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右江区交通运输局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2017年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右江区委员会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右江区2017年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右发〔2017〕8号)文件精神和《中共百色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右江区交通运输局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右江区交通运输局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2017年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右江区委员会 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右江区2017年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右发〔20178号)文件精神和《中共百色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投资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交党组发[2017]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强化我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健康发展,提升我区投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会全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百色市经济工作部署要求和区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四区四地一枢纽”建设,全力保发展、促改革、惠民生、强保障,确保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生产力、抓竞争力”的意识,扎实开展“投资环境整治年”行动,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有效的服务方式、更加创新的工作思路、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解决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信誉最好、回报最快”的投资发展环境,着力使我区投资发展环境保障更加有力,服务更加高效,氛围更加浓厚,建设更加快速。     

二、方法步骤

“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从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35日—331)。各单位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市、区两级2017年工作务虚会、经济工作会议、招商引资大会等相关会议精神;学习《广西贯彻落实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实施方案》、《广西贯彻落实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实施方案》、百色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百发〔201611号)等相关文件。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站、专栏、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内容和目的,报道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

(二)自查自纠(41日—430)对照整治重点,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函或电话征询、上门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查摆投资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归类,登记造册,列出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公布整改结果。要严肃查处问题,对影响或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公开通报、警示训诫、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党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各单位的问题清单、整治办法于55日前报送“投资环境整治年”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51日—1231日)。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严肃整治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各单位在严肃查摆单位内部存在问题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发挥职能作用,确定集中整治的工作内容,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内容、措施和成效需形成文字材料1220日前报送本局“投资环境整治年”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内容

(一)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

(二)占用公路用地搭建建筑物的违法行为。

(三)破坏公路设施的违法行为。    

(四)渡口渡船超限超载、乱抬价收费的违规行为。

(五)港口附近采砂船违法采砂的违法行为。

(六)航道占道等的违法行为。

(七)港口码头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八)政务服务工作落实不力、打折扣;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监管不力;办事程序繁琐、政策规定不透明;不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便民惠民政策未落实到位。

四、工作措施及职责

(一)执行统一认定的新标准。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路政执法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在进行罚款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积极推行超限超载非现场监管方式。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加快布设不停车计重检测点,收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证据,连同经确认后的公路计重收费站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通行数据信息,报送至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三)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公路管理机构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四)严格实施安全管理和开展联合执法。按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做好本辖区水路运输行业安全工作,确保水路运输持续安全、稳定。继续联合海事、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渡船、码头进行整改。

(五)严格落实渡船渡口收费制度。加大对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规范管理,督促渡口渡船严格落实收费制度,坚决查处乱抬价收费等现象。

(六)实行常态化巡航检查。加大航道巡航检查力度,及时清理和整治非法占道隐患及问题,确保航道安全畅通,同时加大力度查处港口附近采砂船违法采砂行为,确保港口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落实。

(七)简政放权,优化办事流程,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人员管理,强化学习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认真梳理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根据法律、法规修订以及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和流程图,简化办事程序,为经营业户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并集中力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二)加强沟通,通力协作。要统一思想,服从指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讲求时效,做好此次整治工作。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四)从严整治,严厉打击。要集中力量,治理热点,攻克难关,在重点时间段对重点地段反复整治,确保取得成效。对整治查处的违法违规车辆,要严格依法处理。对暴力抗法、强行冲卡、造谣惑众、煽动闹事或者以其他方式阻碍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整治工作的,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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