”突破年活动为契机,一方面要落细落实融杭实施意见和黄杭两市“1+9”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推进各类合作事项,在跨区域合作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另一方面要推深做实“融杭接沪”各项工作,尤其是要加强“杭沪”两地先进经验、开放理念的学习,在解放思想上实现新突破。

四是进一步强化效益意识。要全面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切实强化工作举措,积极应对风险挑战,确保经济基本盘平稳。要着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抓好实体经济发展,培育可持续财源。当前,尤其是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管理,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要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绩效管理,特别是要围绕税收贡献、产业带动和补链延链等,做好选商引资和重点签约项目要素调配保障工作。要高度重视财政收支矛盾持续加剧问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对上争取,努力缓解财政收支压力。要突出保重点、控一般,坚决兜牢“三保”支出保障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三大攻坚战”。

五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要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财税优惠政策,抓紧修订落实我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扩消费内需、稳外贸外资等各项政策,真正把政策红利转化为支持企业发展红利。要切实提高直达实体金融工具落实效果,认真落实复工复产有关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不断提高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市场主体融资获得率。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四送一服”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和商事制度改革,构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要深入调研、认真谋划,加强对经济发展态势的分析、研判,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做好规划的衔接和对接。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黄山市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年09月02日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部分区县开展了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工作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月潭湖水厂新建、市一污厂迁建等项目现场,实地察看了工程进度,并召开由相关区县政府、市直部门、国有企业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工作汇报、了解存在问题、征求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区域给排水安全保障,2017年市政府作出“实现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部署,2018年正式纳入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审议通过了《黄山市南部城镇群供水专项规划》和《黄山市南部城镇群污水专项规划》(2017-2030年)。根据规划设计,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总投资34亿元,重点推进中心城区、歙县、休宁县、徽州区给排水业务资源整合,建设市五水厂、月潭湖水厂,市一污厂迁建,管网互联互通等12个重要节点工程,形成8座供水厂和4座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联合调度生产格局,规划到2030年,供水达51万吨/日,污水处理达30.5万吨/日。从调研情况看,在市政府及相关区县政府、市直部门、国有企业的高度重视、协同推进下,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成立工作专班。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以及发改、住建、财政、人社、自规、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地方金融、市城投和屯溪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政府为成员的市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实行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南部城镇群水务资源整合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歙县、休宁县政府及黄山城投集团也相应成立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推进项目建设。已经完成了一水厂迁建、二水厂取水口上迁、二污厂提标升级、市五水厂工程、南部城镇群供水管网互联互通一期等5个项目的建设。今年起,将陆续启动南部城镇群水务调度中心工程、南部城镇群供水管网互联互通二期工程、中心城区一污厂迁建工程以及月潭湖水厂工程,预计在2025年可以完成。加快资产整合。为切实做好南部城镇群水务业务、资产、项目、人员整合,黄山城投集团已将其下属市自来水公司变更为黄山水务控股集团,作为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运营平台。水务控股集团已陆续推进对相关区县水务企业的股权收购,实现资产资源的有效整合。目前,城投集团已与徽州区政府召开了整合工作推进会,并成立了资产整合工作小组。与休宁县政府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休宁县主城区污水已全部接入中心城区二污厂,县自来水公司的“事改企”工作已经完成。与歙县政府已进行了对接交流。

二、存在问题

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是做大做强我市水产业且事关市域南部未来发展的重大项目,但对照项目预期,仍存在不少问题,需引起足够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1.项目建设进度较为缓慢。主要是项目仍处立项阶段,尚未正式获批,特别是有些还涉及到红线内的或者需要调整的项目用地未能及时进行摸底、测量,导致部分项目迟迟不能开工。比如,市三水厂建设项目厂区用地现有规划为限制建设区,并占用省级公益林,用地调整还未测量、申报;市一污厂迁建项目涉及篁墩河、徽州国家森林公园、花山迷窟—渐江风景名胜区,尚未确定入河排放口和排放方式。另外,由于项目涉及内容多、建设类别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预计到2025年需投入资金近10亿元,巨大的资金压力和债务风险也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2.统筹管理平台还未建立。水务一体化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推进资产资源有效整合、打造区域性统筹管理水务平台,把各地水务公司的控股权交给市水务控股集团,真正做到整体谋划、合理布局,实现高水平运营。从调研情况看,市水务控股集团组建工作进展不够快,主要是部分区县和市直部门重视程度还不够,在推进落实方面大局和协作意识还不够强,过于注重局部利益,以致组建工作进展迟缓。

3.具体实施方案尚未出台。部分区县对水务一体化的合作范围、资产整合如何界定仍有争议,比如,有的区县提出将部分乡镇自来水厂纳入水务一体化合作范畴,但乡镇供水企业普遍标准偏低、规模偏小,且存在安全隐患多、企业产权不清等问题。有的区县提出对政府和其他投资人投资建设的供水管网等表外资产做出评估,一并纳入清产合资范畴,但表外供水资产存在内容不清晰、甄别界定困难等问题,不利于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黄山市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实施方案》《黄山市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资产整合方案》予以明确,而目前这两个方案均尚未出台,客观上也影响了资产整合工作进展。

三、意见建议

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项目迫在眉睫,需果断决策、迅速推进。各相关单位都应服从服务于水务一体化项目,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必要的浪费。

1.项目建设要再提速。参与项目实施的区县政府、市直部门、黄山城投集团要切实增强水危机意识、树立一盘棋思想,站在保供水、优生态、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沟通衔接、紧密协作联动,形成项目推进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提速、快速落实。要依据《黄山市南部城镇群供水专项规划》和《黄山市南部城镇群污水专项规划》,尽快完善各项前期基础性工作,确保项目早获批、快开工。

2.工作保障要再强化。要发挥市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堵点、难点问题。要做好规划用地保障,抢抓本轮空间规划修编机遇,对涉及到红线内的或者需要调整的项目用地具体范围尽快摸底、测量,并调整相关地块、林地性质。要加大对上资金争取、政府专项债支持的力度,并研究出台税收减免、水价调整等方面扶持政策以缓解建设资金压力。

3.资产整合要再加力。要尽快审议出台《黄山市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实施方案》和《黄山市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资产整合方案》,对合作范围、资产整合作出明确界定。要加快黄山水务控股集团组建工作进度,启动对徽州区、歙县、休宁县3家自来水公司的清产核资工作,并对表外资产甄别界定和评估,全力推进南部城镇群水务资产整合。对资产整合和规划优化过程中调整出来的建设用地应及时予以挂牌出让,其土地出让收益首先保障月潭湖水库债务清欠、月潭湖水厂新建、市一污厂迁建和南部城镇群供水主干管网互联互通建设等支出,以利于我市水产业的健康发展。

4.保护开发要再增效。月潭湖水库是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的重要水源地,是极为难得的优质水源。要结合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项目,加强对月潭湖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要严格控制月潭湖旅游开发规模和开发方式,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坚持保护修复优先,确保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要加快推进资产资本化,积极做好水务控股集团的上市工作,善于借助资本力量来提升开发运营水平,把山经济、水文章切实做强做优,促其成为“两山理论”的成功范例。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2020年11月11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赴屯溪区、休宁县、徽州区和歙县调研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非物质文化保护和创新性发展情况,深入了解了全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我国第一个跨省区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面积13881平方公里,包括安徽省黄山市全境、宣城市绩溪县,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总人口200万。2010年“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程”项目入选2010年十大“国家文化创新工程”。2019年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入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正式公布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为首批公布的七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之一。我市作为保护区核心区域,近年来一直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布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实施科学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原生态、原真性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经济、发展旅游和文化创新深度融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保护区和管理条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试点保护工作条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点项目保护工作条例》等,结合黄山实际,先后出台《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黄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黄山市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落实非遗保护利用工作机制。

2.全面做好普查登记。全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涉及民间舞蹈、传统手工技艺、民间传统知识等项目,包括世界级2项(徽派传统民居营造技艺和程大位珠算法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非遗名录),国家级21项,省级63项,市级127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33人,省级154人,市级658人;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处,省级传习基地(所)27处,省级非遗教育传习基地5处,市级传习基地85处。现存的非遗种类和数量均列全省第一。

3.深入落实保护措施。成立黄山市非遗保护中心作为保护区常设机构运行。设立专项资金作为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开设“非遗贷”、“徽艺贷”等个人循环贷款,重点支持非遗企业生产和经营。成立黄山市文房四宝协会、徽菜烹饪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扶持建立徽派雕刻博物馆、徽墨文房博物馆等博物馆集群,依托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行知学校等非遗传习基地,开设相关课目,多渠道加强对非遗传承的保护和扶持,增强传承人的技能培训,致力培养非遗特色人才,进而带动行业兴起。

4.着力打造文创品牌。积极开展非遗品牌赛事和专题展示。组织了两年一届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歙砚技能大赛等非遗品牌活动。举办“徽匠神韵——安徽徽州传统工艺故宫特展”“明月清风——故宫博物院藏新安八家书画展”等专题展览。打造了歙县徽州古城非遗夜市、屯溪黎阳IN巷非遗购物节等知名景区旅游品牌项目。通过专题宣传、实物展示、活态展演等多种方式,积极推介我市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果,提升地域文化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系统繁复的大工程,目前仍存在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1.工作经费仍不足。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拔付和政府财政投入,我市作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核心区域,“十三五”规划中建设资金需求约3亿元,我市每年争取和投入经常性非遗工作经费仅有1250万元左右,“十三五”期间共争取到资金仅550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非遗各项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且吸引社会资本较少,群众参与度低,文化消费比重仍然不高。

2.保护力度尚不够。主要是受市场经济影响,非遗项目中经济效益好的,保护传承的积极性高、效果好;经济效益低的,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应尽的保护。现今社会对非遗项目的保护意识依然较为淡薄,部分非生产性的项目,特别依靠是口传心授的非生产性的非遗项目,传承的老艺人或知情人数少,年事高,技艺正面临着失传,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的风险。加上自然性损坏、不合理利用和过度开发等原因,造成文物破坏消亡的速度加快,保护形势严峻。

3. 专门人才较匮乏。目前,非遗保护基层组织机构仍较薄弱。部分区(县)专门保护工作机构尚未建立或健全,且没有专门工作人员,保护工作队伍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流动性大、基础薄弱等问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能适应非遗保护工作的需要,亟需建立一支对非遗工作充满热爱,具有非遗专业知识和技能,愿扎根、拼命干、肯钻研、能创新的队伍。

4.市场活力还不高。非遗传统工艺的开发虽然被开始重视,但是适应市场需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机制仍处于探索之中。大多数非遗传承人擅长的是非遗传统的技艺,制作的是传统的产品,产品创新、研发和营销的精力、经验严重不足。受传承主观、客观等多方面制约,大多非遗工艺还是属于家庭作坊的生产模式,仅仅停留在个性化的消费阶段,没有条件形成大规模公司化经营,导致有些非遗项目只是以静态被动接受的方式存续着,没有在市场中激发活力。

三、工作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我市非遗门类众多,分布面广,文化表现形式不同,自身传承发展规律也不尽相同。因此,要针对各地非遗门类的共性和个性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成立相应机构,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地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财政每年经常性非遗工作经费要适度倾斜,加大对非遗保护资金的投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且要按照财政年度收入比例逐年调整增幅。同时,也要鼓励吸收多渠道投资,形成政府资金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模式,为非遗传统工艺保护和振兴提供有力的经费支撑。

二是要进一步培养专业队伍。要从非遗传统工艺传承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落实相关人才政策措施,支持和推进生产性示范基地和传习研学基地建设,为非遗项目传承人带徒授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载体。要加强对专业人才和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培训,引导他们深入开展非遗技艺的探索研究,通过不断实践创新,促进他们成长为更具实力和活力的非遗传承群体,开发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非遗传统工艺产品。

三是要进一步营造社会氛围。要加大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及新兴自媒体平台,创新传播形式,丰富宣传话题,切实提高民众对非遗保护的亲进度和参与度。还可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搭建非遗展示平台,大力弘扬传统文化亮点,尽可能多的吸引社会关注,从而全面提高社会参与非遗保护的意识,形成非遗保护自觉性。

四是要进一步发展非遗产业。把现代技术与数字经济融合进去,进一步推动保护区建设,促进非遗生产性保护和生活性保护相结合,非遗保护和遗产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相统一,围绕非遗产业创新发展以及体验式研学消费等关键领域和环节,加快布局产业发展,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努力让我市非遗保护发展更具活力,让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散发更蓬勃生机。

黄山市人大常委关于全市促进家庭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

社会建设工委

2020年06月24日

5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全市促进家庭教育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屯溪崇慧学堂、歙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徽州区文峰社区儿童之家、祁门县心启源心灵驿站等家庭教育活动阵地,走访了休宁县横江、屯溪区柏树、祁门县三里街等部分社区和一些家庭,并召开市直相关单位调研座谈会,听取促进家庭教育工作介绍及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家庭家风家教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搭建服务载体、广泛宣传引导、开展实践活动,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制定规划、健全机构。制定了《黄山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统一指导“十三五”时期全市家庭教育工作。市妇联设立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目前,全市在105个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中心、56个城乡社区、638个农村儿童之家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打造了3个省级亲子阅读基地,1个省级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全市446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均建立了家长学校,设立班级家长委员会约4000个。

二是加大宣传、强化指导。实施以思想教育进家庭、法律科学知识进家庭、文化活动进家庭、反腐倡廉进家庭等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文明工程”,积极创作书画、歌舞、戏曲、小品、快板、微电影等家庭教育文艺作品,借助公共文化场馆、乡村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对家庭家风家训进行宣传。举办家教公益讲座,利用线上线下加强家庭教育知识的传播。2018年以来,全市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专兼职工作者培训14场(次),培训人数1174人;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57场(次),受益人数9607人;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和指导活动90场(次),受益人数14019人。2019年以来,借助网络平台,建成黄山市网上家长学校,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宣传家庭教育相关知识。

三是创新形式、丰富活动。开展议好家风好家训、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等活动,选树各级最美家庭典型,激发传播家庭正能量。举办各种形式的亲子活动,支持并指导建立省亲子阅读基地,鼓励组织民间亲子读书沙龙,开展亲子运动会、亲子沙画比赛、亲子手工大赛等活动,丰富家庭教育形式。开展系列关爱活动,关注特殊家庭群体身心健康。依托乡村综合文化站、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农村儿童文化活动,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帮扶力度。依托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举办心理辅导老师业务提升培训班,聘请心理专家开展特殊家庭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儿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二、存在问题

当前,我市促进家庭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家庭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从调研情况来看,部分家长对家庭教育的关注程度不够,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教育理念和方法不符合新时代社会发展的要求。突出表现为:家庭重养育轻教育,过分依赖学校教育而轻视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唯智化倾向较重,过分关注学习成绩而忽略对孩子品德和行为能力的培养;重言传轻身教,盲目从众为孩子报各种兴趣班而忽视亲子陪伴;重批评教导轻关怀理解,过分宠爱、过高要求,忽视孩子不同成长阶段心理发展特点等。

(二)经费保障不足较为突出。目前我市在家庭教育上未设立专项经费,相关部门在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时只能从其他工作经费中列支,金额十分有限。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站等在设立规模、配套设施上难以满足现实需要;相关部门在组织家庭教育活动时难以达到规模性、系统性和常态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者在提供指导服务时多为公益或半公益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服务指导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家长缺乏家庭教育相关知识和经验借鉴,不知道如何正确教育孩子。我市中、小学校内设立的家长学校侧重于引导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在对家长素质提升以及家庭养育知识的宣传指导上作用发挥不够。现有家庭教育服务资源匮乏,教育服务机构缺乏必要的准入机制和专业规范,专业素质不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者多为兼职的教师、志愿者或义工,缺乏专职人员和系统培训,指导服务的系统性、专业性不强。

(四)家教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家庭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多,但缺乏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目前,我市主要由妇联牵头,负责组织和协调,教育、民政、卫健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参与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妇联作为群团组织,在组织协调上力度有限。同时,家庭、学校和社会在促进家庭教育过程中联结不紧、互动不足。学校在家庭教育的指导上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家庭对学校教育的支持巩固作用发挥不够;社会在促进家庭教育工作过程中力量分散,与学校、家庭之间缺乏密切配合,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三、意见建议

一是要深化对促进家庭教育工作的认识。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是家事也是国事。促进家庭教育事关社会和谐、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是人才培养的奠基工程。************多次强调:“我们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家庭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实的举措,锲而不舍推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

二是要发挥政府在促进家庭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教育、文化、民政、财政、司法、卫健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家庭教育发展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的重要作用,增强社区、学校、家庭的良性互动,落实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合力。

三是要强化促进家庭教育发展的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依法设立家庭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统筹保障促进家庭教育工作。要加强促进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鼓励和支持以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化运作等方式拓展经费来源渠道。要建立对特殊未成年人的关爱机制,保障留守、流动、贫困、重病、重残等特殊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需求。要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促进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和政策措施,保障疫情防控和家庭教育双落实、两不误。

四是要增强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成效。要坚持贴近家庭、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从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关切的问题入手,设计群众易于便于乐于参加的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家庭积极参与促进家庭教育活动。要鼓励高校、职校、教育机构开设家庭教育专业或课程,提升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鼓励卫生健康机构和有关社会组织建立孕妇学校、新生儿父母学校、家长大学,并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教学内容,不断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和服务市场管理,培育壮大专业化、规范化指导服务机构,确保家庭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法院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年07月19日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5月25日至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赴屯溪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开展法院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工业企业,参观法院法律服务点及基层法庭,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紧盯“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四最”目标,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有力的法治举措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市县两级法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纳入法院整体工作布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创优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围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从制度上保障工作落实。紧紧围绕办理破产和执行合同两项考核指标,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推动全市法院营商环境提升取得良好成效。

二、优化诉讼服务,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全市法院不断创新司法便民举措,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利用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完成从立案、缴费、提交材料、庭审等“一站式”网上诉讼流程,开通网络远程开庭,解决空间阻隔,保障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打烊”。升级完善12368全天候热线服务,推出“接诉即答”“接单即办”联系法官便民服务机制,确保联系法官到位率达到100%,反映事项办结率达到100%。不断优化收费方式,除现金缴费外,同步开通微信、支付宝、银联等便捷支付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三、推进执法办案,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市法院以“审判质效提升年”为契机,加强案件审限监管,加快案件审理进度。一是建立专业审判机制,由院领导牵头担任破产案件审判长,业务骨干担任承办人的破产案件办理模式。二是加强破产重整,充分对企业资产、负债、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状况评估,因案施策、灵活操作,对具有重整可行性的企业,积极引入第三方战略投资人,推进资产盘活,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最大限度地保障民生就业。三是加大“执转破”工作力度,初步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政府的协作,加快破产企业债务出清,引进优质项目,实现腾笼换鸟,推动闲置资源重获新生。四是建立繁简分流机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组织骨干力量成立速裁团队,全面提升案件的审判效率及司法公信力。

四、强化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在做好繁简分流和速裁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1+N”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分局联合出台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运用“线上+线下”审理模式,积极化解金融纠纷。目前,全市法院已基本实现“法官工作室”乡镇“全覆盖”,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室”、“法治护航中心”等法律服务点,主动对接企业,了解司法需要,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多元化解合同纠纷,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调研中,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调研发现,少数司法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认识不够到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思想观念、审判理念还没有及时同步更新到新时代、新发展理念要求上来,与对标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审判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受编制、职责限制,当前审判力量严重不足,与案件增长幅度不匹配,涉营商环境案件大多与知识产权、金融犯罪有关,专业性强,法院人才储备尚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审判压力大。如屯溪区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导致黄山经济开发区一些涉企业腾笼换鸟案件未能有效审理。

三是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数据显示,全市审判效率、办理破产、执行合同指标均排在全省中等水平,与兄弟城市有较大差距,离市委市政府奋力崛起赶超的目标要求还差很多,“执转破”案件较少,推进力度还需加大。

四是府院联动有待进一步健全。市及部分区县虽已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但破产案件涉及的主体多、事项杂,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社会工作,法院和管理人在寻求政府协助解决破产难题的同时还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会商,多头联动、齐抓共管。

三、意见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创新发展的基础,全市法院必须抓住新时代发力点,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推进我市经济奋力崛起赶超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法治基础。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增强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提高政治能力与诉讼水平,主动对接服务市场主体,认真回应市场主体司法关切,细化落实平等保护原则的制度措施,确保各类主体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服务和法律保护平等,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要提升审判质效,改善营商环境。要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化解涉企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加大“执行难”工作力度,切实打通司法服务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精准对企服务。加大支持督导力度,加强市本级有关经济案件审判。二是进一步加强办理破产与执行合同的相关配套机制,切实提升破产管理人选任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监督,降低管理人选任的廉政风险,确保破产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进行。三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司法拍卖,在降低处置成本的同时扩大影响力、提高溢价率,有效提升案件的审判质效。

三是完善府院联动,促进破产重整。要进一步完善由党委领导、政府牵头、法院主导、部门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市县两级财政设立破产援助专项资金,完善破产费用保障。要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力度,同频共振,有机衔接,多方联动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充分运用重整、和解法律手段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盘活闲置资产,更好服务我市经济创新发展。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水平。要围绕提升法官办理涉企案件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考试招录等方式,积极引进专业人才、提升办案能力。要整合法官队伍资源,充实完善速裁队伍力量,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大对法官培训力度,紧密结合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四千工程”,选调优秀干警到江浙沪等先进发达地区进行挂职锻炼,学习先进地区工作经验。要加强对涉营商环境问题的预判,积极探索处置方法,有效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一轮深化 “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确保法官清正、司法廉明。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年08月31日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率领调研组在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等陪同下,先后赴屯溪区、休宁县、祁门县开展专题调研,实地查看了部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修复现场,参加了“增殖放流”公益活动,听取了市及区县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7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开以来,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坚持围绕中心,创新工作理念,立足办案职能,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积极主动争取支持接受监督。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开展公益诉讼专题视察,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15件,立案29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18件,民事公益诉讼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3件,149件已答复并整改到位。共督促修复被毁耕地、林地、湿地482.295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案值26万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316万元。

二是立足实际推动工作开拓创新。两级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结合内设机构改革,明确了专门机构。市检察院对全市案件办理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初步建立了市院统筹协调、审批报备和跟踪指导,区县院落实办案责任的运行流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挥诉前程序柔性优势,推广公开宣告、组织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整改,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对于督促不改、效果不好的,适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努力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如,休宁县检察院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通过开展公益增殖放流活动,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是加强协作共同破解治理难题。两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主动加强与环保、国土、林业、水利、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建立了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检察建议落实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等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一批必须齐抓共管的“老大难”问题,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针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跨区域的特点,市检察院分别与杭州市、宣城市、池州市检察院探索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着力破解治理难题,共同保护生态安全。

四是主动出击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职狠抓办案,持续开展了“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服务保障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生态环境”“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成功办理了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努力探索办理问题突出的等外领域案件。如屯溪区检察院针对历史建筑保护问题,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祁门县检察院针对部分商户违法向未成年人售烟问题,向区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深受群众欢迎。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实效有待增强。公益诉讼检察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涉及政府履职,调研中我们了解到,部分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履职存在不理解不支持现象,工作开展有难度。民事公益诉讼方面,社会团体、公民对公益诉讼职能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不高,检察机关与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不够紧密,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尚未取得零的突破。

二是办案质效有待提升。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鉴定评估难是横亘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三大难题,在缺乏办案规则具体指导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在立案、调查核实、诉前建议等环节发力不够精准,影响监督实效与公信。有的检察建议质量不高,对违法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阐述不充分,说理性不足。在检察建议的跟进监督及成效评估上缺乏制度保障,监督的刚性发挥不足。

三是力量配备有待加强。检察机关机构改革后,区县检察院整合新设了第二检察部,承担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全市两级检察院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的员额检察官仅18名,工作力量薄弱,适应不同领域案件特点的专业化人才储备不足。部分检察人员司法理念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庭审应对能力欠缺,尚不适应公益诉讼业务带来的新挑战。

四是协作配合有待健全。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法律规定较为笼统和原则,监督覆盖范围、工作流程等尚在探索和制定之中。检察院与行政执法部门在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方面尚未全面建立协作机制,各地做法不一。与监委、法院之间的衔接机制不够健全,存在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制度保障不够有力等现象。公益诉讼罚没收入特别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不够规范,尚未建立对应的账户或对应的科目。

三、几点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问题,集中力量办理一批高质量案件,及时用鲜活案例讲好法治故事,加强释法讲理,提升宣传效果。将公益诉讼宣传纳入普法范围,采取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突出宣传重点,持续增强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培育热爱公益事业、热心公益保护的群体,为顺利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选优配强公益诉讼工作力量。采取专业培训、庭审观摩、岗位练兵等形式,尽快提高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发现线索、调查取证、庭审应诉等实务操作技能。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纵向联动、横向配合,采取交办、督办、提办等办案模式,形成上下一体、协作密切、运转高效的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深化智慧借助,建立公益诉讼技术专家库,为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专业指导。

三是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全市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公益诉讼检察新部署新要求,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质量效果的关系,主动与行政机关磋商,强化沟通促共赢。注重结合个案和类案办理,推动解决行业内、区域内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补齐社会治理短板。要建立符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质量评价体系,为规范办案、精准办案提供指引。探索公益诉讼技术支持新模式,将不同领域的科技点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着力破解取证难题,让科技力量成为公益诉讼办案的动力引擎。树立“持续跟进监督”理念,认真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活动,对诉前检察建议持续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四是协同推进配套建设。坚持司法办案与机制探索齐头并进,主动与监察机关衔接,及时移送公职人员违法线索,加大对负有作证义务而不予配合的机关、组织、人员的党纪、政纪问责。加强与法院的座谈交流,就定期互相通报起诉、判决信息、沟通协调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共识。健全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移送、配合调查取证等工作机制。推深做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适时向其他领域延伸。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列入政府收支科目,解决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中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环境损害修复的经费保障问题。加强与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以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年08月27日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于7月上中旬,先后赴黟县、歙县、屯溪区、徽州区等地开展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了解我市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智能制造、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等领域科技创新工作,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就推动我市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等,听取市直有关部门及科技型企业代表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及省委、市委战略决策部署,强化科技创新工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站在“十四五”新起点,大力实施“开放+创新”,深耕“科创+产业”,不断集聚创新要素,深化协同创新,优化创新环境,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创新实力不断提升。紧紧围绕“科技兴农”做文章,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尤其是把茶产业作为山区发展的特色支柱产业,全市茶叶年综合产值达150亿;工业企业效益稳步增长,上半年来,全市工业投资、技改投资、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技术输出合同成交额、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较快;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效应初显,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62.4%。全市现有国家火炬黄山软包装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1家,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4家,全社会研发经费同比增长46.9%,增幅居全省前列,有8个项目获省科技进步奖,不断提升了科技创新综合实力,今年6月,黄山市荣获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的市”表彰。

二是政策支撑不断加强。持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制定了《关于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加快建设创新型黄山》《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等创新激励政策,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人员科技创新积极性。由市发改委牵头制定《黄山市加快建设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工作方案》《黄山市加快建设平台和企业创新体系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完善推进创新工作机制和创新政策体系。

三是创新主体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培育新兴产业的重要主体。今年,第一批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16家,其中新申报69家,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166家;净增战新企业22家,战新企业总数达195家。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826”行动计划,拥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93家,其中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41家;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6家(其中省级联合体3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202家(其中省部级示范合作社58家)。

四是创新平台不断完善。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技术创新平台,强化技术创新,全市共有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2家,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8家、院士工作站2个、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7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家、博士后工作站17家,引进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9家。黄山高新区开展国家级高新区争创工作,强化“以升促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辐射作用,着力打造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二、存在问题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是一项艰巨繁重的系统任务,科技创新内容丰富,在工作推进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企业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一些企业科技创新意识不浓,自主研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市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创新平台功能不强,企业产品不少处于中低端,优质科技项目不多,牵动性大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缺少。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1.04%,低于全省2.03%的平均水平,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布局不够、投入不足,尤其是原创性、前沿性、引领性创新突破较少。

2.创新链产业链不够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产学研用链接不畅通,科技服务机构不健全,多元化、较灵活的创新协作模式尚未完全形成,创新链较弱,对产业链支撑力度不够,创新体系和创新服务机构有待健全。

3.科技创新资源不足。企业科技创新离不开高校的智力支持,我市高校大院大所数量也屈指可数,缺乏国家级大院大所和“双一流”高校,现有的研发平台规模小、能极低,高水平创新平台缺乏,省级以上科研机构、研发平台数量较少,一些企业技术革新、产学研合作,需要寻求市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产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高端、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比较匮乏。

三、工作建议

1.要进一步增强加快科技创新的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大力实施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开放+创新”、“科创+产业”的战略决策部署,加快我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方案编制,启动创新型城市建设。要充分调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帮助企业充分了解掌握政府各项扶持政策,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助推我市实体经济发展。要营造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2.要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总体实力。要建设高层次科技创新载体,积极推进企业、社会及校地合作创新平台、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要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量质齐升,深入学习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完善适合本地实际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强化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和优化配置,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大力扶持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在内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吸引技术、知识产权、市场营销、金融投资等多方面人才,推动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机制,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做好资本运营文章,加速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要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将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成果应用的主体,以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意创新创业创造动能。要深入实施高企倍增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稳增长机制,逐步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科技创新创业全链条孵化体系,培育催生更多的创新主体成长壮大。要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及上下游企业联合开展重点研发活动,突破一批“卡链”“断链”及“卡脖子”关键技术,强化科技赋能,着力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要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挥科技创新对我市高质量发展战略支撑作用。

3.要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协同合作。要深化协同创新,坚持开放创新,强化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着力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加强与G60科创走廊、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对接协作,不断深化与上海市和杭州都市圈等地区域战略合作以及与中科大、合工大、安大、黄山学院等高校开展产学研全面合作。要继续加大“双招双引”力度,以开放集聚创新资源和产业资源。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健全开放共享合作机制,开辟多元化科技交流合作渠道。要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形成科技创新合力,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要通过“揭榜挂帅”、“科研飞地”等模式,吸引一批“候鸟专家”、“飞行博士”,集聚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4.要进一步发展新兴产业集聚地。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十大新兴产业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新兴产业集聚地的意见》要求,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打造我市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兴产业聚集地。要将科创与文旅产业结合起来,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紧扣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着力打造景观工业、景观农业,积极打造高质量国家级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大力发展“科创+旅游”产业。要深入挖掘文化资源,比如,将茶文化和新安医学与非遗传承创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中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行业龙头企业的领头羊作用,推进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现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健康食品、健康体育、健康管理服务等产业协同发展,培育医药领域新的增长点,打造生命健康产业集群。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年07月01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5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义生率调研组,赴徽州区、歙县、黟县,实地调研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实地察看等方式,深入乡村,现场查看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污水处理、河道保洁和农村改厕等工作情况,并听取有关方面工作介绍和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情况

2018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以“百千工程”为抓手,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问题、目标和效果导向,基本做到垃圾清了,厕所改了,水沟净了,乡村美了,打造了一批“六有”美丽乡村新亮点,农村人居环境取得明显改善。

(一)坚持聚焦民生,高位推进乡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强化了保障措施,深化美丽乡村建设,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新安江流域水体生态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突出全要素谋划、全覆盖保洁、全链条监管、全流域治理,实施全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重点推进新安江流域等水域保洁服务,开展了覆盖水陆空的立体环卫作业,并积极探索智慧化管理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运营方式,引进中环洁公司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清扫、转运等日常处理,祁门等5个区县中心转运站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覆盖全市乡村常驻人口116万人,保洁范围涵盖101个乡镇691个行政村(自然村)以及660条河流。同时,建成运行全国首个市级垃圾焚烧发电厂,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基本达到100%。二是有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成乡镇政府驻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83个,325个已建成和在建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三是稳步推进农村改厕。全市累计完成改厕51516户,其中自然村改厕39423户,中心村改厕12093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3%。四是强化资金投入保障。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去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3.8亿元。发挥财政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6.4亿元,有力保障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坚持探索创新,建设具有黄山特色的美丽新乡村。以美丽乡村建设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抓手,突出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建设农民生态宜居美丽幸福家园。一是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立足生态、文化、旅游等资源优势,创新美丽乡村建设理念,围绕扩面提升、干群共建、乡村活化、投入绩效、美丽经济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黄山特色的美丽乡村“升级版”新路径。目前全市91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完成整治,建成和在建省级中心村399个、市县级中心村123个,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先后获得“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称号,黟县入选全国乡村旅游发展成功典型。二是“百千工程”成效显著。去年以来,坚持“以清开局、以拆破局、以整提升”,突出问题导向、示范引领,通过召开户主会、引导村民投工投劳+适当务工补贴等形式,采取分三阶段、分重点评估验收的办法,完成2019年度210个自然村环境整治,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52个、重点示范村19个,《黄山市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做法由省委副书记信长星批示在全省宣传推广。

(三)坚持农民主体,鼓励引导农民共建共享美丽家园。突出农民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和实现乡村振兴的主体地位。强化政策引导,利用召开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户主会等形式,将各级政府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措施及意义、目的、内容、成果宣传到位,让农民看到美丽乡村建设的美好远景,用实实在在的成绩增强其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和自觉性,变“要我建”为“我要建”,变“等等看”为“主动干”,去年以来,累计组织干群23.6万人次参与整治,收回侵占村集体土地2.596万平方米,献计献策近4300余条,主动让出土地800多块、捐款近1230万元、捐物2520余件、投工投劳近14万余次,不仅拉近提升了农民群众参与度,而且融洽了干群关系,提升基层干部威望。强化民主决策,通过多种方式征求群众意见,确保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凡涉及规划建设、项目实施等群众利益的事,都应先征求群众意见后实施。强化富民增收,积极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力争每个农民在建设发展中受益,将农民群众的力量凝聚成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存在问题

(一)垃圾保洁水平仍需提高。虽然中环洁公司接手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后,在硬件方面投入较大,效果较好,但也存在差距,一是保洁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地区保洁队伍保洁标准不高,支巷和河道垃圾清扫不到位,有的乡镇不得不另外派人进行二次清扫。二是保洁队伍力量不足。有的乡镇反映,中环洁公司运营后,对原来的保洁员队伍进行了缩减,比如,王村镇原有保洁员70人,后期留用的仅有46人,造成了保洁力量不足。三是清扫转运不够及时。垃圾运输车辆调度分配不够合理,部分偏远地区垃圾转运较慢,存在垃圾堆放现象,特别是节假日垃圾堆放量大。

(二)污水项目效益仍需加强。部分乡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施工不标准,接户率不高,有的接户率不到50%;部分管网存在错接、漏接现象,改厕与污水治理项目衔接不畅,有的设施损害后未得到及时维护,终端运转不正常等,影响整体工作水平。同时,2019年度省级中心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较慢,后期若不加快进度,将影响整体验收工作。

(三)改厕工程进度仍需加快。一方面,今年前期由于受疫情、改厕排查整改等因素影响,全市整体新改厕进度较慢,其中,屯溪区由于依托亚行污水处理项目,推行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招投标和施工,但因该项目因程序繁琐、周期较长,导致改厕进度偏慢,目前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低于50%,距离一类地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0%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另一方面,由于部分乡镇对改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前期改厕过程中存在一些施工质量不达标、改厕后未及时竣工验收等问题,目前已按照省里要求正在整改。

(四)资金保障力度仍需加大。全域农村环境整治任务较重,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乡镇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存在一定资金缺口。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全市财政增收压力突显,市、县、乡镇配套资金压力较大。

三、工作建议

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统筹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和高质量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目标任务,深入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让全市村庄在乡村振兴中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

一要统筹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总结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PPP项目运行经验,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合作方式和内容,督促项目运营公司提升保洁质量,优化力量分配,扩大覆盖范围,最大化发挥社会购买服务的效益。要落实乡村在垃圾保洁工作中的属地管理责任和作用,既要厘清项目运营公司和乡镇工作职责范围,也要加强二者之间的联系和配合,不断优化保洁队伍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垃圾保洁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切实调动乡村参与垃圾保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继续创新管理方式,完善无人机巡视巡查智慧环卫系统,设置二维码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偏远山区和水域的管理和质量。要完善垃圾处理链条,实现“变废为宝”,综合利用,确保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不断改善乡村环境卫生状况,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要大力实施“百千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全市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面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要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因村施策,健全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综合村庄区位、资源、交通等方面条件,充分发掘乡土风情、传统文化、传统村落、徽文化、地域特色,统筹好保护、利用和发展的关系,打造一批美丽乡村新亮点。要切实抓好以“五清一改”、农村“三大革命”为重点的自然村整治,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1.5万户以上改厕任务目标,屯溪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其他区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要持续递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要提升村庄规划设计水平,突出地方特色,以农村环境改善带动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三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市政府要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加大投入,最大化发挥资金效益,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良好基础。要进一步主动谋划向上争取,力争更多的政策和优惠红利落到全市。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已建成项目专项经费和管理人员,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

四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立足村民主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激发村民主动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促进乡村美丽经济发展。要强化综合治理,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完善农村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管护,不断改善乡村环境卫生面貌,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和促进村民不断养成文明卫生健康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美丽宜居村庄。要制定村规民约,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风文明创建,让村民与市民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0年8月18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全面了解我市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进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战略发展,7月15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高峰带领调研组赴徽州区、黄山区、休宁县、黟县等地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各地风景道、景区咨询服务中心、旅游驿站等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有关工作汇报,征求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打造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为目标,以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交通网络建设、景区提质升级、旅游标识系统、旅游公厕建设等方面工作,初步建立了与全域旅游相匹配的公共服务体系,为推动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做法有:一是坚持规划引领。2019年,市政府印发了《黄山市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围绕我市十条风景道建设,按照全资源整合、全要素覆盖的原则,规划实施86处服务中心、66处旅游驿站,全面推进市域范围内各方涉旅资源整合和跨界融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出台了《黄山市全域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有关设置规范》,包括黄山市全域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服务驿站、休憩点和摄影点设置规范以及黄山市旅游风景道有关标识牌设置规范,为来黄游客提供综合性旅游服务。二是完善基础配套。有序推进建设以国道、省道、县道为经络,有机串联全市各类山、水、林、田、湖、村等资源,形成“皖浙1号、世界遗产、徽州文化、醉美218、城市环线、经典205、名山秀水、问道探秘、环太平湖、心安月潭”十大主题旅游风景道,构建黄山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龙骨架;在十条风景道沿线共设立各类标识牌599块,在沿线周边共改扩建A级旅游厕所45座,并在高德、百度地图全面上线;率先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化改造工程,顺利实施(推进)太平湖服务区(一期项目)、休宁服务区、朱村服务区旅游化改造;组建成立了黄山旅游全域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全域旅游e网通”智慧平台设计规划方案,签订平台技术开发合作协议等。三是丰富旅游业态。根据全域旅游发展目标,持续推进旅游新旧要素之间、不同业态之间的融合,拓宽旅游要素,系统全面推进风景道沿线旅游资源整合和跨界融合,推出精品民宿、特色农家乐、露营地、乡村特色餐饮集聚区、精致农业示范区、休闲农庄、文化客栈、特色小镇、百佳摄影点、研学旅行基地等一批有颜值、有气质、有品质的旅游新业态,着力提升对外知名度。如“名山秀水”“环太平湖”“醉美218”等3条旅游风景道在2019年荣获“安徽省最佳自驾旅游公路”称号,中国旅游报刊载《黄山市:加快建设10条旅游风景道 打造中国东部自驾游天堂》。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我市在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

一是配套设施建设仍需加快。线下服务中心建设进度较慢。全市游客服务中心体系建设普遍滞后,根据规划方案,各区县政府应做好辖区内各级全域旅游服务中心项目立项、规划、用地、建设等审批(核)工作,从实际进展看,各区县在服务中心、驿站建设、旅游公厕等公共配套方面进展不及预期;景区设置不规范,旅游导引标识设置普遍存在少、乱、旧的现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够全面,普遍存在旅游基础设施短缺的问题;旅游交通集散体系不够完善,存在着旅游专线的覆盖面小、公交旅游班线服务质量不高的情况。线上智慧平台开发难度较大。我市智慧旅游体系起步较晚,受资金、技术开发等因素制约,建设缓慢,七大功能板块尚未建成,对线下旅游服务的辅助作用未能体现,不少功能仍未启用,高端服务功能板块如景区信息交互、管家服务等板块建设仍处于初级设计阶段。

二是工作推进机制有待理顺。还未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涵盖范围广,牵涉部门多、协调难度大,有些部门对加快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扶持力度不够、安排部署不够到位、执行推进不够坚决,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运营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措施不够有效、执法力度不够,难以形成监管合力,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创新不足、投入不够。调研中发现,大部分景区运营管理明显不足,特别是现有乡村旅游点、美丽乡村点缺乏日常维护和整治,存在杂草丛生、宣传画破损、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缺乏长效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和维护队伍。

三是旅游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我市旅游产业存在专业人才紧缺、文化层次总体偏低、培训工作滞后、人员流动频繁、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旅游产业人才供给远远不能满足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需求。旅游项目资金缺口较大。项目建设是旅游发展的支撑,目前我市旅游项目建设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基本是依靠对上争取的形式获取建设资金,市场化程度不高。如歙县计划建设的全域旅游咨询中心、驿站、生态停车场等重大项目因资金不足进展较慢。涉旅资源融合有待加强。我市涉旅资源丰富,但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化成产业优势。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力度不够大,各类、各地资源相互利用率较低,且存在着旅游发展项目同质化竞争明显的问题。如各区县旅游景点关联性不大,伴手礼市场同质化现象严重,难以形成较强的综合竞争力,没有从根本上形成“全域”的概念,缺乏本地历史文化内涵。

三、意见建议

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基础,随着全域旅游的深入发展,游客对出行安全、舒适、便捷的需求会越来越高,因此建议:

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游客服务中心、旅游驿站、景区停车场、引导标识、旅游公厕等公共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提升全域旅游发展品质。进一步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力推进农村改厕及粪污治理、稳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升村容村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配套,为乡村旅游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完善旅游交通设施配套建设,全面推进旅游风景道建设,以现有道路为支撑,着眼生态保护与修复、着力提高养护标准和巡查力度,同时抢抓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机遇,适当增加用地建设沿途观景台和临时停车区、加密沿途驿站,加快绿道建设,打造路站一体的多功能公路,激活风景道沿线资产。加大城区、乡村、景区内外路网、环卫、集散中心、旅游班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强化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建设线上智慧平台、线下服务中心双渠道,打造黄山市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线上一键式、线下一站式”服务平台,推进全域旅游品质革命。

二是尽快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要紧抓当下我市“全方位融杭接沪”的目标机遇,全面规划、全域整合、全员参与、全景打造、全程监管。进一步坚持规划引领,认真贯彻落实《黄山市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市县联动、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动落实。要重视公共服务配套后续管护制度建设,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原则,加快出台与现阶段市场发展相匹配的监管及考核制度,将旅游市场秩序监管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步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队伍,进一步强化旅游综合执法,鼓励村组自我管护组织,营造浓厚的文明旅游氛围,确保监管无盲点。

三是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要从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将旅游发展人才规划纳入全市总体人才规划,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不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要高度重视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在全域旅游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紧紧围绕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探索和鼓励多元化资本注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挖掘文化旅游内涵,全面加快构建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要立足旅游产业发展,增强文化、体育、旅游等产业之间的关联性,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资源相互利用率,促进涉旅产业深度融合,不断促进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形成多点支撑、多业融合的旅游发展新格局。各区县要转变发展思路,打破区域界线,及时调整当地旅游业战略布局,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康养旅游、丰富文化旅游产品有效供给,创新发展旅游产品业态,努力实现旅游产业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持续增强黄山市特色旅游品牌影响力。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研学旅行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1年6月21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全面了解我市研学旅行工作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战略发展,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歙县、黟县、黄山风景区等地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市内主要景区,详细了解各景区研学旅行发展状况,实地察看中国书画小镇、西递驿、山中天谷、四月乡村等一批新建、在建研学项目的建设推进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就促进我市研学旅行市场快速健康发展,征求了部分市直单位、区县政府、研学协会和旅行社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我市自然资源丰富、文化底蕴厚重、旅游基础雄厚,具有发展研学旅行的先天优势。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把研学旅行摆在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位置,在基地建设、工作保障、行业管理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为研学旅行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加强基地建设。教育、文旅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认定工作,依托我市现有的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历史文化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社会资源,遴选了一批主题鲜明、管理规范、安全适宜、体验丰富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创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研学旅行基地,不断扩大我市研学旅行基地的品牌效应。截止目前,我市拥有4个国家级研学基地、22个省级研学基地(含原省旅游局评定省级研学基地4个)、26个市级研学基地和20个市级研学旅游示范点。2020年,我市成功以市场化方式举办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年会,在业界取得广泛影响。二是加大工作保障。文旅部门牵头制定《黄山市研学旅行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基地接待预约制、安全管理全程制、服务保障承诺制、活动开展计调制、研学流程建档制等管理机制,并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着力加强研学旅行全过程监管。教育部门牵头制定《关于推进黄山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成立黄山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指导全市中小学有序开展研学旅行。三是强化行业管理。成立市研学旅行协会,制定行规行约,强化行业自律,提高自我管理和创新能力。重视专业化人才培养,举办研学旅行指导师培训班2期,建立有409位研学指导师的人才库。发布《黄山市研学旅行接待示范酒店评定标准》,评选出首批13家研学旅行接待示范酒店,通过示范引领带动提升研学住宿接待整体质量。在全市旅游市场营销政策中,专门设置了研学旅行产品奖,经审定符合奖励条件的,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研学旅行虽然起步早、发展快,但与周边地区及国内一些迅猛发展的研学市场态势相比,存在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风险挑战,一些问题和短板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由于研学旅行对象都是青少年的特殊性,对卫生、环境、安全等方面的接待服务能力要求更高,与此相比,目前我市在运营的研学基地普遍存在着经营规模不大、配套设施不足、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在交通、住宿、餐饮、医疗等方面,无法提供与研学旅行相匹配的接待服务。大部分研学团队只能选择入住市内社会酒店,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另外,全市还没有一家研学旅行营地建成营业,给大型研学团队接待带来巨大压力。

(二)资源整合不够到位。我市尽管传统旅游基础好,但没有根据研学旅行的产业特点、青少年需求来进行研学资源整合,市内现有的研学基地、研学线路较为松散,大都是单打独斗,没有形成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有同质化、低端化发展的倾向。同时,现有的研学基地、研学线路与徽文化结合还不够,如,非遗、御医、状元、道教、泉水鱼等特色文化资源未在研学旅行中得以充分发扬利用,徽派建筑、徽州四雕、徽派盆景、徽派版画、新安画派、新安医学、徽菜等门类丰富的徽州文化融入研学课程也不够,造成研学旅行产品缺乏亮点特色,竞争力不强。

(三)课程设计不够科学。只游不学或是游多学少的现象还比较突出,研学课程内容仍较多停留在“视”和“听”上,内涵和深度不够,体验参与性项目较少,尤其是徽州文化融入研学课程不够,没有形成一套具有徽州文化特色的完整的研学课程体系,研学效果不明显。另外,缺乏研学专业人才支撑,优秀研学指导师等专业人才数量少,指导师的研学知识储备、综合素质、师德师风有待提升。如,不少研学指导师提供的研学服务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启发性和引导性都不强,难以满足当前研学旅行团队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四)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我市尚未建立严格的研学旅行市场准入制度,研学团队地接旅行社的门槛低,为后续的有效监管增加难度。部门监管合力不足,教育、文旅、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职能部门还未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在规范服务、投诉处理、质量评估等方面的监管服务还不到位。此外,研学旅行团队接待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滞后,难以实现全程、实时、动态的监管。

三、意见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观念的转变,研学旅行将成为今后旅游竞争的蓝海,全市上下要增强紧迫感、危机感,要抢抓机遇,盘活资源,深挖潜力,创新开发,加速打响黄山研学旅行品牌。

(一)明确目标定位,加快推进基地营地建设。要以打造全国示范级研学旅行目的地为目标,抓紧完善基地营地布点规划,招商一批、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标杆营地,形成营地整体布局。要重视和加强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品牌化、集聚化发展,按照安全适宜、设施完善、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原则,加快推进研学基地营地的标准化、规范化、精品化建设,提升研学旅行接待服务能力。要注重激发徽州古祠堂等场馆新功能,开展国学传承等研学活动。要鼓励多元模式发展,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经营。要加强基地营地动态管理,健全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指数等标准体系。

(二)加强资源整合,着力提升研学旅行品质。要全面摸排我市最有特色的红色、绿色、古色等文化旅游资源,精心打造研学线路、合理布局研学基地,防止单干蛮干、重复投资,避免分散化、同质化、碎片化。要坚持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充分挖掘各地生态、旅游、文化、农业、历史等特色资源,打造独具地域特色、竞争力强的研学产品。要加强研学旅行产品效果的跟踪评估,根据市场反馈情况丰富研学产品、改进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各类研学团队的需求。

(三)强化研旅融合,构建徽州研学课程体系。要突出寓学于游,加大对研学旅游产品中“教育”元素的挖掘,建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礼仪和徽州文化为主的公共必修内容,有效地结合学段特点、学校课程及我市地域特色,将徽州文化植入研学课程,努力构建徽州研学旅行课程资源体系。要抓实专业人才培训,教育、文旅等部门要尽快建立研学指导师资格的准入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人才队伍综合素养。

(四)健全监管机制,促进研学旅行健康发展。要高标准建立研学旅行市场准入机制,定期公布符合规范的研学机构名单,以供学校择优合作。要建立研学旅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和研学协会自律的协作互补作用,形成监管合力。要严格执行《研学旅行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加强研学旅行团队接待数据统计工作,科学研判研学市场,准确提供决策依据。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年07月28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全面听取各区县书面汇报的基础上,重点赴屯溪区、徽州区、黟县、休宁县等地,深入乡镇、社区及养老服务机构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市及区县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养老服务管理制度,丰富服务内容,健全服务标准,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均衡规范发展。一是养老服务政策不断深化。市政府紧扣当地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黄山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连续9年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列入政府民生工程,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二是基本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全市7千余名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特困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三是多层次养老服务形式不断拓展。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兜底保障、监管调控上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设施建设、产品开发、服务提供,依托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截止2020年底,全市养老机构89家,床位数7748张,其中民办机构23家,床位数3742张,社会力量投入在养老服务供给中的比例得到提升。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人口结构变化和老年人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

一是发展水平仍然不高。现阶段,我市养老服务总体尚处在“保基本、兜底线”的低端供给水平。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绝大部分公办公营的养老机构仅提供吃、住和日常照顾等最基本的服务,缺乏护理、医疗、康复、教育等综合化服务,社会力量投入不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的途径、方式和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知识、年龄结构不足以支撑老龄化社会对高质量养老服务的需求,养老服务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公办公营的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单一,仅限于政府兜底的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其他有养老服务需求的社会老人难以入住。据统计,部分区县敬老院床位利用率仅达22%。在社会养老服务供给层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济效益不明显,大部分依赖政府购买服务予以输血和维系;机构养老空床现象依然存在。此外,城乡之间在养老服务设施、能力、投入水平方面存在差距,农村养老服务整体薄弱,医疗护理服务能力低下。

三是工作保障有待增强。政策制度方面,医养结合的政策设计尚不适应当前养老服务的需求,不能支撑医养结合可持续发展。资金投入方面,目前各区县虽然完成了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但在设施维护、服务项目拓展等方面,缺乏持续明确的运转经费保障。设施建设方面,大部分区县反映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落实不到位,部分新建小区存在“建而不交”的问题。早期建成的农村敬老院大多数未能通过消防备案,无法投入社会化运营。

三、几点建议

“十四五”期间,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任务将更加艰巨繁重。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注重规划引领。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20611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4.1%。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7.7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7.21个百分点。面对空巢、高龄、失能老年人占比逐渐增大的严峻形势,民政部门要科学分析和把握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抓紧编制我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实现由政府兜底向政府家庭社会各负其责的转变。要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将养老用地出让、老旧小区养老设施配建、落实新建小区养老用房建设等纳入指标范畴,并及时建立保障规划落地实施的政策机制。要凝聚规划实施合力,进一步明晰政府部门间的职责,理顺条块间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注重双向发力。紧紧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在需求侧方面,民政部门要以有效需求为导向,依托三级养老服务中心这一平台,进一步摸清不同年龄段、不同经济状况、不同服务需求的老年群体现状,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与社区服务网络、专业服务组织以及养老机构进行对接,使政府和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与老年人梯度化的需求有效对接、公平匹配。在供给侧方面,要把制度供给摆在突出位置,根据即将出台的《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抓紧制定我市的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推进制度协同,促进养老服务与社保体系相互融合,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全方位的制度支撑。要抓紧建成一批示范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该中心为枢纽,连通居家、社区和养老机构衔接的“断点”,积极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实现“兜底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三要注重要素保障。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实行差异化的扶持政策,引导各类要素向居家社区、农村养老、医养康养等领域聚集。要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养老服务方面的示范作用,适时修订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目录,并将购买养老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第三方机构提供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要拓展金融扶持渠道,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自主试点,减轻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经济、事务负担,推进养老护理市场成长。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老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建设与管理。要加大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以提高服务人员专业素养为核心,探索委托培养、校企合作等措施,不断壮大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将职业技能等级与工资收入、服务价格等挂钩,确保养老服务人员招得到、留得住、干得好。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财经工委

2020年07月01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5月下旬至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先后赴黄山区、歙县、祁门县和高新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调研,实地考察了中国银联客服中心、颐高“云贸易”总部基地等14个重大招商项目,并召开市直有关部门座谈会,了解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把招商引资作为优化产业结构、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和关键支撑,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

(一)招商质效稳步提升。总量规模上,2017年至2019年,累计签约项目1618个,到位资金732.54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三年累计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353个,新竣工项目177个。签约落地上,签约项目落地率逐年提高,其中:2018年世界制造业大会13个集中签约项目全部落地,位居全省第一。招大引强上,东黄山国际小镇、中国银联(黄山)园区、黄山青云新经济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上海城投高铁CBD、市域快速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成功签约。

(二)区域合作不断强化。融杭接沪上,与杭州市签订“1+9”战略协议,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入长三角城市群协调会,开展与中国银联、阿里巴巴等沪浙知名企业合作,探索招商新模式,建立上海“湾谷科技园”反向飞地。央企合作上,大力推动与北京国资委战略合作,先后与北京城建、京投集团签订合作项目,与首农集团、北京工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扩大影响上,成功举办第一届黄山发展大会,17位行业领军人物、知名企业家受聘为黄山发展顾问。

(三)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工作机制上,成立高规格全市招商引资领导组,市主要领导带头招商,部门联动合力招商。出台《黄山市促进招商引资若干政策》,在全省率先建立招商项目预审、尽职调查、负面清单、接待管理等制度。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强化重点项目调度,突出效益指标,不断完善考核体系。投资环境上,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建立企业开办“一窗式”服务窗口,优化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平台。出台“人才10条”政策,率先在全省推出“企业招工定制服务”新模式。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优质项目。

二、存在问题

(一)落地项目实力不够强。规模普遍偏小,2017年以后新注册的925个招商项目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企业仅占10%,500万元以下的占到53%。市场竞争能力较弱,近三年新注册925家企业,目前处于注销或者非正常状态的占比达11.5%。效益不够高,部分招商企业亩均税收、亩均产值较低,近三年累计入库税收不足10万元的企业占比58%。

(二)产业带动效果不明显。园区自身产业基础薄弱,虽然都确定了1-2个主导产业,但是总体规模不大,多数引进的项目和企业以单体形式存在,未能形成强有力的产业集群。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2018至2019年新开工10亿元以上项目,房地产占比高达83%,近三年入库税收百强榜65%以上是房地产企业。产业层次还不够高,围绕五大产业深度谋划不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缓慢,战新产业、高新产业规模还比较小,2019年全市超百亿的产业仅新材料,拥有的高新技术企业仅占全省的2%。

(三)项目推进力度不均衡。部分签约项目落地难,首届黄山发展大会签约的40个工业项目,已退出和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有8个,还在前期工作阶段的有8个,只有60%项目开工建设。另外,受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双重影响,部分已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减慢;部分建成项目产出效果不佳,近三年的招商项目企业,连续三年无销售收入占比达35%,2017年新注册的321户招商项目企业,连续两年实现销售收入增长的企业只有31.8%。

(四)统筹调度机制不够活。整体招商氛围还不够浓厚, “全市一盘棋”认识还不够统一,各区县错位发展、特色发展格局尚未形成。园区平台支撑不足,近三年全市开发区签约招商项目只占38%,园区主战场作用未充分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不强,全市7只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投放市内比例还不到总规模的20%。基础信息共享机制还未完全建立,考核奖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意见建议

一要提高站位,在战略策略上总结提升。聚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既是今年做好“六稳”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六保”任务的重要手段,更是实现黄山未来转型升级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继续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自觉主动谋划组织招商活动、参与重大项目洽谈,亲自督办解决项目建设难题,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招商引资工作中。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总体资源禀赋和各地基础性差异特点,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在招商战略策略上总结提升。

二要把握重点,在产业发展上聚焦突破。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围绕数字经济、绿色食品、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文化旅游五大重点领域,继续瞄准“大强”企业,以产业引导、产业合作等方式有的放矢、聚焦发力。以“融杭接沪突破年”为契机,深度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大与沪浙等重点招商区域联系,找准合作契合点, 精准招引“高大上”项目和集聚效应高的项目,形成“引一个,带一串,连一片”效果。

三要创新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精准高效。保持发展定力,强化生态资源的“稀贵性”和要素资源的“局限性”认识,对全市九个园区进行科学定位,在项目选择上,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既要算“单个项目效益账”“眼前”账,更要算好全市发展的“总账”和“长远”账。强化项目要素保障,落实市级“预审”“尽职调查”机制,针对重大项目注重研究“一事一策”,聚力解决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瓶颈。遵循市场规律,突出效益导向,研究制定市域“利益调节”政策,积极引导项目科学流动和要素的高效配置,促进全市整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要依托平台,在项目承接上发挥优势。要以园区为主战场,不断创新“招商”思路,既要进一步完善功能配置“筑巢引凤”,又要积极探索“飞地”“总部”等新经济模式“借鸡下蛋”; 要注重发挥本土企业、骨干企业和所属国有企业的招商引资重要作用,突出市级平台引领作用,积极运用自身优势和各类基金功能主动参与招商,在加强资本融合、资源分享和经验借鉴中,实现更好发展。要以黄山发展大会等为平台,积极宣传推介,扩大影响力,提升引资引智效益。

五要压实责任,在企业服务上持续发力。要进一步提升基础服务水平,充分运用各部门基础信息平台,特别是加强投资促进、发改、统计、税务等部门信息互通,强化数据分析和成果运用。要把积极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与充分发挥黄山发展顾问等智库作用相结合,培养人才、用活人才。要健全全程服务链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现有政策,主动兑现服务承诺,不断加强公共服务。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完善有关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压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突出“落地效率”“亩均效益”“产业带动效应”“税收贡献占比”等绩效指标,研究制定更大力度的奖励政策。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社建工委

2020年08月24日

7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赴屯溪区、黟县、黄山高新区、黄山区,实地走访了多家企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详细了解重点群体实施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情况,并就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及省、市委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决策部署,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实施了很多积极政策,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有效推动了各行业劳动者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提升,为促进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支撑。

(一)完善政策体系,加大保障力度。2017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在职业培训、载体建设、激励措施、财政支持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随后,相继出台了《黄山市名师带高徒实施方案》《黄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揽子具有黄山特色的职业技能人才培养配套政策,对新形势下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补助等方面做出了政策规划。2019年以来,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7万人、累计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2570万元。尤其是今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病毒疫情,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措施,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强基础、渡难关,上半年培训2.1万人、发放培训补贴资金857万元,完成全年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目标任务的120%。

(二)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质量。近年来,全市大规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将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列入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持续开展民生工程就业技能培训;二是实行“省级基本+市县补充”免费技能培训工种目录管理制度,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六类人员,免费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三是按照技术工等级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助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四是创新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启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开展企业在岗职工技能培训;五是积极推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支持各行业(部门)、大型企业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通过“以赛促训”的方式,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

(三)建立激励机制,培养高端人才。创新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鼓励支持高技术人才发展。一是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定期开展评选并给予资金补助,全市现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2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0家;二是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积极争取世界技能大赛省级、国家级集训基地落户我市;三是实行高技能人才激励表彰政策,对市级高技能人才进行评选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追加奖励,对世赛获奖者进行特殊奖励。我市现有全国技术能手3人、江淮杰出工匠2人、安徽省技能大奖7人、享受国务院津贴的高技能人才3名,今年新增3名高技能人才获得国务院津贴候选人,占全省获得国务院津贴候选人总数的20%。

二、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作用发挥不够。部分企业对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培训投入不够、培训质量不高。一是过分看重劳动力投入的短期收益而忽视劳动力技能提升的长期效益,在用工过程中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的倾向;二是经营者受员工的流动性成本影响,在培训中仅注重开展新录用人员岗位培训,而对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甚至高技能人才培训投入较少;三是部分企业未制定职业培训规划,员工培训缺乏系统性和长期性,培训结束后缺乏巩固提升的过程,培训效果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是培训基础能力有待提升。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有限,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学校和实训基地数量较少,师资力量不足,不能满足实际培训需求。截至2019年底,全市技工学校2所,职业培训学校25所。目前,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从内容上看,多以传统理论教学为主、实操内容较少、针对性不够强;从形式上看,主要以线下培训为主,网络培训平台发展有待成熟。例如:新冠肺炎病毒疫情期间,我市采用“互联网+职业培训”的线上培训模式,短期内庞大的数据流量缺乏稳定的技术架构支撑,导致网络培训系统运行不畅,影响了培训进度和满意度。同时,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体系尚未形成。

三是技能人才结构还需优化。全市技能人才结构不合理,存在着初级人才多、高技能人才少的现象,一些关键岗位甚至存在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情况。一方面,受全市经济产业结构影响,新型工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对落后,目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多从属于传统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这类行业企业对职工技能要求相对不高,导致企业对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动力不足。另一方面,由于全市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不健全,加上部分企业缺乏相应的工资报酬激励机制,职工薪酬待遇及职业发展前途未能与职业技能等级相挂钩,影响了劳动者主动提升职业技能的积极性。目前,全市技能人才总量8.8万人,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数1.5万人,占全市技能人才比例不足18%。

三、意见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深化宣传引导。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队伍。要创新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及成果宣传,营造全社会尊重技术、尊重人才的氛围。要突出企业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经营者转变思想观念,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大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要大力倡导劳动者终身培训的理念,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加强对劳动者职业素质的培育,增强劳动者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提高劳动者提升自身职业技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完善政策,强化激励保障。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制定全市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统一指导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培训补贴对象、种类、标准、期限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和使用效益,整合各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简化补贴申领条件程序,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要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借助就业补助资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社会捐助赞助、劳动者个人缴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要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建立突出技能价值激励的薪酬制度,拓宽技能人才发展空间。

三是统筹协调,完善培训体系。要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人社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有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企业、社会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关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调动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整合社会培训的资源优势,有效增加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要继续落实好对就业创业重点群体的就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重视对行业拔尖人才的培养,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要创新培训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大力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实现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融合发展、相互促进。

四是立足需求,增强培训实效。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发展,加强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壮大复合型师资队伍,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建设培训中心,不断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活力。要健全校企合作制度,将职业教育与本土就业需求紧密挂钩,实现产教融合、劳动力供需对接,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系统性和针对性。要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信息网络技术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要建立健全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利用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等指标进行培训绩效评估,引进第三方监管机构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年07月19日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中药材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在临床治疗、康养健身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特别是去年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黄山市是新安医学的发祥地,历史上名医辈出,有“北华佗、南新安”之称。为了深入了解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情况,5月至6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善武、副主任汪义生率调研组赴祁门、歙县、徽州区、黄山区等地开展了调研;6月上旬,调研组还赴湖南省长沙市、湘潭市和娄底市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提出全面振兴新安医学口号,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助力中药材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道地药材资源丰富。我市中药材品种多、质地优,共有各类中药材1632种,其中,植物药类1476种,动物药149种,矿物及其他类7种,分别占全省总数45.6%、50.8%、26.5%、12.5%,贡菊、黄精等道地药材在广泛分布,被列入“十大皖药”。二是产业发展基础提升。大力发展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全市建成中药材产业示范基地44个,种植面积达15.2万亩。积极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共有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龙头企业4家,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13家,生物技术和医药国家级创新平台3个,初步构建了以黄山高新区为核心,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县开发区等多点支撑的医药产业空间发展格局。三是发展前景更加广阔。市委市政府把振兴新安医学摆在突出位置,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新安医学传承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高规格召开中国(黄山)新安医学发展大会,为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锚定了发展目标。先后制定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等政策文件,中药材产业迎来了更好的发展机遇。

二、存在问题

尽管全市在发展中药材产业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种质资源保护不力。目前,我市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的中药材生产基地较少,种质资源驯化培育良莠不齐,多数药材种子来源靠自选、自留、自繁、自用,提纯复壮不足,品种退化、混杂严重,中药材特征特性、产量表现、抗性表现差异较大,品质得不到保障。比如,黄山贡菊与亳菊、滁菊、杭白菊一起被列为“四大名菊”,过去以晚熟品系为主,品质最优,但管理难度较大,不少种植户为了追求短期效益,盲目选择种植周期更短、品性较差的中熟品系,导致黄山贡菊在市场上的药用价值不断下降,品种退化严重。

(二)产业链条效益不优。我市是中药材资源大市,但也是中药材产值小市,全市具备加工能力和带动作用的中药材企业不到10家,且局限于对药材的简单清洗、烘干等初加工层次,上市产品完全依赖于外地企业和市场。比如祁门蛇伤研究所在蛇药研究方面成果丰富,但缺乏工业企业支撑,科研成果无法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另外,各基地、农户主要以销售原药材或者初级加工为主,产销不稳定问题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比如,2017年覆盆子价格达到40元一斤,全市不少农户一哄而上,近两年覆盆子价格跌到10元一斤,造成大量覆盆子荒芜。

(三)专业人才队伍薄弱。中药材无论是管理还是种植,对专业技术要求都很高,需要大量专业人才支撑。就我市目前而言,一方面,专业管理人员缺乏,全市除祁门县设立了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配备了管理人员之外,其余区县均没有专业中药材管理机构和力量;另一方面,种植科技人才紧缺,多数中药材种植户没有充分掌握中药材种植技术,管理粗放,致使中药材质量和效益始终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四)发展要素保障不全。我市山多地少,土地碎片化严重,再加上受国家禁止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的政策影响,中药材在耕地上很难大规模种植。林下种植是规模化种植的主要发展方向,但由于林业方面政策限制,人工林砍伐栽种需采伐计划,天然林下抚育性采伐栽种审批难,从而制约了林下中药材的规模化发展。另外,政策资金方面,目前我市虽然提出振兴新安医学,但在中药材产业发展上还缺乏具体的扶持政策。

三、意见建议

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是推动乡村振兴、实现“两山”转化的重要抓手。特别是随着中国(黄山)新安医学发展大会的召开,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迎来新的契机。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发展信念、拿出有力举措,做好中药材发展文章。

(一)要制定道地药材发展规划。市政府要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要求,抓紧研究制订以道地药材为重点的全市“十四五”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系统推进中药材产业的发展。要以品种为纲、产地为目,根据我市自然环境、资源禀赋和市场前景,突出药食同源,参照浙江打造“浙八味”、湖南打造“湘九味”做法,科学选定几个具有黄山特色的道地药材品种,集中力量重点打造、率先突破。要建立完善品牌培育与评价标准体系,抓好GAP认证、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打造我市中药材发展品牌。

(二)要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要把中药材种子培育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种子、种苗繁育技术研究,加快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开展道地药材筛选驯化、提纯复壮、扩大繁育和展示示范,培育一批抗性强、质量稳定的良种。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尤其要发展林下生态种植。切实加强黄山贡菊提纯复壮、治理连作障碍技术攻关,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稳定黄山贡菊品质。要以“十大皖药”基地建设为基础,大力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努力推动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确保全市各类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15万亩左右,规范化种植面积突破10万亩。

(三)要提高中药材加工水平。要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引进有实力的中医药企业落户黄山,建基地、办工厂。同时,要努力培育壮大现有中药龙头企业,积极引导天目制药、科宏生物、同仁堂精制药业等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延伸产业链条,开发中药材功能性食品及保健品,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要大力提升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水平,鼓励中药企业在产地建设加工基地,加强采收、净选、切制、干燥、分级、保鲜、贮藏等设施建设,打造一批产地初加工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四)要推动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要把中药材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特色小镇建设相结合,依托中药材植物学特性,充分利用其在观赏、绿化、采摘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建设一批中药材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开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因地制宜推出药膳、研学等附加服务,让顾客变游客,药园变乐园,努力丰富中药材产业内容。

(五)要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安徽农业大学、黄山学院以及黄山职业技术学院沟通合作,采取订单式培养、委托培养等方式,引进中药材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农业、林业要有针对性地引进中药材方面管理人才。要进一步激活乡镇农技站活力,充分调动乡镇涉农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培养提高农村实用技术人才水平,发挥农民身边的“土专家”作用。要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认真抓好专业人才培养与技术专家团队组建,不断提高科技含量和发展水平。

(六)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每年要整合一定额度的涉农资金,加大对中药材基地和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中药企业扶持力度,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要创新金融服务,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中药材品种范围,提高中药材种植抗风险能力。要完善中药材生产基地用地政策,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利用林下资源、荒山荒坡和改造低效残次林发展中药材的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为广大药农稳定种植结构、扩大生产规模,打下良好基础。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自然保护地保护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

2020年12月11日

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安排,10月19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先后赴黄山区九龙峰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歙县安徽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实地调研,召开了专题调研座谈会,听取市林业局和歙县政府及清凉峰保护区,徽州国家森林公园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调研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黄山市是安徽省重点林区,森林覆盖率82.9%。经过三轮整合优化,目前全市整合优化后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共26处,其中自然保护区10处(国家级保护区2处,省级保护区8处),自然公园16处,矢量面积117936.4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12.19%。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保护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在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中积极作为,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新黄山作出了新贡献。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健全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建设,全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均成立了管理机构,并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各自然保护地健全了自然保护工作机制,建立了与毗邻省、市、县、乡镇、村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同时积极倡导推进“一区一法”(一个保护区一个管理办法)和“一园一法”(一个公园一个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对保护地的保护与利用等作出规定。目前牯牛降、清凉峰、五溪山、岭南等自然保护区和黄山、齐云山、太平湖等风景区分别制定了由县级以上人大或政府颁布的管理办法,逐步实现保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和科学化。

二是强化目标考核,落实管理责任。将自然保护工作纳入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订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以及林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推进自然保护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2019年市林业局与安徽师范大学合作,在全省率先开展野猪及兽类本底调查,为有效加强非洲猪瘟监测防范、调控野猪种群和防控野猪危害提供了科学依据,经调查统计,全市野猪数量为24311±3576头范围内。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加大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巡查巡护力度,实施网格化管理。开展广泛深入宣传,通过每年组织“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活动,建标本馆、宣教室、制作展板、设立宣传牌等,面向城镇、乡村、学校、保护区、旅游景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自然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深化交流合作,提升保护水平。牯牛降、清凉峰、九龙峰、岭南等自然保护区,太平湖湿地公园、黄山风景区等自然保护地与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林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加强合作,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调查、生物多样性本地调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生态系统及环境监测等工作,有效地提升了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素质,又扩大了自然保护地的影响。如清凉峰自然保护区与安徽师范大学合作,通过野外安装红外相机定点监测调查野生动物,目前共拍摄到各类野生动物有鬣羚、猕猴、黄喉貂、白鹇、果子狸、猪獾、狗獾、黄鼬等57种。九龙峰保护区与省林科院合作建立黄山国家森林生态定位研究站;成立了刘先平大自然文学工作室创作基地和黄山市百佳摄影点。

四是开展社区共管,推动乡村振兴。结合黄山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的实施,黄山风景区周边的清凉峰、天湖、九龙峰、五溪山、岭南等自然保护区积极探索开展了与区内及周边社区共建活动,成立共管组织,签订共管协议,建立共管机制,通过开展生态旅游、替代生计、项目建设、聘用生态护林员等多种方式,组织当地居民参与自然保护区的资源保护管理,不仅使他们在保护绿水青山中促进了乡村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也和谐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取得了较好效果。不断加快保护区建设,各区县积极争取国家局、省局资金支持,推进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先后实施了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3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建设等一批项目,这些项目建设用工大多利用周边社区劳力,解决了社区就业,增加了社区群众收入。九龙峰保护区认真执行黄山区人民政府同桃花源基金会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与其下属公益企业—五星千鸟谷农业科技开发公司合作,在保护区及周边社区开展生态农业、自然教育,开发社区民宿,支持和帮助周边社区发展香榧苗、绿化苗、农家乐、灵芝、茶叶、稻虾米等绿色农产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发展社区经济,推进乡村振兴。

二、存在问题

我市自然保护地保护利用方面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自然保护地设置有待健全。主要存在交叉重叠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保护与发展不平衡。且由于保护区跨区域面积较大,人员编制配备偏少,对有的游客、驴友进山探险、野营时,垃圾随意丢弃,树木花草随意摘取现象,管理难度比较大,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二是部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当前法律规定林业主管部门是自然保护地的管理部门,但森林公安实施转隶改革后,林业主管部门执法环节弱化,需进一步理顺完善工作机制。

三是投入长效机制有待建立。近年来各级加大了对保护地保护建设方面的投入,但是基础设施落后、总体经费投入不足,特别是县级保护区、各级森林公园未建立稳定的投入长效机制。自然保护地内的集体人工商品林禁止林木商业采伐,林农利益受到影响。省政府2 019年对我市清凉峰、天湖自然保护区内集体人工商品林进行了补偿试点,但今年没有继续实施。

三、工作建议

一是要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可以解决自然保护地面积交叉重叠、机构重复设立等问题。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按照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不同级别低级别服从高级别的原则进行整合优化,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要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可能涉及的保护区用地,也要依法依规调出,为全市未来发展留出空间。

二是要建立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保障制度。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积极对上争取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支持,加大对保护地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力度。要建立以***、省级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统筹各级财政资金,保障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运行和管理。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出资设立自然保护地基金。鉴于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公益性特征,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将自然保护地内不能调出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商品林按规定纳入公益林管理,建立健全长效补偿机制。要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设立,配齐配全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适当增加巡护人员,要落实有关政策,积极稳妥地解决好自然保护区尤其是边远山区管理机构职工生产、生活及子女就业、上学、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和有关政策性经费补助,推动落实偏远保护站职工与乡镇干部享受同等基层工作补贴待遇,保障经费供给。

三是要积极探索社会公益组织委托管理自然保护地的模式。九龙峰保护区委托社会公益组织——桃花源基金会,经过一年多的运行,不仅有效解决了保护区建设经费不足等问题,保护区管理也逐步走上规范轨道。开展了环境教育、生态体验、生态科学实践等活动,九龙峰保护区委托管理的经验做法说明,社会公益组织委托管理自然保护地是可行的。应积极探索和推进社会公益组织委托管理自然保护地的可行模式,促进我市自然保护地更好建设与发展。

四是要建立自然保护地社区共建共管体系。努力建立健全社区共建共管模式,让村民承担起保护地“生态护林员”“劳务输出员”“共建共管员”等角色。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自然保护工作的良好环境,提高全民保护生态意识。要积极探索开展“共建共管”项目,生态反哺社区,逐步提高社区农民收入。在自然保护地和谐合作模式下,社区居民主动参与自然生态保护,实现自然保护共建、生态成果共享。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预算工委

2020年07月02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围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先后赴徽州区、歙县实地调研,察看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点,专题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并召集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10家单位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及省、市委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加强资产使用、处置和收益监管,较好地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有效履行职能、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截至2019年底,市直203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05.15亿元,其中:72个行政单位资产50.17亿元,131个事业单位资产54.98亿元。按照资产类别划分,流动资产76.18亿元,固定资产22.21亿元(6类固定资产具体为: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7.33亿元,通用设备2.44亿元,专用设备1.64亿元,文物和陈列品0.06亿元,图书档案0.22亿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52亿元),在建工程2.64亿元,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4亿元、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1.72亿元。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制度建设方面,市政府出台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资产处置等办法,制定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市财政局制定出台《黄山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黄山市市本级单位部门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等,基本形成“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级的监管体系。管理效率方面,各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开展清点盘查,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资产动态监管和资产配置、处置等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

二是有关改革稳妥推进。有效保障机构改革,稳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资产管理,强化资产调配,市财政等部门及时制定方案,指导各单位按照“规范管理、防止流失、有序衔接”等要求,平稳有序开展资产划转、处置,统一调剂配备办公用房。积极推进管办分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加快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与主管单位脱钩,已整体划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徽州文化艺术有限公司2户企业,批复4户企业划转方案,关闭注销5户“空壳企业”。

三是管理成效逐步显现。管理办法有创新,如市公安局利用条码和OA技术,实现从资产预算编制、采购建设、验收入库、日常领用、运行维修、报废清理全生命周期管理;市人民医院依托HERP信息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实行三账一卡、责任到人管理。服务能力在增强,实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集中使用和管理,降低单位运行成本;教育、医疗卫生等行业资产规模较快增长,教育教学、群众就医条件明显改善。

二、存在问题

(一)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重视程度不够。调研发现,当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资产权属不明,家底不清现象依然存在,在资产配置方面,单位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资产紧缺和闲置现象并存,缺乏合理有效的流动调剂。二是责任意识不强。主管部门和单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较为突出。部分单位实物资产不履行入库、出库手续,报废、转让资产未及时销账,造成资产账务管理与实物管理脱节,账面资产与实际不符。三是监管力度不足。从内部监督来看,部分单位内控制度缺失或可操作性不强,专人管理缺位,监督、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部分资产如文化文物等缺乏专业人才管理。从外部监督看,财政、审计等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部门工作繁杂,人力有限,难以对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时跟踪管理,监督力度不大。

(二)日常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制度执行不够到位。2019年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以来,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未按要求纳入管理单位的财务账,游离于会计核算之外。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转固不及时,导致产权登记主体、会计核算主体、管理主体长期分离。登记主体与管理主体工作交接不到位,造成基础资料缺失,资产价值难以认定。二是管理过程存在脱节。部分单位资产预算管理缺失,资产采购无预算或预算未细化,缺乏预算约束。资产处置不合程序,部分单位资产长期不清理、不处置,废旧资产堆积仓库,长期不办理核销。三是租用处置效益不高。2019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仅27.65万元,资产处置原值9936万元,收益12.64万元,收益率仅0.1%。据统计,2019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市公共资源中心进场交易的项目仅16个,交易额约1278万元,实现资产增值仅34.62万元,进场交易项目“少而小”。

(三)问题解决不够到位。一是产权登记比例较低。据统计,全市80%以上单位办公用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市直26处有独立办公场所的主管部门,有15处未办证,有7处未入账。其中,市级大院土地及两栋大楼分别仅以1元入账。二是手续程序缺失普遍。大部分单位存在土地划拨手续、规划审批程序不完备,建筑工程验收缺失,消防未验收等遗留问题。三是解决问题办法不多。对于缺失的程序、手续如何补办,没有明确。对于消防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情况,改造困难。对于房产建设时存在自筹资金、银行借款抵押等情况的,如何办证划归,缺乏指导意见。

三、意见建议

(一)要压实监管责任。一是强化落实综合管理职责。财政部门要当好管家,加大集中管理力度,加强指导监督,搞好协作配合,推进资产整合,推动部门间资产统筹调剂和合理流动。二是强化落实具体监管职责。主管部门要加强本部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和监督管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厘清所属单位资产状况,做到底数清楚、账实相符。三是强化落实管理主体职责。使用单位要树立“人人都是资产管理员”的理念,进一步落实管理人员,健全内控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强化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各环节动态管理。

(二)要夯实基础工作。一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的“废、改、立、行”并举。加强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做好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登记入账和管理工作,及时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做好会计核算。加快在建工程转固,具备转固条件的竣工项目,要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清理已投入使用未转固在建工程,做好财务决算等基础工作,切实提升工程类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二要细化实化日常管理。坚持全生命周期的规范化管理,强化资产配置、租用、进场交易、处置等各个环节管理。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细化资产采购预算编制,从严做好新增资产配置,原则上做到无预算不审批,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紧密结合。三要切实提高使用效益。坚持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加大力度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规范开展资产处置,对长期积压的废旧资产,制定便于实际操作、符合相关规定、简化处置流程的工作意见,切实解决“销账难”问题。要盘活闲置资产,提高闲置资产变现率,尤其是对于价值较高的资产,要充分运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最大程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要提升管理水平。一要注重解决遗留问题。市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管用、好用、实用”的办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借鉴成功有效的案例,特事特办,统筹推进权证不全、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二要丰富日常监管手段。要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审计、监察重要内容,坚持内部监督与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长期监督相结合,健全考核奖惩办法,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性。三要创新资产管理办法。要加强科技手段运用,积极推广市公安局等单位经验做法,学习借鉴外地市先进典型经验,实现固定资产从购置入账、管理维护,到报废处置、资产核销全过程管理,为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提升管理资产的能力和水平。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监察和司法工委

2020年06月24日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4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率领调研组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等陪同下,先后赴屯溪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开展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了区县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法官工作室,并召开汇报座谈会,全面了解全市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与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精神,围绕“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目标,着力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主动作为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紧扣诉源治理、诉调对接等重点环节,积极发挥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促进在法治轨道上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主动回应基层司法需求,在乡镇、社区、工业园区等地设立法官工作室,为各类组织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指导培训。主动对接调解组织、行业协会、行政机关,指导搭建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道交、物业、婚姻家庭等专业化调解工作室先后成立,常规案件自行调解、疑难案件专业调解、复杂案件多方调解的多元纠纷化解模式初步建立。2019年,两级法院共委派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案件8268件。其中,诉前调解案件3152,调解成功1841件,调解成功率为58%。

二是繁简分流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全市两级法院立足尊重群众差异化的司法需求,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努力实现立案导诉、繁简甄别、诉前保全、立案流转等环节一站式服务,引导当事人理性考虑诉讼成本,有效防止诉权滥用。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改革,高标准组建速裁团队,将分管院长、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驻院专职调解员编入速裁团队,推动简案速裁化解,繁案专审精审,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全面提高审判质效。2019年,全市法院共分流速裁及小额诉讼案件6054件,占全市民商事案件总数的53%。

三是信息引领推进诉讼服务智慧化。全市两级法院立足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应用各类信息应用系统和自助服务终端,着力打造“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诉讼风险评估、自助立案、跨域立案、诉讼费缴退、材料集中扫描、查阅电子卷宗等自助终端的设立,既让立案服务更加安静有序,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远程视频庭审系统、移动微法院的应用,实现诉讼服务立体化,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提高了审判质效。

四是整合资源推进审判辅助集约化。注重加强审判辅助与审判业务间的协调配合,市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集中设立送达、委托鉴定、保全窗口,邮政EMS直接入驻中心,初步实现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各基层人民法院稳步推进集约化的送达、保全、委托鉴定中心,50%的基层法院已初步完成诉讼服务中心的集约化设立。通过“物理结合”催生“化学反应”,服务群众、服务法官、服务审判的整体效能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升。少数法院工作人员对“两个一站式”建设理解不够透彻,不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将其与传统的立案服务混为一谈,没有认识到“两个一站式”建设的根本目标和现实意义。对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导致群众对该项工作举措了解不多、体会不深,不利于发挥“两个一站式”的功能作用。

二是配套保障有待完善。随着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的逐步完善,法院专职调解人员严重不足问题日益凸显,如屯溪区人民法院面对70%诉前纠纷,只有一名退休法官负责受理,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现实需求。各区县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展不平衡,部分基层法院硬件设施尚未完全配备到位,中心与各业务庭室工作的衔接、信息交流沟通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中心工作人员在诉讼服务能力、信息化操作能力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协作机制有待健全。当前,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仅是法院系统“独角戏”的认识仍有一定市场,受调解经费短缺等因素制约,调解组织和行政机关协同法院开展调解工作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够强,有丰富经验及业务能力的专业律师参与调解的积极性不高,非诉解决纠纷的功能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商事调解、专业调解等平台建设尚不健全,物业等专业化调解平台在部分区县甚至没有建立,诉前调解大格局尚未形成。

四是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受认识水平、经济发展等主客观方面限制,各基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的状况还很突出,影响整体工作开展。重建设、轻应用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少数法官信息化应用层次不高,满足于数据统计和审限管理等审判流程管理,在案件实体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方面应用不多,一定程度上造成现代化诉讼资源闲置。部分律师、当事人对运用信息化手段认同度不高,不愿用、不会用、不好用现象仍然存在。

三、意见建议

“两个一站式”建设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现代化司法进程,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一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两个一站式”建设的内涵、任务和目标,更加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制,增强做好新时代司法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立足法院职能,体现时代要求,充分发挥定分止争“门诊部”的重要作用,积极打造便捷、高效、亲民的温情司法模式,努力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二要坚持继承完善创新。全市两级法院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将诉源治理纳入综治重点工作,加强矛盾风险防控,健全诉讼态势分析研判机制,强化司法大数据监测预警功能,为党委政府社会治理决策提供参考。支持和规范人民调解在法治轨道上参与社会治理活动,加强人民调解员指导培训,提升调解员队伍整体工作水平,引导更多纠纷在诉讼外解决。要根据各地纠纷类型和特点,在诉讼服务中心按需建立各类专业调解室,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公证机构的联动,增强多元解纷的协同性和实效性。

三要强化司法配套保障。要围绕为群众服务、为法官减负的目标,在遵循诉讼规律基础上,实现审判辅助性工作集约化管理。市中院要坚持标准化与差异性相结合的要求,对诉讼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尚未配备到位的基层法院要加强督促指导,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要将“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与服务配套措施统筹起来,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结合起来,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建好配强速裁团队,建立健全法官流动培养机制,促进各项业务功能融合,形成诉讼流程贯通、机制无缝衔接的集约化诉讼服务体系。

四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与效率,在现有设备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信息化软硬件投入,促进信息化与“两个一站式”建设深度融合,用系统集约解决传统模式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问题,不断丰富智慧服务的内容。要把握群众对司法信息化的新需求与法院信息化应用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把信息化应用能力作为新时期法院干警的必备素质和基本要求,提升信息化整体应用水平。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预算工委

2020年10月29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9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围绕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赴中心城区和屯溪区实地察看部分棚改地块和安置区,专题听取了市住建局关于中心城区棚改工作情况、市财政局关于中心城区棚改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并召集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计局、黄山城投集团等5家市直单位和企业,以及屯溪区人大、屯溪区政府、屯光镇政府、昱中街道办事处等4家区级和所属单位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住建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及省市委有关棚改工作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棚改政策的良好机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步推进中心城区棚改工作,有力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福祉,提升城市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情况如下:

(一)工作组织情况,2016年成立中心城区棚户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指挥部,指挥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为分管副市长、市人大和市政协联系领导等。2019年成立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征迁组,定期召开棚改征迁工作调度会。市棚改办、市土地储备中心、屯溪区政府、市城投集团宜居公司各司其职,分别负责组织协调、土地收储、征迁安置、融资等工作。

(二)征迁出让情况,2016年至2020年7月底,中心城区启动棚改项目地块23个,已完成15个,签约5559户,签约率97.39%。已出让地块10个,出让面积371.24亩,土地收入20.29亿元。

(三)资金使用情况,截至7月底,已到位资金80.42亿元,其中,银行融资54.11亿元,棚改债5.76亿元,资管计划贷款(项目配套资本金)6.8亿元,市财政安排资金13.75亿元(地方债7.28亿元、土地出让金4.86亿元、上级补助资金1.6亿元、市财政资金拨付工作经费0.01亿元)。已支出资金75.11亿元(含城投集团在天目药业地块支出的非到位资金约0.5亿元),其中直接补偿资金62.47亿元,支付建设期利息4.35亿元,还本付息6.23亿元,及其他支出约2.06亿元。账面余额资金5.81亿元。

(四)棚改效益情况,在去库存方面,有效落实***及省级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加快房地产去库存,2015年末,中心城区商品房库存为116.5万平方米,去化周期达30个月,到2019年末,分别减至44.33万平方米、5.3个月。在创税收方面,2015年至2019年,中心城区建筑业企业由132家增加到194家,建筑业产值由50.8亿元增加到86.53亿元,房地产直接税收由5.74亿元增加到10.37亿元,占税收收入比例达到32.6%。经测算,23个棚改地块可产生房地产直接税收约19亿元。在改民生方面,拆除中心城区15处连片棚户区,有效改善2万多居民的居住条件,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网,新增公园、绿地,改善教育、医疗设施,等等。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推进还不够有力。一是拆迁周期过长,从全省来看,我市棚改工作进度滞后,目前开展清零攻坚的地块均是2016、2017年启动的项目,有5个地块均剩余1户未签约,地块清零不及时,导致成本剧增。同时房价的上涨,给扫尾地块的签约也带来一定阻力。二是节点攻坚较慢,公产房征收工作滞后,如老街片区的工行,以及皖储、长线局等垂直管理部门的公产房,谈判签约进展迟缓。城中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难度大,单靠屯溪区难以推进。部分党员干部户未签约,负面影响较大。三是工作协调不足。司法与地方协同不够,对于部分拆迁诉讼案件,司法判决与地方工作推进缺乏有效衔接,对个别地块的扫尾工作造成消极影响。征收一线激励不够,乡镇街道等基层一线,征收任务重,人力紧,多地块连续启动,且时间跨度长,导致基层疲于应对。

(二)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一是项目统筹上,公益类项目投入较大,根据测算,用于公益类项目土地将达到426.78亩,与用于出让土地总面积1206.88亩相比约1:3。公益类项目房屋征收成本约20.28亿元,占棚改总投入的102.82亿元的19.7%。二是资金调度上,棚改资金调度不够,资金结余和资金缺口并存,截至2020年7月底,账面余额资金5.81亿元,其中,宜居公司4.36亿元,屯溪区房屋征收局1.44亿元。棚改专项债支出进度慢,资金结余问题受省财政厅通报。三是部门联动上,化债责任需要压实,国家、省要求的十年化债期限与我市棚改债务的协议还款期限时间错配问题还需进一步推动解决,同时化债主体、土地用途规划、土地出让金调度等职责分属不同部门,缺少统筹,造成化债主体责任虚化、弱化情况。

(三)债务化解还不够持续。从征迁成本看,据测算统计,完成23个棚改地块总投入资金102.82亿元,包括融资金额本息96.07亿元(其中本金72.93亿元、十年期利息23.14亿元)、棚改专项债等其他财政资金投入等6.75亿元。从收益回报看,预计23个棚改地块土地出让总收入为95.14亿元,另财政实际到账收入还要扣除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开基金等需缴纳资金。从收支相抵看,完成23个地块,土地出让收入无法覆盖债务(含公益类项目征收成本)。按照去年确定的十年化债方案,化债资金需求逐年攀升,当年化债额最低6亿元,最高达16亿元。目前土地出让金收入为20.29亿元,占预期土地出让总收入的21.3%,若以当前项目推进和土地收储情况,土地出让收入难以满足年度化债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大。

三、意见建议

(一)加大攻坚力度。一要强化目标意识,加强攻坚收尾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为下一年度争取新的棚改项目和专项债份额打好基础。二要提高征收效率,全面梳理现有棚改地块,加大征收清零和土地收储工作力度,强化对个别党员干部户、公产房、垂直管理部门、集体土地产权房屋征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谈判签约,争取实现土地早交付、早出让。三要强化审判执行,注重学习借鉴外地关于棚改、拆迁等先进做法,着眼工作推进和地方发展,对拆迁有关案件做到快审、快判、快执行。四要创新安置方式,有针对性调整完善安置政策,进一步科学合理制定棚改安置方式,加大安置补偿公开透明力度,同时要做好安置小区各类服务机构设置和服务设施完善,引导被征收户选择实物安置,让群众消除顾虑,放心签约。

(二)压实工作责任。一要压实化债主体责任,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明晰化债渠道,建立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化债机制。二要压实投资监管责任,加强对投资效益的监督,把控好经营类项目和公益类项目比例,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三要压实资金管理责任,加强棚改资金管理,严把资金申请、审核、审批和支付流程,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防范债务风险。一要提高风险意识,加强棚改专项债项目收益管理,优先保障偿付本息,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二要强化项目主管部门的资金效益意识、债务成本意识,要努力做到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项目推进迅速紧凑。三要积极盘活现有土地存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入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信誉好的企业参与棚户区建设和改造,实现棚改地块土地收益最大化。

(四)营造工作氛围。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棚改片区居民的政策知晓率和支持度,为棚改项目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注重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督促党员干部带头配合做好征收工作。二要强化司法协作,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在坚持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的同时,形成司法拆迁合力,在处理征收诉讼案件时,加大理解与支持,共同推动问题解决。三要提升基层干劲,建立健全征收工作的激励奖惩机制,充分激发基层征收一线工作人员工作热情。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2020年度及“十三五”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

依法开展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工作,是人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定职责,也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自2018年正式实施环境报告制度以来,从市县两级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持续走向常态和规范。今年,根据***巡视整改和数字化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环境报告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一、调研情况

为做好今年环境报告工作,工委自去年开始就启动谋划,研究顶层设计。今年,根据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提出的“十一项”工作要求,力求从单次报告向系统监督、从定性向定量、从程序监督向实质监督转变,着力推动监督系统化、规范化、精准化、数字化。

(一)开展多层次前期视察调研。一是明察和暗访相结合。余红艺主任和胡军、李谦副主任分别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针对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固废及垃圾处置、海洋生态保护等问题,赴江北、镇海、余姚、奉化等地视察。工委同步开展暗访,对环保督察反馈和群众反映的部分环境问题进行实地调研,掌握第一手情况。二是调研与评估相结合。李谦副主任和工委多次听取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并通过代表建议、信访投诉等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同步开展系列座谈和专家评估,吸收专业建议。通过调研和评估,基本了解了我市2020年度及“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初步掌握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和突出问题,为听取和审议报告打好基础。三是统筹与联动相结合。注重从全市层面加强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加强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同步组织上下联动,深化环境报告市县乡三级全覆盖,下好全市生态环保监督“一盘棋”。

(二)创新全链条制度设计再造。一是创新环境报告工作顶层设计。根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启动环境报告制度化研究。工委收集相关资料,总结梳理近年以来我市环境报告工作经验,对市政府报告提出规范化、格式化要求,下阶段将进一步研究制定《关于深化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办法》。二是创新听取和审议程序。研究在常委会全体会议上专题听取市政府报告,并要求PPT同步展示,增强报告的直观性和可读性。同时,拟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首次开展联组审议,增强审议的深度和力度。三是创新开展测评和评价。在分组审议、联组审议基础上,开展对市政府2020年度环境报告满意度测评和全市环境质量成效评价,增强监督刚性和针对性。

(三)探索推进数字化改革。一是打造特色化监督应用场景。根据省市人大数字化改革行动工作部署,配合办公厅制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特色化监督应用场景。通过建立任务清单和重点指标体系,打通和数字政府的数据通道,实现对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动态监督和预警。二是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视察调研,推动构建生态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助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在线和无人监测等新一代数字化技术在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应用。

二、总体评价

“十三五”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认真研究处理相关审议意见和反馈意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以实施“环境质量攻坚、基础设施补短板、高质量发展服务、治理能力提升”四大重点工程任务为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良好成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成效明显。探索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2020年,2项省级考核部署任务、6项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32个年度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全部完成,环境保护绩效考核位居全省第一梯队。在地区生产总值持续增长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一)从指标数据看,各项指标达标率稳步提升。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确定的6个约束性指标和6个预期性指标全部完成。其中,环境质量5个约束性指标中,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省控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国控点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分别由2015年的50、52.6和82.7,提升到2020年的100、89.5和92.9。国控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μg/m3)由2015年的45下降到2020年的23。2015年7个劣V类水和黑臭水体市控以上断面全部消除。水环境、土壤环境、大气环境三大类6个预期性指标全部完成,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指标改善最为明显,10个区县(市)细颗粒物(PM2.5)值由2015年的40.3至49,现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年均浓度小于35μg/m3)。

(二)从做法成效看,系统化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全市上下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工作举措不断创新,工作成效不断显现。仅2020年就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宁波市当好践行“两山”理念建设生态文明模范生行动方案》《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近20个政策文件。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取得新进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顺畅,责任体系更加明晰,环境监管与风险管控更加有力。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创建有新成果,基本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任务。

(三)从重点领域看,破难攻坚力度进一步加大。紧紧围绕省、市年度工作目标,紧盯治气治水治土治废问题瓶颈,打赢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同时,以***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扎实推进污水处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垃圾、固废处置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市整改协调小组牵头,各部门分工合作、集中攻坚,全方位、全领域、深层次开展排查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问题挑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通过视察调研也发现,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环境质量状况,与***和省市委要求、人民群众期待、更高水平美丽宁波建设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实现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依然薄弱,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

(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面临重大挑战。2020年***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今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我市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任务重、时间紧、压力大。一是碳排放总量大。我市经济体量大、发展速度快、用能需求高,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使得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高”。据统计,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达3554.5万吨,耗煤量占全省耗煤总量的27.1%。二是减排时间紧。我市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长期以来形成的经济发展模式及传统消费理念、生活方式等,在未来一段时间依旧存在不小惯性。三是制约因素多。碳减排既是气候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涉及能源、经济、社会、环境等方方面面,需统筹考虑能源结构和安全、经济增长、社会民生、成本投入等诸多因素,这对我市能源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尚需全面提升。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深化。有的地方和部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还不够,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为经济发展“让让步”“留空间”的思想。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畏难情绪,攻坚克难的勇气和行动还不够。二是责任体系有待完善。全市各地各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还有待加强,责任传导机制不到位。部门间协调联动不够,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等方面尚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是监管和执法水平有待提升。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格局尚未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不足。网格化监管体系还不健全,监管盲区仍然存在。基层生态环境执法装备、监督管理水平与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和全面有效监管水平不高。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体系、信用体系尚未全面建立。

(三)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压力较大。大气、水和土壤攻坚战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全市环境质量改善区域不平衡、陆海不平衡、类别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有待时间检验。生态环境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到来,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巩固和进一步提升面临较大挑战。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基础仍不稳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臭氧浓度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大气复合污染趋势明显。对全氟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型污染物的认识和防治手段有限,环境与健康风险隐患大。水环境功能区尚未实现全面达标,水环境质量改善客观制约因素多,部分断面存在反弹风险,整体水质距离岸绿水清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21年1-3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后30位城市中,宁波列倒数第四,虽然有干旱缺水等气候因素影响,但与部分地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标准低、维护不到位等密切相关,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污水管网问题突出。近岸海域水质差的状况没有明显改善。土壤污染基础数据库有待建立完善,配套政策不足,治理基础依然薄弱。移动源和面源污染治理也有待进一步深化。行政边界区域、闲置地块往往成为环境洼地,脏乱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全市声环境质量虽保持总体稳定,但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不可小觑,2020年全市信访件受理数量仅次于大气污染高居第二。对各类环境噪声源的源头防控和监管机制,包括城市规划防控机制、多部门共同治理联动机制、公众监督机制等亟待建立和强化。二是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亟需加快补齐。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及相关审计反馈问题中,较多反映我市在垃圾、固废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短板,处置体系不健全,不能满足当前及未来需求。三是资源环境承载力状态不容乐观。2019年10月《宁波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生态安全研究总报告》显示,土地资源、水资源以及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系统等承载状况基本处于平衡状态,可开发利用潜力有限。如果延续现有开发利用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则存在超载风险。同时,生态保护与修复叠加,治理任务繁重,修复成本高。

四、下步建议

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局之年,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职尽责,强化法律法规实施,高水平打造好美丽宁波升级版。

(一)坚决贯彻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优化“十四五”生态环保顶层设计。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对于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碳达峰碳中和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系统考虑发展与减排、近期与长远、全局与重点等关系,结合《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美丽宁波建设规划纲要(2020-2035年)》编制,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纳入我市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布局,依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行动逻辑,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规划、民生保障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目标,引导和强化社会预期,并以严格的行动计划和配套政策确保成效。要强化综合协调决策,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碳中和目标实现。

(二)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形成系统治理格局。一是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快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加快形成与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求相匹配的环境治理能力。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速推动形成大生态环保工作格局。二是强化依法治理。大力推动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用法律武器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深化环境报告制度,进一步推动环境报告制度市县乡三级规范化、标准化。依法精准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使法律的威力充分发挥出来。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尽快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实质性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议借鉴相关省市经验,在全市各级党委领导下设置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组织机构,提高把握全局和重大工作的能力。健全行政机制、市场机制、社群机制,强化协商协调协作协同。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四是强化数字治理。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全市统一的生态环境数据平台建设运用。科学布点监测设施,加强监测数据在生态环境监督和执法中的应用,提高科学性和精准性。

(三)紧盯突出问题解决,深入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当前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从单一污染源治理转向多污染源治理,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和全过程治理,从单纯以防治污染为主转向污染防治和生态扩容并重。要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方向,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为突破口,以“无废城市”创建为契机,全面抓好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一是加快调整产业、能源和运输结构。积极培育新产业新动能,大幅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不断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大力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提升海铁联运和水水中转比例。二是强化大气、水、海洋、土壤、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统筹部署、综合施策、整体推进。着力回应油烟扰民、建筑扬尘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环境诉求。以“源头防治和协同治理”为重点,加强基础研究分析成果运用,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深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防治,有效遏制臭氧浓度持续上升、大气复合污染加重趋势;以“污水零直排”为重点,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理顺城乡生活污水管理运行机制,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并加强检测维护,加强设施设备后期管理;以“强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快建立陆海统筹的海洋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机制,尽早实现近岸海域水质实质性改善;以“有序推进全域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深入细化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加强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实施气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控制农业源氨等排放,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重点,建立完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闭环体系,着力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防止随意倾倒、抛撒、焚烧等行为产生二次污染,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收集处理,持续开展“白色垃圾”综合治理;以“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共治”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部门管理职责不清、源头防控不足等突出问题。落实规划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各类环境噪声源的监管。三是重视新型污染物研究与防治。逐步从“雾霾”“黑臭”等感官指标治理,向具有更加长期、隐蔽性危害的新型污染物治理阶段发展。要以生态环境风险预防为主,开展涵盖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生态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对生态环境和健康有较大风险的新型污染物,实施以源头管控为主要手段的全过程综合治理措施。四是大力推进城乡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加强城市与农村的功能互补和协同治理,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城中村改造、小城镇建设等更好结合。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统筹谋划布局全市城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地区延伸拓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体质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可持续性,塑造韧性城市。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一是强化理念,注重引导。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把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转化为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自觉,一方面要大力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另一方面要在价格政策引导、行政强制约束等方面创新突破。二是加强宣传,主动回应。广泛深入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同时,密切关注、及时回应、积极化解环境舆情热点问题,既要树立正面典型,为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榜样示范和价值引导,又要以负面案例为警示,充分体现公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成效。三是汇聚合力,共同守护。进一步整合社会各方力量,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倡导和发动广大群众争当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监督者,通过发动群众的力量,找问题、补短板,主动发现和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全民合力。

宁波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度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称《纲要》)的要求和常委会工作安排,法工委就2020年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围绕新一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开展了调研,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提供参考。

2021年2月,法工委就市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草案)征求了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建议;3月初,法工委先后组织召开了市委政法委、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中级法院、余姚市政府、奉化区溪口镇、鄞州区姜山镇等22家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围绕去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新一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践情况和有关方面意见,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市人民政府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到政府运行的各个环节。2020年是宁波法治政府建设卓有成效,取得长足进步的一年。宁波成功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有6项创新工作获评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首次在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考核中,跃居全省第一,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化改革,提升服务,推动政府全面依法履职

持续深化各领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从单一事项办理到“一件事”集成,深入探索实施“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完善政务服务对接;努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推进实施六大领域100条重点改革任务,优化流程,提升成效,营商环境上榜全国十强;着力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智慧化建设,实现1213个事项上线运行。推进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和数据归集共享,并制定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二)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工作制度。组建第三届行政立法专家库,利用数字化手段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立法。加强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起草和规章制定。地方性法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0件,制定、修改政府规章5件,废止5件,调研23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立项审批制度,完善制发程序,认真履行报备、审查职责。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未出现规范性文件被通报违法情况。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市政府出台《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由全面向纵深推进。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明确乡镇司法所作为实施机构,率先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

(四)创新监管机制,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治理等7项举措,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全面运行行政执法系统(掌上执法),扩大大数据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运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宁波首创的非现场执法持续深化。

(五)强化行政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运行

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出台实施《******宁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常态化开展。强化府院检联动。分别召开府院和府检联席会议,及时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和检察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与市纪委市监委共同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监察协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3898条,受理依申请公开答复2844件。

(六)加强基层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提升普法与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社会化大普法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以案释法”活动走在前列。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培育了一批国家级法治乡村建设先进典型。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两项制度标准化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县级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开展“双下降”专项行动,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出台实施《宁波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提高11.38%。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政府法治人员培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进一步重视优秀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储备、使用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2020年共完成10354个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全大市行政执法单位平均持证率超过90%。

法工委对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2019年法治政府工作审议意见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对照。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照意见建议清单逐项进行了落实,并形成了落实情况表。市人民政府从构建科学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确保法律法规正确施行、强化行政监督、加强法治机构建设和人员保障等五个方面采取各项积极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法治政府建设在有关年度目标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得到了提高,立法项目审查办理程序形成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疫情决定工作的决定,政府法治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了提升。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依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重实体、轻程序”等现象在个别领导干部中依然存在。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有待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向基层推进过程中仍面临不少瓶颈。三是基层执法力量较为薄弱,个别执法部门存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四是行政执法监督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机制还有待于加强。五是法治政府建设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权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市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省委省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下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成立了由裘东耀市长任组长,陈仲朝、沈敏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组建了新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的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经过两年多的改革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多项举措入选法治浙江“重要窗口”实践100例、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形成了具有宁波自身特色的一些亮点做法。

(一)改革具体成效:

1.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整合工作全面推进。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按照“事项统一、目录拓展、上下统一、编制调整”的事项划转原则,相关部门编制了《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扩展目录》,共涉及12个方面内容,182项执法事项。目前,省统一目录所涉事项已全部划转完毕,扩展目录除20余项仍需进一步协调统一外,其他也已全部划转完毕。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交通局等五大领域单位也按照我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要求,整合领域内执法职责。

2.职责和队伍整合有序,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效用发挥。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精简归并执法队伍,组建综合性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已形成“1”(综合行政执法局)+“5”(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局)+“X”(其他专业领域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建立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例如生态环境局与海警局首创国内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协作机制,资源互补形成涉海执法合力;交通局理顺市级主管部门、交通执法队和行业管理中心之间的行政执法边界,制定《行政执法内部协作工作规范》,有效避免管理真空或职责重叠。

3.乡镇试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启动。在奉化区溪口镇、鄞州区姜山镇等2个乡镇开展了“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2020年底,经省政府批复同意,两个试点乡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下发。在省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目录的基础上,溪口镇共承接16个管理领域共计575项执法权力事项,姜山镇划转事项涉7个部门,共652项。目前两个试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均已挂牌组建,开始以乡镇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4.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深化。推行“一点通查”工作法,深化“综合查一次”举措,通过全面调查建立监管档案,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执法方案,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精细化水平。制定首问负责即问即办联合执法办法,形成工作闭环,提高执法效率。

5.执法能力培训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各部门通过开展业务轮训、以案施训、拓展培训、技能比武、全员测试等活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加强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执法人员持证率。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研的总体情况,我市改革推进总体是平稳有序的,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1.职责边界不清问题依然存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涉及部门多、协调任务艰巨,执法事权清单存在职责边界不清和部分事项审批、监管和处罚脱节,部分事项重复调查核实、多头管理等现象。如餐饮业经营者超标排放油烟问题,处罚职责已移转综合行政执法局,但检验职责仍属生态环境局主管,工作衔接不畅。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定的省统一目录与上一轮改革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划转事项存在不一致,造成相关事项承接困难。

2.执法保障不足矛盾仍然突出。部分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例如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了13个方面478大项933小项的执法事项,在编执法队员2047名,占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二点四,对比深圳、上海等地万分之五、万分之六的配比,事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同时执法改革试点的乡镇存在办公场地、人员和车辆、设备配备不足的情况。

3.执法力量下沉尚未完全到位。根据省政府关于执法力量集中下沉的要求,目前城管、公安执法队伍基本实现了执法力量下沉,但住建、卫健、人社等部分部门执法力量下沉仍不够理想,既有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也有重视、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4.数字化改革推进稍显滞后。我市执法信息化管理起步较早,仍有不少环节未与省系统做好衔接,存在整合不足、流程不畅,不完全兼容等问题。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乡镇的行政处罚还未接入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存在数字治理盲区。

三、有关工作建议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建议: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加强政府法治人员培养,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为实现政府决策的依法、科学、民主提供了保障。持续推进基层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进一步健全法治督察机制。将行政权力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系统谋划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考核权重和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研究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同审判机关的沟通衔接,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针对本次调研重点,对新一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市级层面制度设计和综合指导。一是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的作用,保障上下级改革措施衔接沟通,统领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等部门主管的各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研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请示,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突出难题,保障政府数字化治理。二是依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权下放。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依法推进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延伸,充分考虑有关主体的承接能力,定期组织评估,推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二)进一步优化部门职责权限划分。一要全面梳理职责,横向厘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间源头管理、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纵向合理划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权限,明确各层级履职重点,构建“市管面,县管线,乡管片”的三级执法体系。二要强化划转事项统筹,事项划转、人员机制保障上,既要注重上级改革文件贯彻落实,也要兼顾改革历史沿革,做好“科学划转、有力承接”。对于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的执法事项,原则上按照“一件事”的标准整体划转,或者按照依事建模原则,以一件事一机制一应用,编制工作流程,避免产生执法不作为或者新的执法矛盾问题。同时,要统筹建立职责争议评估裁决机制,确保日常监管到位、执法履职到位。

(三)进一步落实执法机制保障。一是继续加强执法协作配合,统筹力量,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专业执法部门、法院、检察院、编办、信访和监察委等部门的定期会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处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体系,通过指挥平台统筹指挥、协调、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建立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案件移送规定以及执法巡查工作办法,确保上下协调、集中统一。二要加强行政执法改革的硬件保障,相关部门应提供政策及财政支持,保障改革所需的人、财、物。

(四)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机构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之下,通过扩编大批量招录执法人员并不现实。针对目前人少事多的矛盾,一方面要科学统筹编制资源,加强人员业务规范化培训,制定基本行为规范,建立规范执法标准,健全评议考核等制度,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证持证率,发挥最大人才效用。另一方面,要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探索“数字赋能”,全面开展非现场执法,加快推进数字执法,实施“互联网+监管”,提升执法效果。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一项艰巨庞杂但又至关重要的任务,在改革稳步推进的过程中,既要注重改革合法性与改革有效性的统一,同时又要注重对改革运行过程中产生问题的完善,不断扫清障碍、完善机制,确保本轮改革“不断档、接得住、管得好”。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关于开展“我看建党百年新成就”的调研报告

2021年05月21日

按照省、市委老干部局开展”我看建党百年新成就”专题调研活动的部署要求,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鲍小如、郑继忠、汪秀娟、钱新庭、王郭培等部分离退休干部赴歙县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研组选择了新安江山水画廊风景区、歙县经济开发区两个点,在歙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的陪同下,通过边走、边听、边看、边议,全方面、多层次了解歙县建党百年发展历程、辉煌成就。

1、新安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上午,调研组一行从深渡乘船沿新安江溯江而上,沿江考察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新安江山水画廊,了解流域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长近百里的新安江,是歙县–千岛湖黄山旅游线上的一颗璀璨明珠,是歙县人民的母亲河,是古徽商的黄金通道,是连接苏州、杭州”天堂”之地的纽带。调研中,老干部们欣喜地看到,由于实施了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江水清澈、山峦青翠,两岸生态环境呈现”高山林、中山茶、低山果、水中鱼、村中花”的立体生态格局,沿江的”三潭”枇杷、柑橘、茶叶郁郁葱葱,徽派古民居点缀在青山绿水之间,大型游轮和小船快艇在碧绿的新安江上穿梭而行,省内外游客络绎不断,旅游形势一片红火。大家认为,歙县在推进新安江流域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落实了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强化上下游协同、推动一体化保护,在完善水质考核体系、推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为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高质量协同发展作出了新探索、积累了新经验。

在考察了新安江山水画廊风景区之后,调研组又实地调研了樟潭古村的乡村振兴、环境治理、乡村旅游等工作情况,领略了该村村容村貌发生的崭新变化。“今日的新安江山清水秀,徽文化、古村落与自然风光美妙结合,一年四季,景色各异,似一幅流动的山水画卷,新安江百里画廊名不虚传。”这是老干部们调研新安江山水画廊后的一致感受。

2、歙县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步履坚实。下午,调研组一行又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歙县经济开发区,进入鑫联精工、徽瑞智能、恒祥铝业三家企业实地考察,并与经济开发区有关负责同志及企业主座谈交流,详细了解近年来开发区发展规模、产业转型、业态孵化等方面情况。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达14.8平方公里,于2003年7月正式设立,“举全县之力建好开发区”拉开序幕;2006年,成为黄山市首个省级开发区;2018年,整合歙县循环经济园、北岸经济开发区,形成“一区三园”的发展格局,并于当年6月进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名录。截止目前,入驻项目577个,其中,工业企业475户,建成投产429户,规上工业147家,高新技术企业42户,新三板上市企业4户,产业工人2.4万人。通过多年的发展,开发区逐步形成“3+3+N”的产业定位,即,加快汽车零部件及装备制造、新材料、面料纺织三大传统主导产业转型提升,加大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培育,加强产业新业态的研究孵化。

调研中,老干部们欣喜地看到,2020年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世界经济下行的影响,但开发区仍实现园区经营收入300亿元,工业总产值230亿元,财政收入9.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8亿元,出口总额2.8亿美元。当前,开发区按照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正在开展“改革提升年”活动,出台了科技赋能、行政赋权、聘任制管理、产业链培育和招商工作、重点项目专班推进机制等系列创新举措,系列活动将进一步加快构建园区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向改革创新要活力、增动能、提效能,力争在“十四五”末确保经营收入、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三个翻番”,实现1-2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工业增加值破百亿、高新技术企业破百户的“三百”目标。

二、体会收获

通过实地调研、阅览资料、座谈交流,调研组切实感受到,中国******成立100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党的十八大以来,歙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昔日人多地少,为维生计,十三四岁往外一丢,变成了今日全县人民安居乐业、温饱无忧、全面小康、富裕有余;往日大山阻隔,舟车闭塞,东出苏杭只能靠徽杭古道、木船竹筏,变成了今日高速、高铁四通八达,县乡村硬化路网密布,水泥路面村村通到了农家门口,一县设有两个高铁站;过去人多地少,世代农耕,变成了今日工业商贸异军突起,县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快速发展,经营收入、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撑起了全县经济的半壁江山,并跨入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名录;县城区现代化城市规模显现,建城区道路宽广、高楼林立、特色鲜明、建筑面积呈3—4倍增长;高、中、小、幼教,县乡村卫生防疫保健等教育、卫生医疗体系日趋完善,造福人民;农业税免除,种田享受国家补贴,城乡居民医保、养老金全覆盖;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成功实现贫困村出列、贫困户全面脱贫;国家电网、电信网络、清洁卫生自来水村村通、户户有。全县经济社会蓬勃发展,获得了不少含金量高的国家级、省级殊荣,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中国名优茶之乡、中国特色竹乡、中国徽墨之都、中国歙砚之乡、中国徽文化之乡、中国牌坊之乡以及安徽省文明县和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等等。

调研组还用数据来对比歙县在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和今天三个时段的巨大变化。按2000年不变价计算,1949年歙县国民生产总值为8276万元,1978年为28780万元,2020年全县实现国民生产总值为200.15亿元,是解放初的240多倍;2020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7000美元,比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增长近70倍;1949年财政收入为106万元,1978年为3138万元,2020年为18.8亿元,是改革开放初期的近60倍,位居全省县域中上水平。

中国******建党百年来,歙县之历史巨变,令参加调研的老干部们备受鼓舞、感受深刻,大家一致认为:歙县的变化,是我们国家发展变化的一个缩影。百年前,中国******的成立,是中华民族开天辟地的一件大事,中国******成立以来,带领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浴血奋斗,救亡图存,前赴后继,推翻三座大山,使中国人民坚强地站了起来;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带领全国人民,建立起社会主义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坚持改革开放,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各民族人民谋福祉,使中国人民从站起来了,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老同志们一致认为,中国******成立百年史,生动地回答了中国******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好”三个重大问题,用历史和事实说话,三个问号变成了三个感叹号,中国******百年史,雄辩地证明:在奋力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上,中国******能,马克思主义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全面小康、民生改善使老百姓政治上的荣誉感、组织上的归属感、生活上的幸福感得到空前增强!

三、意见建议

歙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给城乡面貌、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新安江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给全流域人民,尤其是中下游流域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民生福祉。但调研中,不少基层干部也反映了比较集中的三个问题:

一要高度重视、妥善解决好新安江水库歙县库区二至十年回水线应迁未迁移民遗留问题。调研中了解到,1983年水利电力部重申新安江水库移民界线维持1964年审定标准,征地采用坝前水位为108米时的两年一遇洪水回水位,移民采用坝前水位为108.4米时的十年一遇回水位。但在实际核定移民迁移范围为二年一遇洪水回水位,导致二至十年回水线之间移民应迁未迁。歙县二至十年回水线遗留问题突出,建议要从国家层面将其列入处理库区移民遗留问题计划,将二至十年回水线之间待迁移民纳入后期项目扶持人口,以确保歙县新安江库区人民群众生活安康!

二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协调解决好歙县从千岛湖供配水工程受益中得到应有分成和提高超水位发电分成比例问题。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中对优质水的渴求不断增强,新安江主要功能已从防洪功能和发电功能为主向防洪功能和城市用水功能为主转变。新安江是千岛湖主要水源地,每年向千岛湖输送优质水源约70亿立方米,占千岛湖年均入库水量的70%。千岛湖配水工程于2019年9月正式通水运行,每年向杭州市城区、建德市、桐庐县及富阳区供水9.78亿立方米,约占千岛湖年均入库流量的9.56%。为保护好新安江一江清水,歙县先后关停搬迁规模畜禽养殖场249家,两岸削落区退耕还湿还林面积达3101亩,退养网箱5223只34万平方米,在新安江歙县段干流及三条支流全面禁捕,持证退渔民1247人,实施农村污染防治,企业关停搬迁,村级保洁,河面打捞,环境监管,污水处理等,资金投入巨大,可以说,新安江流域人民作出了巨大贡献。根据************“要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良性局面”的指示精神,建议:建立新安江流域水权交易机制和水权转让机制,将千岛湖配水工程取水纳入水权交易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水资源价格体系,在新安江流域水权交易中,逐步建立分级水价,建立全流域利益补偿机制,按照好水好价的原则,给上游保护方给予应有的利益分成补偿。

三是要全流域上下一致,同策保护。歙县为保护优质纯净的一江清水,已关停拆除了江中捕鱼和全部的网箱养鱼。但调研中,基层群众反映,淳安千岛湖景区内还有不少网箱养着鱼,为的是宾馆饭店烹饪和供游客观赏,当地群众捕鱼卖新鲜活鱼和干鱼的也不在少数,这与我们上游严禁捕养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为此建议,新安江全流域要上下一致、一视同仁,做到保护同策、利益同享。

今年是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也是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交汇之年,更是奋进“十四五”、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始之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将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坚持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努力为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发光发热。

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年08月16日

根据市委关于市第五次******筹备工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业峰率调研组,于7月上旬组织开展了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赴宁国市、泾县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考察学习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工作先进经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联动调研。期间,召开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流调研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主要成效

市第四次******以来,全市各级人大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牢记初心使命,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创新作为,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创新实践,得到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全市人大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立法工作扎实推进。落实市委批准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先后制定《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6部法规。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共制定1部程序性法规和7部实体性法规。目前,正在开展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注重“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通过地方立法实现党委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五年立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落实市委部署要求。二是坚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地方立法程序规定,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完善立法工作相关制度。三是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制定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注重在立项源头上把好关,聚焦本地独有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等法律关系相对单一的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四是坚持精准精细立法。推进立法精准化精细化,具体条款能细则细,不刻意追求面面俱到“大而全”,以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一事一法”。

(二)监督质效不断提升。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探索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监督质效。一是创新监督议题确定机制。围绕监督法确定的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人民来信来访和组成人员、代表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六个途径,提出监督议题计划,通过广泛征求代表意见、主任会商、向党委汇报、与“一府两院”沟通、人大常委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等六个步骤,确定年度监督议题,确保人大监督工作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行、与群众同心、与发展同步。二是创新执法检查和调研机制。坚持预定检查和随机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调查研究和视察工作的暂行办法,综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明察暗访、走访群众、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网络征集等方法,坚持“四不两直”调研方式,掌握真实情况。旌德县人大财经委历时2个月时间,围绕砂石资源管理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推动政府出台系列文件,规范砂石管理和利用。三是创新会议审议机制。建立“专题领衔发言人”、“审议意见卡”等制度,每项议题安排1—2名组成人员作为专题领衔发言人,围绕审议议题带头审议发言,着力提升审议质量。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分组会议,随时回答组成人员询问。四是创新审议意见办理制度。修订审议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制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监督检查办法,实行“审议意见书+问题清单+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制度。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督查报告供组成人员对“一府两院”办理情况报告测评时参考。郎溪县制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以执法检查方式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五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改革部署,坚持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立市直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专家评审制度,深化部门预算审查;市、县人大均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泾县创新开展预算初审听证、年中问进度和年末问结果的“一年两问”制度。广德市出台预算审查专家库选聘管理办法,强化部门预算审查。宁国市出台人民代表听证工作办法,每年人代会期间,从代表建议中票选10件以内听证议题。郎溪县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各级人大依法开展对垂直管理部门工作评议。深化任命人员任后监督,听取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决定和任免不断完善。深入落实***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及时修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市第四次******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审查批准规划纲要、普法工作、市本级决算和预算调整、债务限额等,共作出决议决定30余项。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全面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决定。宣州区、绩溪县等地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就重大行政决策依法提请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审议决定作出规定。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完善任免工作机制,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圆满实现了党委人事意图。

(四)代表工作持续创新。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创新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一是加强代表小组建设。成立18个市人大代表小组,136个县级代表小组。为更好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组建财经、法制、农经、教科文卫、环境资源等5个专业代表小组。制定了代表小组活动8项制度,形成区域代表小组为主体、专业代表小组为补充的组织体系。2019年,在全省创新开展“代表小组建设提升年”活动。二是创新建立服务平台。组织代表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党校、高等院校等开展学习培训,实现代表培训全覆盖。2020年,在全省创新开展“宣城发展、代表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推深做实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载体。建立召开列席常委会代表座谈会、代表问政、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履职活动等工作机制。全市各级人大按照“六有”要求建立537个代表活动室,收集民意,反映民声,维护民利。广德市、宁国市等地出台了代表约见办法。泾县人大持续开展“双岗建功”“四级人大代表统一接待日”等活动。

绩溪县自1998年以来,确定每年7月为县乡人大代表活动月。郎溪、广德加强与溧阳人大之间的交流协作,推动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三是深入推进议案建议办理。制定议案处理办法、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发挥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作用,通过平台及时交办代表建议,并将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代表和社会监督。实行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相关工作机构跟踪督办制度,增强办理工作实效。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背对背”回访测评,对代表答复不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确保建议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自身建设逐步加强。全市各级人大深入贯彻***〔2015〕18号文件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等,强化政治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市各级人大组织机构逐步健全,市人大设立了法制、财经等5个专门委员会,增设了社会建设工委,内务司法工委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委。县级人大设立了财经等专门委员会,增设社会建设工委等内设机构。深入落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乡镇人大主席团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制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强化经费保障,人大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建立了市人大代表履职补贴制度,为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

在回顾总结成绩的同时,调研组也深入了解到当前我市人大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立法工作方面,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意见做得还不够;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效果不够明显;法规颁布实施后的宣传贯彻力度还不够大。监督工作方面,监督议题的精准度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组成人员审议发言质量不够高,肯定成绩多、指出问题少;审议意见不够简练、精准;跟踪督办工作还不够扎实;专题询问一定程度存在走过场、走形式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方面,存在被动决定多、主动决定少,程序性决定多、实质性决定少,随机商定多、调研论证少等现象,决定权行使不够充分,作用尚未充分体现。代表工作方面,部分代表荣誉感强、责任感弱;代表培训的针对性不够强,实效不够明显;代表活动室发挥作用不够充分,代表联系选民不够密切;部分承办单位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不够重视,办理工作存在形式主义,代表“被满意”现象依然存在。自身建设方面,县级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不够统一规范,部分县级人大仍然存在“一人委”现象,工作力量不足,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强化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主要经验与体会

回顾市第四次******以来人大履职创新实践,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必须做到“五个坚持”: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多年来,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贯彻落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践充分证明,人大工作只有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做到方向不偏、信仰不变、立场不移。

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依法行权。多年来,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人大作用。实践充分证明,人大工作只有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才能体现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必须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多年来,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落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民生问题监督。实践充分证明,人大工作只有做好做深民主、民生两篇文章,才能不忘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初心,才能把为民履职行权的使命践行好、完成好。

坚持履职实践创新,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必须适应时代要求,以创新求实效促发展。多年来,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创新理念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前行。实践充分证明,人大工作只有始终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才能永葆发展进步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必须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多年来,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强化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推进常委会及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各项建设,并将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实践充分证明,人大工作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履职根基,才能忠诚履行“两个机关”的职责使命。

三、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全市各级人大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决策部署、“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谋划推进人大工作,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宣城、奋力交出“两个更大”宣城高分答卷而不懈努力。

(一)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落实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定位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新定位新要求,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在建设“工作机关”方面,依法行使好四项职权:一是依法行使好地方立法权。认真贯彻落实***和省委、市委关于地方立法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据地方立法权限,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精准确定立法项目。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推进立法精细化,善于通过“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深入推进开门立法,广泛听取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等作用,不断提升立法质量。二是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坚持问题导向、法定原则、注重实效、推动工作的总要求,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进一步优化监督议题确定机制,围绕监督法确定的六个途径,紧扣市委决策部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精准、精细、精致选题。每次常委会会议一般安排2-3个审议议题,做到议题少而精、审议深而透。常委会执法检查由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向常委会全体会议报告。对事关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经主任会议明确,由政府负责同志向常委会全体会议报告。坚持“审议+询问”工作机制,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深化执法检查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注重把我市地方性法规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促进法规贯彻实施。着力提升审议意见文稿质量,做到文字精炼、意见精准,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认真落实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决议决定实施和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强化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跟踪督办,促进办理落到实处。完善人代会期间代表审议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归口党委职能部门领导或管理的政府部门、垂直管理单位监督。三是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深入落实***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学习借鉴沪苏浙地区经验做法,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内涵范围、相关程序,推深做实重大事项决定权。四是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严格依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选举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凡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别就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推进等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

在建设“代表机关”方面,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把好代表入口关。今年底明年初市、县、乡人大换届,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各级人大代表。在党委领导下,完善代表资格审查机制,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履职能力,优化代表结构,严格考察审查,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监督,切实把好代表入口关。二是增强代表履职能力。总结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代表培训工作计划,系统推进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按专业进行分类培训,着力提升代表培训效果。按照有高度、有广度、有深度、有精度、有温度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质量。三是提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换届后,要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合理划分代表小组,配强代表小组组长和联络员。围绕中心工作,每年确定一个专题,市县乡联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创新联系代表平台,探索专业代表小组联系政府组成部门和“两院”机制,开通代表服务热线、代表信箱等联系渠道。改进“代表问政”形式,增强实效。依托代表活动室、代表工作站,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搜集民情,督促相关部门办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向代表和群众反馈办理结果。四是抓好议案建议工作。围绕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办理、督办贯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组织培训、专题调研、通报政情等方式,组织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建立健全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直通车”平台,支持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代表建议,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优化督办方式方法,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的基础上,完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分工督办等制度。针对需跨年办理的建议,持续跟踪督办,适时开展“回头看”。五是抓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分级制定代表活动经费标准,由各级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原则上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为每人每年2000元,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分别为每人每年1500元和1000元。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由本级财政按每人每天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给予误工补贴。代表所在单位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建立并完善市、县、乡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制度。

(三)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内在要求

打铁必须自身硬。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履职根基。突出抓好五个方面: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提升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坚定贯彻落实党***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二是加强组织建设。落实省委、市委意见要求,市、县人大换届中,专职组成人员比例不低于60%,注重充实具有法治、财经、科技、环保、社会建设等实践经验和熟悉人大业务的人员。进一步规范县级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设置,配备3个办事机构:办公室(信访室)、法制室、研究室;8个工作机构:监察和司法、财政经济、预算、人事代表选举(代表联络)、农业与农村、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社会建设工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乡镇和街道应配备1名专职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和1名专职或兼职副主席(工委副主任),并在编制总数内设置人大工作人员专职岗位,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大工作人员。在设有街道办事处的县市区,应当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探索街道选民议事会制度。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探索在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深化警示教育成果,严守政治、组织、工作和廉洁等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要求,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转作风树新风。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总结多年来的创新实践,汲取沪苏浙地区先进经验,在完善现有履职制度的基础上,对创新实践中听证、评议等一些成熟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层面,为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五是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组成人员培训,提升组成人员政治能力、履职能力和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本领。着力加强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每届有一定数量的人大机关干部同党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干部进行交流。常委会各工委要注重配备年轻的专职副主任。注重加强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和水平,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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