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具体工作方法(7篇)

篇一: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具体工作方法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简称“清产核资”,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进行全面清点、认定、登记、评估、调整、补偿、离退休人员享受待遇衔接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在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清产核资是富农政策和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下面将详细介绍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主要做法

  1.编制清单:建立财产档案,对集体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包括土地、房屋、河湖水利、公共设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企业等。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财产清单。

  2.认定财产:在清单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认定,判断财产性质、规模、价值。对于财产归属不明确、难以判断归属的财产,要进行评估、调查、调解等程序,明确归属,防止出现纠纷。

  3.评估:对清产核资的财产进行评估。评估的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评估结果要通过公示等形式让所有村民知晓。

  4.确认权益:对村民对集体资产的权益进行确认,如土地权、集体企业股权、公共财产权、分红权等。根据权益确定村民的合法权益。

  5.补偿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是农村集体资产的共同拥有者,清产核资需要补偿其权益。补偿方式包括一次性补偿、定期补偿、物质性补偿、资本性补偿、精神慰问等。

  6.大赦承认:对是否使用、占有、管理、处置限制集体资产的行为进行大赦承认,使村民更充分地享有集体资产的权利。

  7.公示公开:清产核资完成后,要进行公示公开,让全体村民充分知晓。公示公开包括财产列表、权益确认、离退休人员补偿标准和对象等。同时,应召开村民大会进行民主审议和决策。

  二、成效

  1.确立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清产核资是建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只有对集体资产进行认清,才能建立公平公正的组织,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实现持续发展。

  2.防止了集体资产流失。清产核资过程中,村民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状况和权益,有利于村民参与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也避免了因权益争夺引起的集体资产流失。

  3.提高了村民的知情权和决策权。通过清产核资的公示公开,使所有村民能够了解集体资产和权益情况,更好地参与决策,提高了村民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4.促进了依法治理村务。清产核资实现了对集体资产的登记、认定、计量、分配等过程的规范、透明、公正。在此基础上,为推进依法治理村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式之一,是确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有利于促进依法治理村务,提高村民的知情权和决策权,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等。清产核资的顺利进行对于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篇二: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具体工作方法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精选五篇)

  第一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一、清产核资的目的(一)进一步完善学院实物资产清查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二)摸清学院资产存量及使用情况,清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到家底清楚、物尽其用,保管责任明确到位,优化资产配置。

  (三)对学院各单位实物资产清查中盘盈、盘亏、资产挂账等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实物资产的清查政策,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四)发现并堵塞管理漏洞,杜绝资产浪费、流失、随意损坏现象,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

  (五)通过清查收集资产信息,优化资产配置,做好资产的合理调配和相关资产的共享工作。

  二、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及内容

  (一)学院各单位对从成立以来截止到2010年3月前全部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掌握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支出结构和使用状况。

  (二)对固定资产挂账、盘盈、盘亏等问题,按国家规定和政策进行账务处理。

  (三)建立武汉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三、清产核资的要求

  (一)学院各单位要加强对实物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到人,认真落实。

  (二)清查工作要逐房间、逐台件进行,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见物就点”,不重不漏、不留死角,“账、物”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暴露问题,不得虚报、隐瞒。

  (四)在自查阶段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要与各单位紧密配合,做好各类资产基本信息、以及不同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之间的账务调整工

  作。

  (五)对工作中出现以下现象,将纳入年度考核扣分,并对单位提出通报批评:

  1.工作敷衍了事,不认真负责;2.资产清查报告及清查表未按规定时间报送;3.私自变卖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4.资产保管不当造成损失;5.未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6.资产管理无负责人;7.瞒报、漏报固定资产实物;8.其他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行为。

  四、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的有序开展,学院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和清产核资工作清查小组。

  (一)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清产核资工作的领导和清产核资过程中一些重要决策,负责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确定,清产核资过程的监督检查,清产核资结果的评估和考核。成员如下:

  组

  长:张箭

  副组长:桂以萍

  刘克俭

  杨玉菲

  林健

  成

  员:

  蔡美艳

  聂贤嵩

  王志清

  姜东耀

  (二)清产核资工作清查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成员如下:张莹

  翁胜兰

  金晶

  谢义军

  吴凤丽

  周桂霞

  蔡义明

  刘佳

  蔡正华

  王志清

  沈会颖

  张炳生

  刘权

  范宇鲲

  蔡峻菁

  吴暇

  曹辉

  王桂红

  袁媛

  程燕

  伊玲俐

  许靖

  王晟

  喻炼红

  五、清产核资的工作分工

  (一)各单位

  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查实,按规定粘贴条码,掌握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支出结构和使用状况。

  (二)人事处:

  提供各单位职工数量、人员名单。

  (三)财务处:

  1.对学院账务上的各类资产进行逐笔清查登记。

  2.与资产处进行账实核对。

  3.对清查后盘盈、盘亏核批后的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四)资产处:

  1.对各单位资产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2.掌握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使用状况、尚可使用年限等,对价值不明的资产进行价值重估。将与各单位确认后的数据进行汇总。

  3.与财务处进行账实核对。

  4.对清查中盘盈、盘亏等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实、申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核批。

  5.对学院资产数量、品种、规格、结构、原值、照片、地点按要求录入管理软件,建立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六、清产核资的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

  1、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确定资产清查基准日,动员部署清查工作。

  2、明确各单位资产清查领导负责人,指定清查人员(资产管理员)。按规定时间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资产处。

  3、冻结各部门资产。在清查期间,停办设备的报废处置等工作;严禁资产的借入与借出,对已借出不能及时索回的要形成书面说明材料。

  4、拷贝并打印本部门各类资产清查表。

  (二)部门自查

  各部门要组织进行自查工作,清查盘点并登记。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自查登记工作,将实物资产清查报告(统计说明资产使用状况并对闲置、未使用、不需用的资产提出处置意见)、资产清查表报送资产处。

  1、对账实相符的要做好明确的登记和标记,了解设备摆放位置,确定资产的使用人、责任人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2、对有账无物的,除做好登记外,要追寻实物去向,并做详细的说明和记录。如有过失责任,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人。

  3、对有物无账的,除在实物上做好标记外,要查明其来源,同时做好详细登记,填列相应表格。

  (三)资产处核查

  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资产处资产核查人员到各部门现场核查。

  1、对账实相符的资产,进一步完善基本登记信息,明确使用人或责任人;现场进行设备图像采集;由资产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条形码,指导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按规定将条形码粘贴到实物上。

  2、核查工作人员对账、物不符部分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按要求登记、调整后重复上一个环节的工作。

  (四)差异处理

  对账、物不符的资产,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并按清查领导小组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五)建立资产二级管理系统

  1、建立各单位资产明细账和学院资产总账。

  2、经资产处与财务处调整后的资产数据,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批复,由资产处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3、利用学院的网络平台,优化现有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建立二级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六)资产管理系统培训工作

  1、对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资产管理软件系统培训,使其了解资产购置、报废的审批、查询流程。

  2、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购置申报、验收入库、报废及出租,资产信息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培训。

  七、总结和表彰

  通过各单位自查及学院组织的检查验收,核实实物资产数量、分布状态;确定实物资产的保管、维护状况;杜绝实物资产的闲置、浪费现象;找出提高资产利用率,发挥资产更大效益的管理思路。本次资

  产清查工作根据自查和检查验收情况,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2010年3月5日

  第二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按照上级公司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促进集体企业规范管理,制订本方案。

  一、清产核资的范围

  本次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的范围主要包括下属有限责任公司。

  二、清产核资的任务

  1.全面核实集体企业数量,掌握集体企业基本情况。2.理清集体企业产权关系。3.核实集体企业从业人员状况。

  4.全面核实集体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理清重要资产的权属关系、对外投资、担保情况,清查核实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5.推进集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会计核算。6.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完善集体企业管理制度。

  三、清产核资的依据

  (一)遵循参照的法规和规定

  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2003]第1号)2.《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

  3.《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资评价[2003]73号)4.《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8号)

  5.《企业财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财企[2003]233号)6.国资委下发的《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一)、(二)和(三)》等相关解答

  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四、清产核资工作内容

  本次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工作内容如下:

  1.建立基本信息库

  根据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范围,逐个登记集体企业基本信息,地(市)县各级主办单位建立集体企业信息库。

  2.理清产权关系

  以地(市)县各级主办单位为登记单元,建立集体企业投资关系框图,逐户登记集体企业资本结构等相关信息,全面核实股东状况。

  3.核实从业人员状况

  对集体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清理,登记全民职工、集体职工和直接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掌握集体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重点核实集体职工的劳动合同和档案管理情况。

  4.账务清理

  对企业的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5.资产清查

  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6.权属界定

  权属界定旨在规范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各单位在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应积极明确、落实各项资产(特别是土地和房产)的权属情况,对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应专题汇总,统一上报。

  7.损溢认定

  在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各项损溢证明资料按损溢项目逐项进行整理,由各主办单位清产核资办公室对清理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进行核实、认定,并经地市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批后,报省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8.准则转换

  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集体企业以《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依据,对基准日账面数进行新准则转换工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足额计提减值准备,补提的减值准备作为本次清产核资中产生的“预计损失”。涉及减值准备的重要科目有: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应收款项、存货、工程物资、委托贷款等。

  9.完善制度

  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结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五、清产核资的时间安排

  本次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分五个阶段完成:方案制定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培训动员阶段、上报审核备案阶段、总结完善阶段。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0年7月12日)制定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报省公司。

  成立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清产核资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资产部;同时,设立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清产核资、人员核实和监察审计等专项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和职责如下:

  1.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公司有关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要求;(2).审定公司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3).审议决策公司系统集体企业清产核资重大事项。2.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办公室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就工作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2).负责组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结果的审核、分析和总结,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3).负责组织协调各专业工作组开展工作。3.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各专项工作组(1).清产核资工作组

  主要职责:

  负责前期专项培训、账务清理、准则转换及损溢认定等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指导,对清产核资相关报表和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

  (2).人力资源工作组

  主要职责:

  负责前期专项培训,对集体企业从业人员核实工作进行组织、监督和指导,对相关报表和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

  (3).审计工作组

  主要职责:

  负责前期专项培训,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审计的组织、监督和指导,并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4).综合协调工作组

  主要职责:

  负责清产核资工作的整体牵头协调,编制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对集体企业基本情况相关报表和材料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和上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及有关重大事项进行汇总分析,经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办公室审核讨论后,形成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二)培训动员阶段(预计2010年7月10日前)1.印发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相关单位成立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2.按照省公司统一部署,确定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基础工作表、清产核资报表,应用软件,设置运算公式、稽核公式等。

  3.组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相关人员的政策、业务和技术培训。4.地(市)县各级主办单位制定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文件,开展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宣传、动员工作,完成本单位的部署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8月10日以前)

  1.各主办单位和集体企业依据公司总体工作方案和本单位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开展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人员核实等工作。

  2.集体企业编报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清产核资报表、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对于主多分开方案中明确由集体企业收购的多经企业,可直接采纳审计和评估结果。

  3.集体企业收集整理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备查材料。

  4.由内部或中介审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四)上报审核备案阶段(2010年8月25日以前)1.各集体企业将资产损失、资金挂账和预计损失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及处理建议上报主办单位清产核资办公室审核、认定,清产核资办公室将汇总、审核、认定的清产核资结果报本单位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2.地市(县)层面各主办单位将清产核资结果上报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后将清产核资结果上报省公司。

  3.地(市)层面各主办单位应当向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清产核资工作报告、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清产核资报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

  (五)总结完善阶段(2010年9月30日以前)

  1.各集体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履行必要程序后进行账务处理。

  2.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内控制度。

  六、清产核资工作要求

  1.清产核资工作中清查出的资金挂账,应理清挂账原因,对潜亏、潜盈、存货高留低转、应摊未摊费用、应提未提费用等会计差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重大前期差错追溯调整,数额较小差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区分盘亏、毁损、报废、盘盈等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重大前期差错及固定资产盘盈调整期初数,其他事项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损失补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为重大前期差错调整期初数;对于特殊的资金挂账、资产损失账务处理应向公司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办公室作专题汇报。

  2.各集体企业要按照要求,提供损失认定所需的资料和线索,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要取得合法证据。3.各单位对清出的核销依据不充分的各项资产损失和不良往来挂帐,应认真清理、分类排队、查明原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核销的,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资产流失;对损溢的处理要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尽量争取税收优惠政策。

  4.各主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原因分析、措施制定、整改落实工作,规范管理;要严肃查处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违规违纪问题。

  第三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1(参考格式)清产核资具体实施方案

  (参考格式)

  一、清产核资的工作目标

  l、摸清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2、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为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奠定基础;

  3、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企业结构调整创造条件。

  二、清产核资工作安排和内容:

  ㈠清产核资时间:

  本次清产核资基准日定为200x年月日。200x年月至月为清产核资主体工作时间,完成帐务清理、数据汇总等主体工作任务,全部工作月底以前结束。

  (二)清产核资范围:

  清产核资范围确定为:公司所属全部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列出各子公司的名称)。

  (三)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

  1、帐务清理

  对企业的各种银行帐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证券

  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帐帐相符、帐证相符;促进企业帐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2、资产清理

  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应把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帐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处盗芒笪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3、价值重估

  对企业帐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原则上采取物价指数法,对于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才能使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估价。

  4、损失认定

  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益和资金挂帐进行认定。

  5、资金核实

  依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帐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帐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6、完善制度

  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后,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计划,逐步健全和完善各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三、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方式:

  ㈠公司清产核资的组织工作

  根据市国资委清产核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公司清产核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公司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组员:

  公司清产核资办公室应定期向市国资委汇报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意见或建议。

  (二)各级清查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相应成立清产核资领

  导小组和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具体成立情况如下:

  1、一分厂清产核资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财务主管、仓库主管、设备主管

  2、五分厂清产核资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财务主管、仓库主管、设备主管

  ㈢清产核资工作小组采取统一领导、明确分工、相互配合、联合办公的方式共同负责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意见或建议向总公司清产核资办公室汇报。

  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总体负责确定清产核资方案,审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协调解决清产核资中了出现的各种问题,确认清产核资结果。

  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总体方案,编制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清查工作,针对清查中出现损失的相关证据材料和有关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文字说明材料。其中,有关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文字说明材料的内容包括:预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说明;现有资产质量的说明;预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产生的资产损失及其说明。

  四、清产核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清产核资计划年月开始,预计在月结束。具体时间计划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年月周——年月日).

  1、主要工作是:确定清产核资具体实施方案及资产清查操作指引方案。拟定清产核资的工作计划和组织人员学习,认真执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程》、《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程》、《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定规程》等法规、办法,明确重大事项的清查方法、界定和确认的原则;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帐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2、由公司主持召开全公司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布置公司和基层各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

  3、根据公司统一部署,成立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和公司清产核资办公室。

  ㈢清产核资实施阶段(月日——月日)l、清产核资帐务清理阶段(月日——月日):根据国资委制定的清产核资的有关规定,制定清产核资计划,并安排总公司范围内的清产核资工作及材料填报的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的各类帐户、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

  2、资产清查及资产损失核实取证阶段(月日----月日):各级清查单位根据清产核资计划和操作方案,对财产清查范围内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现场勘查和产权界定,在制好各类资产清查表的基础上,填制清产核资工作情况表和损失挂帐分项明细表。在此期

  间由确定的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对清查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资产清查监盘工作。

  具体步骤及要求如下:

  各级清查单位应集中时间安排对实物资产(包括现金)的全面清查工作。月日前完成帐务清理和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清产核资情况表及软盘于月日前上报公司清产核资办公室。在实物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应详细记录,说明原因。根据国资委本次清产核资的政策、原则以及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申报,并填制清产核资工作情况表和损失挂帐分项明细表。在清查中发现的实物资产毁损、报废、变质或其他大原因等情况造成的损失,应当积极组织力量逐户逐项进行认真清理和核对,取得足以说明损失事实的合法证据,并对损失的资产项目及金额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和认定。对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各级清理单位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承担专项财务审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重点予以核实。

  上述资产损失和取证工作必须在月目前完成。各单位于月日将清产核资核资损失挂帐分项明细表及软盘上报公司清产核资办公室。在

  清查过程中应加强对清查工作步骤、程序的控制,保证清查结果的完整性、准确性。

  3、中介机构复核审计阶段(月日——月日)各级清查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时,承担专项财务审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应按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各级清理出的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帐经济鉴证,对各级清理单位清产核资结果在月份全面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以协助清理单位清产核资和提供建章健制咨询等工作。根据清产核资计划和操作方案,对财务清产范围内的全部资产、负责和所有者权益进行现场勘查和产权界定,主要工作内容是:听取各级清查单位有关人员对企业经营历史和现状的介绍;对各级清查单位填报的清产核资明细表进行检查,并与相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实;根据财产清查明细表的内容到现场进行实物核实,对资产状况进行察看、记录;并与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查阅相关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设备购置合同以及有关往来帐目、发票等财会资料;核实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潜亏、资产盘亏、盘盈隋况。对清查中发现的产权不明资产,提请公司按有关政策进行产权界定,并作为“待界定资产”单独登记。各级清查章位向上级单位报送的清查资料必须经过承担专项审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确认。如果双方在资产损失的认定等方面存在不一致,各级清查单位应提请公司协调,并根据公司的决定作出处理。

  4、清产核资汇总、中介机构提交清查审计报告阶段(月日一一月日)各单位将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应于月日前上报公司清产核资办公室。汇总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负债表,核实汇总报表结果,检查工作中是否存在重查和漏查的情况后,并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承担专项财务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复核确认后,向公司提出交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5、公司上报阶段(月日——月日)公司根据承担专项财务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整理有关资料,向市国资委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的报告。

  ㈢制度建设阶段(月日——月日)在企业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应当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等形成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分清管理责任,提出相关整改措施。按照国家现行的财务、会计及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及下属的实际情况,完善各项内控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五、清产核资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一)清产核资工作要求:

  1、各级清查单位应加强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审核和资产损失的认定。

  2、各级清查单位要认真执行国资委所制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规则》等法规、办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依法办事,严肃工作纪律。

  3、各级清查单位应认真做好帐务清理、资产清查各项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做到全面彻底,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保证企业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严禁弄虚作假,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4、各级清查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应当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帐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5、各级清查单位上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6、各级清查单位应认真清理各项长期积压存货,以及各种未使用和剩余、闲置或技术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积极变现或者收回残值。

  7、按市国资委的要求按时完成上报:各级清查单位向公司清查结果有关资料的同时,应附上与公司其他清查单位之间的2004年1——12月间的内部交易、基准目往来余额、对帐情况和差异情况说明等资料,为公司的汇总工作提供基础材料。

  8、各级清查单位应在清产核资中认真清理各项帐外资产、负债,对经批准同意入帐的各项盘盈资产及同意帐务处理的有关负债,应及时纳入日常资产财务管理的范围。

  9、各级清查单位应建立帐销案存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并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10、各级清查单位在完成清产核资后,应当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清工作责任,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建立相关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不良资产管理机制,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1、各级清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

  12、各级清查单位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的底稿,以各检查。

  (二)清产核资工作纪律:

  1、各级清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认真负责把工作做得扎实,如实暴露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瞒报。

  2、各级清查单位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3、各级清查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清产核资中,采取隐瞒不报、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依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各级清查单位负责人对上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5、公司清产核资机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对各级清查单位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果进行审核过程中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工作过失的,应依

  法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㈠各项减值准备的确定

  为了正确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在清产核资中对可能出现的减值的项目要确定减值金额,各项减值金额的确定原则和依据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会令第1号)及清产核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清产核资净损失的处理

  在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变质或其他损失情况,请详细作出纪录,说明损失原因及处理依据,并作为各项单位上报财产清查情况中的一项专门问题进行说明。

  公司取得国资委财产净损失的相关批复文件后,对各清查单位申报的资产损失作为批复。

  ㈢待界定资产的清查原则

  在清产核资阶段中应重点对各项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汽车、长期投资等)的权属进行认定,对于产权情况复杂,一时难以确认产权或者有争议的资产,不能列入清查损失,应单独反映。可在清产:陔资产工作结束后,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向市国资委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㈣清查资料汇总的技术支持

  由于清产核资涉及面广,需要填报、汇总的资料多,为确保清产核资报表汇总的正确性,保证清查表间的勾稽关系正确,清查表的填报和汇总采用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管理系统》为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七、奖罚管理措施:

  1、各单位、部门对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不重视、不配合小组工作,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漏报、虚报、瞒报,要进行处罚.2、各单位、部门对本次清产核资工作重视、积极配合小组工作,使工作顺利完成,并客观、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国有资产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领导小组将对清产核资工作中作出工作业绩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四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解读

  四川叙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

  为保证筹建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叙永农村商业银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联社资产负债状况,评估认定净资产,明晰产权,四川叙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特制定以下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

  一、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目的、原则和对象

  (一)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目的:全面审计评估叙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叙永县联社”)资产负债状况,摸清家底,充分反映经营风险。通过清产核资,评估认定净资产、明晰产权、以保障叙永县联社原社员、职工及增资扩股后股东各方的合法利益。全面准确清查叙永县联社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正确评估风险状况,包括资产损失风险和管理风险。针对风险和损失状况,落实防范化解措施,为叙永农村商业银行开业后的健康平稳运行打好基础。

  (二)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原则: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要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客观公正反映的原则。

  (三)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对象:叙永县联社。

  二、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基准日

  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3月31日。

  三、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组织领导

  叙永县联社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工作由筹建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并聘请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四川华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叙永县联社各部门、信用社及分社负责协调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清产核资工作。

  《叙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由筹建工作小组负责起草,经叙永县联社理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四川华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工作结束后,中介

  机构依据《清产核资报告》和《整体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净资产确认书》,由筹建工作小组、叙永县联社和中介机构三方签字确认,再由筹建工作小组提出净资产处置方案。

  本项目总负责人:凌剑雄(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主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清产核资总负责人:刘涛(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总负责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

  四、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程序、范围和内容

  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和程序为:按会计核算要求清查农村信用社表内外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按风险管理及审慎性要求对表内外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整体资产评估;认定净资产。本次清产核资只作评估而不做真实的调账,但必须与真实调账的依据一致。统一调帐可以在农村商业银

  行开业后至开业当年决算前完成。

  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范围和主要内容包括:准确核实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现状,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保证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帐面价值的真实和准确;以及帐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认定、损益认定、资本核实等。

  (一)资产项目的清查评估

  资产清查评估的重点是充分反映贷款、抵债资产、投资、票据业务的风险及损失状况,剔除不应入账的应收利息,充分计提呆账准备,审慎进行固定资产评估。

  1.现金。实地盘点检查日库存现金,并倒推评估日库存现金是否与账面数相符,如发生现金盘亏、盘盈,应相应计入营业外支出(收入)。现金明细账按查实数确认。

  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按人民银行对账单确认存放央行款项余额。

  (2)按规定计算应缴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缴存不足的,应作出披露。

  3.存放同业款项,指各信用社存放在银行用于清算、结算的款项。

  (1)按存放单位作出分类披露,其中存放联社的单独披露,作合并内部往来项处理。

  (2)按同业对账单确认存放同业款项余额。

  (3)核定存放同业业务的性质,属于拆放同业行为的应调整到拆放同业科目。

  4.拆放同业(1)联社辖内调剂资金单独披露,作合并内部往来处理。(2)逐笔登录拆出资金,发出函证,就拆借合同要素、拆借逾期原因及还款保证等内容实行独立调查,确认债权的真实性。未回函的应查明原因,督促回函。

  (3)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确认拆放行为的有效性及账务的准确性。

  (4)评价拆借风险,按照拆借行为的真实性、拆借对象的资信程度、拆借资金的逾期时间、逾期原因及还款保证等进行评价;拆借一旦逾期,就意味着高风险,期后到期的,应注明是否已收回。

  5.信贷资产。信贷资产审计评估是清产核资的关键内容,其核心为风险评价。鉴于信贷资产风险评估的复杂性与专业性,结合叙永县联社实际,本次清产核资中信贷资产评估按如下操作细则进行。

  (1)工作要求。信贷资产清查审计评估的总体要求是摸清家底、暴露风险、妥善处理。

  ①信贷资产按正常类贷款、关注类贷款、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五级分类评估。

  ②信贷资产实行分类审计评估。金额越大、风险越大的贷款,就要实施越深入、越充分的实质性审计程序。对前十户贷款和单户余额达到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大额贷款需函证。对5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每个网点机构函证50户。

  (2)工作步骤

  ①大额贷款、借款人风险较大贷款回函率及回函认证率应达

  到100%,逐笔追踪。未回函贷款及回函不认证的贷款,应查清未回函及回函不认证的原因,督促回函。

  ②清查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严格按照五级分类标准,正确划分贷

  款形态。期后到期的贷款,应在评估附注中说明是否已收回,期后已收回的不良贷款在评估中予以说明。

  ③评价贷款风险及损失情况。参考《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试行)》(川银监发〔2004〕240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23号)对贷款风险的评价标准和方法,评估贷款风险和损失情况,对不符合贷款管理要求的贷款,如无效担保、无效抵押、超诉讼时效贷款、违规贷款等,应详细提示。

  A、对完全不能收回的贷款,当前在正常、逾期或呆滞贷款核算的,转入到损失类贷款核算;

  B、对损失率超过50%的贷款,评估可能的损失比率;C、对损失难以断定的不良贷款,按风险成因及风险大小分类披露风险状况。

  ④呆账贷款核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5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5〕49号)、《财政部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90号)等财税政策,符合呆账核销标准,履行了呆账核销程序的呆账,从资产方核销,同时核减呆账准备,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一次性进行税前扣除。未履行呆账核销程序的,按100%提取呆账准备,不在清产核资时核销,待符合呆账条件,履行核销程序后再从税前扣除。

  核销呆账和提取呆账准备,可采取以下会计核算处理方法,即核销呆账或提取呆账准备时,直接减少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历年积累项目,从而减少净资产。

  6.待处理抵债资产

  (1)清查核算范围的准确性。符合待处理抵债资产核算界限的不良贷款,如协议、法院判决、仲裁,方可转入抵债资产科目核算。

  (2)了解抵债资产入账基础及所属权状况。

  (3)评估抵债资产损失程序,抵债资产的变现损失部分,按有关财务规定处理;毁损、评估减值的,按减值额相应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4)抵债资产重估的一般不得评估增值,如果重估增值的应有充分依据,详细说明,例如房地产应两证齐全,并提足各项税费。

  (5)在附表中分类反映抵债资产状况。

  7.长短期投资。审查的核心是安全性和真实性。投资按类别划分为债券投资及股权投资,其中债券投资按品种再划分为国债、金融债。期后已到期的,应注明是否已收回。

  (1)债券投资。了解债券交易方式,以证券登记公司的对账单作为核实债券投资是否真实的唯一依据;(2)股权投资。了解投资行为发生时间、投资对象和投资性质,评价风险,已经损失的作减值处理。

  8.呆账准备

  (1)呆账准备在资产减值时已冲销的,应充分补提。即按评估后基数的1%提足一般呆账准备,此项必须提足;

  (2)按关注类2%、次级类25%、可疑类50%、损失类100%的计提比例计提专项准备,对应方可以减少未分配利润或减少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等公共积累项目。参见《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公共积累余额不足以充分提取专项准备的,一般将公共积累(扣除公益金)全部计提作为专项准备,公共积累为零,净资产处置时只保留原股金与公益金,不再作其他分配。

  9.应收帐款。应收帐款计算贷款应收利息及拆放同业应收利息。联社辖内调剂资金、存放央行款项、存放同业不计应收利息。

  (1)贷款应收利息。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借款合同逐笔计算到基准日,应纳入表外核算的应收利息转入表外核算。在附表中,应收利息作为贷款一项要素登记;

  (2)拆放同业应收利息。按拆放资金余额及合法利率逐笔计算至基准日,拆出资金本金逾期的不计算应收利息。

  10.其他应收款。审核科目核算范围的正确性;审查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及风险,有疑问的应发函询证。债权已经悬空或无法收回的款项应作为减值处理。

  11.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审计

  ①核查账实相符。

  ②清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是否准确,属于低值易耗品的,转到表外管理。

  ③审计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是否准确,不准确的予以调整。④清查固定资产所有权。固定资产没有所有权证的,应立即补办。如手续暂时不能办完,应开具证明和其他方法落实所有权,不能落实所有权的,不得进行重估,中介机构应就固定资产所有权及使用权状况应作出披露。

  ⑤固定资产减值的,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固定资产评估

  由于固定资产价值较高,资产重估对净资产的影响很大,故本次对双证完整的固定资产采取按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对固定资产实施评估,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不能落实所有权的,不进行评估。未获得产权的固定资产、职工宿舍不予评估增值。

  ②固定资产评估的会计税务处理,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中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46号),商税务部门后具体决定。

  12.在建工程。审核在建工程的有关报批手续是否完备,投资的所有权是否确定,原则上按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13.无形资产。按市价法进行评估。通过交易获得,但暂不能办理产权手续、未明确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可视为暂付款项按账面值评估,不得评估增值。

  14.抵债资产。抵债资产原则上按账面值作为评估值。15.递延资产。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要核实递延资产的归属及总额,审查已摊销金额的准确性。

  16.表外科目

  (1)对农村信用社提供的对外担保、开出信用证进行全面清理,确认担保责任,评估担保风险。

  (2)全面清查重要空白凭证。重要空白凭证丢失的,应切实查明

  原因及去向。

  (3)对表外应收利息、表外低值易耗品管理进行审查,低值易耗品不得纳入表内增加净资产,不予重估。

  (二)负债项目的清查评估

  负债审查的重点是应付账款是否充分提足,各项负债是否真实合规。

  1.各项存款

  (1)对重要的存款实行函证(范围为已规范了的结算户)。(2)清查存款种类及余额,分类登记造册。2.同业存放与同业拆入

  (1)就同业拆入资金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实行独立函证。(2)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确认拆入行为的有效性及帐务的准确性。

  (3)评价拆入行为的合规性。(4)联社辖内调剂的单独反映。

  3.应付帐款。包括存款应付利息、同业拆入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1)存款应付利息的计算。计提范围包括活期储蓄、活期存

  款、定期储蓄、定期存款等各项存款。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提至基准日,应付利息按分档汇总计算法核算,但计提金额不得少于按逐笔积数法的应付利息金额。

  (2)拆入资金应付利息按拆借合同记载的金额、利率计算,并与拆出方进行函证核对。对核对不符合的,应查实处理。

  (3)长期借款应付利息按合同利率计提。4.其他应付款

  (1)审查应付款项债权人的真实性,查清应付款项的性质,审核科目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准确性。债权人不真实的应查明债务的来源,对应该支付但未入账的应付款项,作相应调增。

  (2)在清产核资中按政策规定补提的款项应说明政策依据,并附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

  5.应交税金、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利润等其他负债。(1)主要是对账务准确性进行清查,并对照相关制度核实计提是否准确。

  (2)股东分红在应付利润中予以提取。

  (三)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清查评估

  对所有者权益的清查。包括实收资本(股本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含法定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公益金)、未分配利润等。当资产负债评估发生变动时,账面所有者权益会相应发生调整。调整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即为评估后的净资产。

  1.实收资本与股本金

  (1)结合各机构设立时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合同、章程及转股、扩股的手续进行审查,判定股东的资格和合法性,审查股本

  金是否足额到位,核查股权证与账面额是否一致。

  (2)股本金为农村信用社股东缴纳的货币资金。①确认股东身份的合法性,审查是否存在货款化股金。②确认股东的入股金额、入股时间及入股方式。③查清历次股权变更的时间、金额及入股价格。

  2.资本公积。审定资本公积的形成是否真实、合规,清查其形成原因及增减变动情况,并在报告书中列示明细;属国家减免税形成的积累,应单独反映。

  3.盈余公积。审定盈余公积形成过程、结构及使用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对违反法规形成和使用部分进行调整。对应计提的公益金足额计提,报告书中列示计提和使用的情况。

  4.未分配利润。对未分配利润形成过程及构成进行追溯审查,主要清查是否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利润总额真实性的前提下,按有关分红政策提取股金及各项积累,转入应付股利及相关科目予以分配,清产核资后未分配利润科目无贷方余额。

  (四)损益类的清查

  对纳入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规定的大额事项进行调整,对违反金融管理法规、制度的行为给予披露。

  (五)或有资产负债类:包括应收承兑汇票和承兑汇票。

  (六)表外科目类

  1.重要空白凭证;

  2.代保管有价值品;

  3.抵押及质押有价物品;

  4.逾期贷款应收利息;

  5.已核销贷款呆帐;6.低值易耗品;7.已置换不良贷款;8.其他表外科目。

  五、净资产处置意见

  (一)净资产处置方案

  1、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各项目全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确认净资产。净资产处置不再调整资产、负债项目。净资产处置的核心意义是调整农村信用社老股东、职工以及农村商业银行新股东在拟设立农村商业银行之间的利益。具体分配办法由筹建工作小组报银监部门批准后确定。净资产小于股本总额的,不进行分配。

  2、净资产处置的内容与顺序

  (1)按纳入机构股东1:1留下原股金;(2)按清查确认值留下公益金;(3)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

  上述各项提取后净资产增值仍有剩余的,作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净资产,折算到原股金增值,具体分配标准及方法按银监部门批准后的配股方案执行。整个净资产处置过程只作账务处理,不得分配或套取现金。

  3、净资产确认书。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置工作结束后,由中介机构按《整体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出具《净资产确认书》,由筹建工作小组、叙永县联社、中介机构三方签字确认。主要内容:(1)账面所有者权益构成;

  (2)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构成,与账面所有者权益有调整的,说明调整原因;

  (3)净资产处置项目,有股金增值的,增值比例;(4)期后重大影响事项,如政策扶持措施注入资金等。

  六、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叙永县联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开展各项自查、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现场工作。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进驻叙永县联社,盘点各项资产、进行内外调查、开展现场核查、评估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报告。由中介机构对现场工作进行资料汇总、分析,出具《清产核资报告》和《整体资产评估报告》初稿,筹建工作

  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第四阶段:审查整改。接受银监部门验收。筹建工作小组根据银监部门验收意见,对验收发现问题完成整改。

  第五阶段:复查验收。接受银监部门复查验收。

  第六阶段:正式报告。中介机构出具正式的《清产核资报告》、《整体资产评估报告》和《净资产确认书》。

  七、注意事项

  1、中介机构对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负保密责任。

  2、叙永县联社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和发生经济案件,应及

  时上报,不得隐瞒,并按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八、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依据

  1、《贷款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4、《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5、《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中清产核资工作指引》(银监合[2004]61号);

  6、《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

  7、《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银监局关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分配指导意见》(川办函[2006]47号);

  8、《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3]10号);

  9、《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政部财金[2005]49号);

  10、《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财金[2008]28号);

  11、《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4号);

  12、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

  13、《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类实施细则〈试行〉》(四

  川监管局川银监[2004]240号);

  14、《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监发[2007]54号);

  15、《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6]23号);

  16、《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银监发〔2007〕63号);

  17、《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6〕23号);

  18、《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29号);

  1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读书的好处

  1、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2、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4、我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达尔文

  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6、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7、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8、读书要三到:心到、眼到、口到

  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10、一日无书,百事荒废。——陈寿

  11、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12、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

  13、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

  14、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15、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歌德

  16、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笛卡儿

  17、学习永远不晚。——高尔基

  18、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志而好学,如炳烛之光。——刘向

  19、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20、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培根

  第五篇: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近年来,我镇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差距,少数村还存在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三资”底数不清,资产交易不按规范程序处置,民主程序不履行、审计监督缺失等问题,容易导致集体资产流失、农民权益受损、党群干部关系疏离,依然是引发农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源头。为此,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是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二、治理要求

  我村居按照《川姜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精神,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排查本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容易引发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风险隐患,深入剖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扎实推进各项措施。力争通过一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明确遏制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善引发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有效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入推进。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底)

  我村召开两委专题会议,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进行部署和动员,结合本村实际,认真排查本村集体“三资”管理风险点,制定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4月-11月)我村按照《川姜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强化组织,稳步推进,确保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成效。围绕重点,突破难点,真抓实干,确保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专项治理任务。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抓好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具体的治理时间分为7个阶段:

  1.4月底之前,我村要召开好群众代表座谈会议,针对本村实际情况,认真梳理排查本村在“三资”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5月底之前,我村要全面完成好帐面及帐外固定资产清理核实和建卡保管工作。同时要完善好固定资产管理台帐;

  3.6月底之前,我村要对长期投资、内部往来及债权债务等会计科目进行全面地清理核实。要建立清收债权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清收村级债权,同时对村级负债也要逐个地进行核实,对多年不能收回的债权和无须再偿还的债务,要视实际情况依照规范的处理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依法进行核减核销;

  4.7月底之前,我村要组织专门的班子,对近3年来村级建设工程进行回头看,认真核查村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是否按规范程序进行招投标,是否按照合同的要求组织竣工验收,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决算送审,所有的报帐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合规,有未发现支付工程款存在中标单位和付款单位不是同一主体的问题,对村级建设工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5.8月底之前,我村要全面清理近3年来所发生的劳务用工管理情况,主要查派工单的签发手续是否齐全,审批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竣工不验收,是否存在超过限额的派工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整改,同时今后要完善好派工之前组织专业人员对派工进行正

  确估价,确保派工用工金额基本准确;

  6.9月底之前,认真清理好近3年来所购买固定资产的相关情况,认真核查每笔固定资产的购买有未进行审批,有未进行公开询价,购买后的固定资产是否按照规定的会计核算要求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7.10-11月底之前,认真清理核实好村级资源收入,全面完善好合同或协议等管理台帐资料。对已到期的土地流转、房屋设备等资产出租合同或协议,要全部通过区级资产管理平台进行公开招租招拍,进一步完善好相关手续,重新订立好有关合同或协议,确保村级资源性资产在运转过程中不断地增值,壮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2月)

  我村要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和下一步打算等内容,并及时上报书面总结材料。

  四、治理内容

  (一)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转让全部进场交易。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购置、处置和交易等行为,坚决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要求村集体统一组织的土地流转、集体经营性资产、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以及工程如标等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全部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运作方式,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防止集体“三资”流失。

  (二)实施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村级日常开支采取备用金制度,超过备用金额度以上的支出,一般应办理转帖结算,或直接打到农民“一折通”,采取非现金结算。各村的村务活动开支除少量必须的现金交易外,资金往来结算必须全部通过银行转帐,逐步实现非现金化,以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三)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要按照市区统一部署,有序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清查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摸清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帐表、帐帐、帐证、帐据、帐实相符,并将清理后的资产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好每两年一次的年检工作,掌握村级资产的变化情况。

  (四)加强审计监督。我村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工

  作,确保民主理财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镇审计办和镇农经站将组成联合审计队伍,利用内审、互审、联合专门部门审计、委托第三方审计等多种形式,对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和收益分配定期开展审计,并对村主要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征地补偿款的使用与管理、村级债权债务、以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三资”问题开展专项审计。镇每三年完成一轮村级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追回集体经济损失,对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违规的,将移交有关问题处理。

  (五)强化责任追究。我村要认真落实好《南通市违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岗位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和追究形式,按照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从最终环节层层查起,实行“谁失职、谁担责”。对因管理不严、处置不当或执行制度不严格、私设账外账、做假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领导

  (一)我村要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主体,创新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把握时间进度,更要保证工作质量,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村级是专项治理的关键主体,各村党总支书记对本村专项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要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总结。我村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争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要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剖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典型案例,对相关人员开展警示教育。要结合本村实际,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体制机制制度上加强探索创新,争取形成一批在全镇可复制可推广的村级先进管理模式。

篇三: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具体工作方法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明晰权属。兼顾历史、注重现实,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保持资产完整性,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权益。

  二)有序推进,合理合法。摸清查实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现状、记录在册,根据需要依法据实评估,确保清查核实结果真实准确。

  三)公开公正,群众认可。清产核资要鼓励群众参与,接受农民监督,清查结果要公开公示,农民群众全体认可。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对村、组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核实。重点对经营性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效益情况进行清查核实,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底数,明晰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登记台账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开发利用合理、运行顺畅规范、集体和农民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行体制机制。

  二)重点义务。

  1、清查核实资产。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资源性资产清查要与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充分

  利用已有登记成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包括全资持有、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资产,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登记。

  2、明确产权归属。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将集体资产确权到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对于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要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3、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及时记录资产台账、资源登记簿,准确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二是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三是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必需履行协商或招投标等民主程序,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合同;四是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五是建立资产年度清查和定期报告制度,每年年末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要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清查结果于次年3月10日前上报区主管部门。

  3、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及时记录资产台账、资源登记簿,准确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二是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三是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必需履行协商

  或招投标等民主程序,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合同;四是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五是建立资产年度清查和定期报告制度,每年年末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要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清查结果于次年3月10日前上报区主管部门。

篇四: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具体工作方法

  

  **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做好试点村(社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根据《

  区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省、市、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指导,始终坚持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分类有序推进改革和坚持党的领导五大基本原则,通过对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维护集体成员合法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断探索总结工作经验,分析解决存在问题,为有序推进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二、目标任务

  通过清查村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集体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状况,分类建立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型资产台账,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关系,加强集体资产监督

  -1-

  管理,不断规范提升集体资产的维护、管理和运营水平。

  三、工作流程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汇总上报的程序进行。

  (一)清理。按照“宜村则村,宜组则组”的原则,以试点村自查为主,全面开展清理工作。村成立由村主要负责人、两委会班子、村会计、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组长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组成的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工作小组,采取先资金后资产、先账内后账外、先资产后资源、先合同内后合同外的清理方式,对集体资产进行逐笔逐项清理,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性资产的清理,结合林权登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结果及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在清理过程中,镇办应抽调财政审计所干部驻村指导督查。

  (二)登记。在集体资产清理过程中,村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小组按照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表》,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清理一项登记一项。清产核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清理登记统一以

  年

  月

  日为基准日。

  (三)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各类集体资产,由村监委会

  -2-

  组成农村集体资产核实工作小组进行逐项逐笔清查核实。重点对各类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对资产价值的认定,要以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参照同类资产流转或交易价格评估作价,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经过核实后的集体资产,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四)公示。对核实后的集体资产登记情况,由村监委会负责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村要安排清理、核实工作小组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登记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集体资产,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街道产改办协调处理。

  (五)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进行确认,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存档。

  (六)汇总上报。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清产核资结果,由村支部书记签字后上报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审核盖章,审核无误后报街办核定,核定同意后汇总上报至区产改办备案。

  四、集体资产清查内容

  (一)经营性资产清查。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

  -3-

  产、在建工程、其他资产。

  1、流动资产清查。包括现金、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和存货等。

  (1)现金。清理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

  (2)存款。清查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

  (3)短期投资。清查各种短期投资的投资额、投资时间、投资到期时间;

  (4)应收及预付款。清查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等。主要包括:①清查应收票据。要按其种类逐笔与购货单位或银行核对查实。②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货款。要逐一与对方单位核对,以双方记账金额一致为准。对有争议的债权要查证、核实,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的,要查明原因,积极催收;对经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要明确责任,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核销。③对个人借款要认真清理,并限期收回。

  2、存货。清查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具、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外购商品、协作件以及代保管、在途、外存、外借、委托加工的物资(商品)等。主要包括:

  (1)对于清查中发现的积压、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存货,在查明原因,组织相应的技术鉴定,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4-

  (2)对长期借出未收回的存货,要查明原因,积极收回或按规定作价出售;

  (3)清查代保管物资由代保管单位负责,并将清查结果报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核对后,列入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值中。

  3、长期投资清查。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产形态、各种形式的长期投资。在清查长期投资时,集体经济组织凡按股份或资本额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进行清查;没有实际控制权的,按集体经济组织目前对外投资核算方式进行清查。

  4、固定资产清查。包括清查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产蓄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

  (1)对固定资产要清查其管理现状,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已提折旧额,清理出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待报废的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额等;

  (2)承包、出租的各项固定资产由发包、出租方负责清查,对没有登记入账的要将清查结果与承包、租入方进行核对后,登记入账;

  (3)对借出和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清理收回或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盘盈、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程序申报;

  (5)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按规定并区别固定资产的用途(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和使用情况(指在用、未使用

  -5-

  或不需要等)进行重新登记,建立健全实物账卡;

  (6)对清查出的各项未使用、不需要的固定资产,要查明购建日期、使用时间、技术状况和主要参数等,按转生产用、出售、待报废等提出处理意见。

  5、在建工程清查。包括在建或停缓建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含完工未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未验收入账等工程项目,对这些在建工程,要查清项目、投资总额和管理状况等。

  6、其他资产清理。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

  (1)无形资产清查,包括各项专利权、商标权、特许权、版权、商誉权等;

  (2)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清查,包括企业、单位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特种储备物资等。对这类资产清查时要逐一清理,认真核查摊销余额。

  (二)村办企业清查

  1、首先要查清企业的性质及现状。

  2、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理。

  3、承包及运营情况。历年来承包合同的兑现情况。

  (三)集体资源清查

  1、查清家庭经营承包的面积,以及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2、对历年承包合同及兑现情况进行清理。目前,有哪些人承包,承包面积及年限。

  -6-

  3、查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总面积及农户宅基地用地情况。

  (四)公益性资产清查。

  清查村集体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村党支部**

  村委会

  年

  日-7-

  月

篇五: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具体工作方法篇六: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具体工作方法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企业“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规模、构造治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清查核实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通过此次清产核资工作,建立标准的公司治理体制,建立健全内部掌握制度,标准业务、财务治理程序,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二、清产核资对象及范围

  公司及全部子公司。范围是上述单位的固定资产、流淌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公司的负债、利润、全部者权益及经营状况。

  申报内容包括:清产核资报告,会计报表、清产核资申报表。

  三、工作安排

  〔一〕公司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由

  牵头。

  〔二〕财务主导,指定专人对接,做好汇总工作。各中心安排专人协作财务治理中心完成。

  〔三〕财务治理中心依据《清产核资申报表》的内容,依据各公司、分类清理出资产清单,由各公司财务人员主导据实进展填报。依据先易后难的方式进展填报,公司业务不涉及的表格不用填报。各公司《会计报表》由财务治理中心统一填报。

  〔四〕在填报过程中觉察有不清楚、有疑问的准时反响到总公司财务治理中心,经汇总后与水投公司资产治理部沟通后统一回复。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清产核资申报工作是

  重要的工作,请各中心、各分子公司要认真对待,保证按要求、按质按量完成。

  〔二〕子公司的资产清查工作由各子公司总经理负总责,每个公司要指派专人员参与此次工作,包括财务负责人员和资产清查人员。各公司于日前将资产清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到总公司财务治理中心。

  〔三〕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必需全方位清查,不留死角,查清有效资产,弄清权利归属,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三〕此次公司清产核资时点为

  年

  月

  日。期望

  各子公司在

  月

  日前,将清产核资报告,会计报表、清产核资申报表上交总公司财务治理中心。

  〔四〕财务治理中心汇总后按时间要求报

  公司资产财务部。

  一、盘点目的:

  1、查明各类物品、材料、呆滞物料的准确数量,为以后呆滞物料的处理做预备。

  2、核对现有库存与账面数是否全都,以把握公司资产的准确性。

  3、为下期的销售打算与生产打算供给依据。

  4、最低库存量与最高库存量的把握。

  5、各环节不良品、呆滞品的觉察。

  6、确定各类资产设备的真实价值,以利于本钱的核算。

  二、盘点时间:

  20xx年

  xx月

  xx日初盘、抽盘同时进展。

  20xx年

  xx月

  xx日供给部整理盘点表,交财务部、总经理。

  三、盘点内容:

  完成整个仓储〔低值易耗品、工具、配件、原辅材料、产成品、〕、固定资产

  〔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的.实物盘存。

  四、盘点负责人:

  五、盘点小组成员:

  六、盘点留意事项

  1、各主盘人员自行负责对组员的工作安排与安排,并对盘点结果负责。

  2、全部参与盘点人员必需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盘点,如觉察盘点数据与实际不符,主盘人与组员共同负责进展其次次盘点。

  3、对于有争议的盘点工程或区由组长负责裁决,对全部盘点工程力争不留死

  角,削减漏盘和重盘的可能。

  4、盘点表一式二份,盘点完之后,由主盘人和组员签字,一份交给财务,一份交供给部。

  为了进一步标准和加强固定资产治理,准确把握固定资产状况,经争论打算在省公司总部范围内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

  (一)核实固定资产、查清家底,做到账物相符,为实现动态监控奠定根底。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地完成,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省公司总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2、汇总省公司总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状况,争论解决清查过程中觉察的有关问题。

  三、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期限和范围

  (一)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20xx年

  7月

  31日。

  (二)固定资产清查期限:自20xx年8月19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止。

  (三)清查范围:省公司总部全部固定资产,包括运输设备、办公文秘设备、施工设备、机房设备等,不管购置时间先后,不管资金来源渠道、资产分布、计提折旧与否,均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四、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步骤和任务

  第一阶段:前期预备阶段(20xx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主要任务:

  1、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2、整理、编制固定资产清查相关资料及表格。

  其次阶段:清查阶段(20xx年8月26日至9月29日)主要任务:

  1、对省公司总部的全部固定资产进展清查,将固定资产台账与实物核对。

  2、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完善省公司总部固定资产台帐。

  3、对清查中觉察的问题进展汇总,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报公司固定资产清查小组。

  4、撰写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10月07日至10月18日)主要任务:

  依据资产清查状况及省公司要求,建立固定资产长效治理机制。

  五、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

  (一)为认真做好这次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乐观协作。各部门(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此次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请各部门(中心)于20xx年8月21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员名单报于综合部。

  (二)在清查登记过程中,应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虚、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产核资结果真实牢靠。

  (三)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问题和损失,应认真清理、分类,查明缘由,依据部门的实际状况,依据公司有关政策和财务治理制度,认真争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1、盘盈及盘亏的固定资产均应照实进展登记,具体说明缘由并签字盖章。

  2、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供给:部门(中心)内部鉴定证明;不行抗力缘由(自然灾难、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说明;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状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状况说明。

  3、被盗的应供给: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公司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需理赔状况说明。

  (四)此次清查要求公司总部所属的固定资产能落实到使用者本人的肯定要落实到使用者本人,对于共用的资产要求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进展治理。

  (五)省公司综合部及财务资产部全面负责此次清查工作,其他各部门进展相关协作。

  (六)通过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准确把握省公司总部各项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有针对性的实行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部门(中心)须指定专项固定资产治理人员,负责所属部室固定资产日常治理工作,对本部门(中心)固定资产的变动准时向固定资产治理部门提出申请,形成和完善固定资产的长效治理机制。

  一、资产清查目标

  通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搞清我校资产的真实状况,全面摸清家底。建立我校资产治理有效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的资产治理清楚,责任明确。

  二、资产清查范围

  凡单价在500元以上的设备、软件等资产;或单价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可使用一年以上的设备、家俱、图书资料等均在本次清查范围内。

  三、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

  (一)资产清查工作依据“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展。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由我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并组织。

  (二)各单位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并严格依据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程序,做好自查工作。在各单位自查的根底上,

  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选派工作组对各单位自查状况进展复查、统计。

  四、资产清查实施阶段具体步骤

  (一)自查

  各系部、处室依据自身现有状况依据学校发给各单位的资产申报表格式进展自查登记,不留死角。如有报废经审批填报废表。

  (二)核查

  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时间进度见《关于开展学校资产清查的通知》)将自查状况经本部门资产清查小组组长、成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后勤治理处。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成校资产清查组,派专人对各单位自查状况进展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部门要准时整改。

  (三)整改

  (1)

  依据我校历史缘由和现有资产治理现状,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内部治理,建立和落实资产治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资产治理档案。

  (2)

  对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觉察和暴露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学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进展整改。

  五、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1、端正态度,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我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分管领导负全责,认真组织清查、汇总工作。各部门要亲热协作,通力合作。

  2、认真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的使用、治理状况

  对全校占有和使用的资产进展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我校资产现状,账账相对,账实相对,确保账物相符。

  3、完善内掌握度,强化资产治理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内部治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4、严峻工作要求

  各职能部门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本着客观、务实的态度,照实反映存在的问题,真实、完整的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六、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当开展,我校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依据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集中交易示范点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农业部、财政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方法、XX乡关于印发关于建立XX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集中交易示范点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存量、构造、分布状况;

  2、明晰资产全部权;

  3、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治理民主、监视到位的农村集体资产治理体制;

  4、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二、工作内容

  1、全面核实资金、资产、资源。摸清村级集体资产的存量、构造、分布状况,把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来源渠道。

  2、全面核实村级组织长短期负债状况,落实化解村级债务责任。

  3、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权益。

  4、清查核实以会计账面价值为根底,先账内、后账外,逐项进展清查核实,最终到达账实、账款、账账相符。

  5、明晰产权归属。在清核资产过程中,凡产权关系不明晰的,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理顺产权归属关系,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产权备案登记。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占有的资产,一律到乡经管站进展产权备案登记。

  7、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觉察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全面推动农村集体财务治理标准化建设和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治理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预备阶段

  1、建立班子。成立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为成员的XX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政务中心。清产核资工作实行领导包片、干部联村、经管站、财政所负责业务指导。各村相应成立村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由村支部书记牵头,村主任负总责,村级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村民小组长〔或村民代表〕等协作并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2、制定方案。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产核资工作的目标任务、清查内容、清查重点、清查方法、时间安排以及人员分工等,村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要按乡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3、组织培训。以经管站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展培训。

  (二)实施阶段

  1、清查账面资产。清查资金、资产、资源账目,填写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资源清查表及其附表,同时梳理资产协议、合同、债权债务等相关书面材料。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资源清查表应由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成员签字、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确认。

  2、核实账外资产。对账外实物资产进展清查核实并计入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资源清查表及其附表。

  3、形成报表。依据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资源清查表及其附表记载状况,分别形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报表。

  4、公示结果。清查结果经支村两委初审核定后,将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和清查核实结果报乡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审查,审查通过后,以财务公开栏等方式进展公示。

  5、确认备案。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及清查核实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召开支村两委和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确认清查核实结果,形成清产核资工作决议,并向乡经管站备案登记。

  (三)总结阶段

  各村应准时做好数据审核汇总和清产核资工作总结,形本钱村开展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报告,调整村级组织资产清查后的会计报表,做好清产核资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以及审核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报表,于2023年

  9月

  20日前报经管站。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是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标准化治理和农村集体“三资”集中交易示范点建设的根底性工作,对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治理、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细心组织,确保工作质量,防止走过场和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农经办负责业务指导、监视和协调,乡经管站具体负责清产核资工作的业务操作,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是清产核资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全程协作,担当信息、沟通、协调、条件等具体清产核资工作。村民主理

  财小组应乐观参与,加强民主监视。

  (三)加强检查催促。乡纪委办公室将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催促,强化清查核实结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农村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篇七: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具体工作方法

  

  新屋下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为规范开展清产核资,摸清村集体资产“家底”,按照《大箕铺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

  求,结合新屋下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范围

  1.货币资金: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2.固定资产:分房屋建筑类和其他类;3.农业资产:主要指畜牧业、林业;4.无形资产;5.在建工程;6.库存物资;7.对外投资:主要指短期投资、长期投资;8.债权:主要指应收承包租赁款、预付款、单位或个人借(欠)款、其他应收款等;9.债务:主要指长、短期借款、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10.内部往来;11.资源性资产:主要指集体机动地(不含农户承包地)、草地、林地、园地、水面、滩涂建设用地(不含宅基地)、经济合同等。

  二、清产核资的内容及要求

  1.货币资金:含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短期投资:随时兑换成现金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

  3.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其他应收款等

  4.库存物资:村办公设备及物资、村委会公益、公用物资。

  三、产权界定

  依法划分村财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各类权限。

  四、资产评估

  对村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

  五、公示备案

  1.出具报告。清产核资完成后,要出具清产核资报告初稿(编制清产核资明细表),征求村"两委"干部、部分成员代表等意见。

  2.资产公示。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要在村财务公布栏上公布清产核资报告,公示期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的,重新进行清理核实及公示,再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3.确认备案。清产核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形成清产核资结果决议,并出具专题报告,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如成员(代表)会议要求进行资产评估,可按有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六、建立台账

  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

  用和处置等制度,实现台账管理,并将数据录入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信息服务平台。

  新屋下村清产核资评估小组

  人员名单

  组

  长:

  曹维佳

  副组长:

  何申明

  成

  员:

  曹

  轩

  石兰珍

  曹红佳

  何庆富

  曹中友

  曹政加

  曹祥政

  以上人员是由村“两委”推荐,经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确定。

  新屋下村委会

  2018年7月17日

  新屋下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

  曹维佳

  副组长:

  何申明

  成

  员:

  曹

  轩

  石兰珍

  以上人员是由村“两委”推荐,经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确定。

  新屋下村委会

  2018年7月17日

推荐访问: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具体工作方法 清产核资 农村集体 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