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方案】中共兴隆县街道办事处委员会关于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中共兴隆县街道办事处委员会关于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净化和维护基层政治生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方案】中共兴隆县街道办事处委员会关于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街道方案】中共兴隆县街道办事处委员会关于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中共兴隆县街道办事处委员会关于深化基层党风

“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净化和维护基层政治生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进一步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目标要求

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以压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根本,以自查自纠、认错改错为先导,以严肃查处、强化问责为保障,以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目标,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社区延伸、向纵深发展。通过集中治理,使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基层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显加强,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明显向善向好,为加快建设生态兴隆、富裕兴隆、幸福兴隆、文化兴隆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三、治理范围与内容

(一)重点对象

专项治理对象: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社区 “两委”班子成员;另外还要抓住 “两关键”,即把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作为专项治理的关键部位;把“微腐败”问题多发高发的所站、社区党员干部作为专项治理的关键人群。

(二)重点内容

重点整治和查处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处事不公、作风不实等典型问题。

1、聚焦“微腐败”共性问题。重点整治在办理社保低保、救灾救济等各类惠民政策执行过程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克扣盘剥、挪用私分、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在政府采购中出现的价高质次、暗收回扣、吃拿卡要、懒政怠政等问题;虚列支出、套取资金,隐匿收入、账外列支及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瞄准“不作为、乱作为”焦点问题。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活动,重点查处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纪律松弛、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消极应对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自2017417日开始至201712月底结束,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查处、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49日至69日)

自查自纠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通过“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集中利用两个月的时间(201749日至69日)开展“微腐败”问题自查自纠,给有问题的干部知错、改错的机会。

1、开好党支部专题会议。各支部要注重依靠党内生活解决问题,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会,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对照专项治理重点问题,认真查找问题,积极整改纠正。党支部书记要动员党员干部认清形势、珍惜和把握好组织给的机会,引导党员干部向组织如实说明情况。

2、开展谈话谈心活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党委书记约谈支部书记,纪委书记约谈支部委员,支部书记约谈每一名党员。在约谈过程中,向约谈对象通报治理“微腐败”的形势任务,讲清对有问题党员干部处理的具体政策,要求约谈对象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对是否存在“微腐败”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签订《承诺书》并作出郑重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3、集中开展谈话函询。在自查自纠期间,纪委要对反映基层干部轻微违规违纪、反映问题比较模糊、可查性不强、或反映的问题历史比较久远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对适用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督促被反映干部主动说明情况、提供证据材料。

4、主动纠正整改。按照“分级负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改到位”的要求,全面梳理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实行销号管理;发现党员干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要主动改错,主动退缴违规违纪款物,书面说明情况,经本人签字后一并上报。对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二)集中查处阶段(2017610日至1210日)

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保持严惩“微腐败”高压态势。

1、拓展问题线索渠道。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微信平台,广泛公布和宣传举报反映问题渠道,接受群众对“微腐败”问题的举报。要瞄准“微腐败”问题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问题线索。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查纠“四风”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深挖细刨“微腐败”问题线索。    

2、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纪委要层层“起底清仓”,精准处置问题线索,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一批典型问题,形成惩治腐败的震慑效应。对发现自查自纠中不主动查纠、群众信访举报的“微腐败”问题线索,优先查办,限期办结。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性质比较恶劣的股级、社区干部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查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1211日至1231日)

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纠建并举,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1、完善监督机制,推动责任“硬着陆”。针对服务窗口“微腐败”易发多发问题,全面推行“一函两承诺”制度,即发放惠民资金时,同步发放廉政提示函;针对为民办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行廉政跟踪回访制度,党委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方式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意见,监督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廉洁情况。

2、用好公开武器,看好基层“微权力”。各党支部要扛起主体责任,着力完善基层党务、政务、居务公开等各项公开制度,探索推进基层各项公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拓宽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参与监督的渠道。

3、健全制度规定,推动治理“常态化”。重点围绕群众关切惠民补助、便民办事、低保、医保等问题,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制定严谨细致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使权力运行留有痕迹,推动专项治理纵深开展。

五、保障措施

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瞄准把心,找准关键,强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实。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领导班子负“全责”,“一把手”负“首责”、“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注重以上率下,以身示范、做出表率。推行“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台账记实、履责留痕作为履职的载体和问责的依据。

(二)增强党内监督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做到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纪委切实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各社区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4月底前完成),增强党内监督实效。

(三)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查相关领导的责任;既查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又查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书记熊卫军任组长,纪委书记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所站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年红霞担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县委文件要求,党委书记、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督办,具体负责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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