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国家级出口花生质量安全示范区发展规划为加快兴城市出口花生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扩大规模,提升水平,进一步增强我市出口花生国际竞争力,促进开放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规划】兴城市国家级出口花生质量安全示范区发展规划,供大家参考。
兴城市国家级出口花生质量安全示范区发展规划
为加快兴城市出口花生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扩大规模,提升水平,进一步增强我市出口花生国际竞争力,促进开放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实施办法》(国质检食〔2014〕2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示范区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中,出口花生示范区是指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推行以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五位一体”的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具备“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示范效果的农产品出口地区。
一、发展现状和重要意义
(一)发展现状。
示范区发展模式基本形成。自2012年起,多次召开示范区建设相关会议,确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示范区建设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对示范区建设负总责,服务业、财政、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调推进,形成了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五位一体”的发展模式。
示范区覆盖面逐步扩大。涉及全市二十几个乡镇强化领导、完善体系、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示范区建设初见成效。示范区内一大批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快速崛起,标准化基地稳步扩大,全市出口花生标准基地发展到60万亩。
示范区农产品质量逐年提升。示范区以建立健全出口花生质量安全标准化、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疫情疫病监测控制、质量安全可追溯、预警通报与应急管理、企业质量安全诚信、多元化国际市场等七大体系为重点,突出源头管理,强化全过程监督,初步实现了“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 的示范效果。
示范区影响力不断增强。我市先后在北京、上海、云南等地举办了示范区宣传推介活动,开辟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对话渠道,增强了消费者对我市出口花生的信心,树立了我市农产品良好国内形象和较高美誉度。
区超对接试点初见成效。组织示范区内企业与大型连锁超市对接,引导超市在示范区建直采专供基地,超市设立示范区农产品专柜以及开设专营店,不断创新对接方式,丰富对接品种,畅通对接渠道,优质花生逐步由出口保障转向全民共享。
(二)重要意义。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示范区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顺应了国内外农产品贸易发展趋势。在新的形势下,加快示范区建设,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示范区建设有利于推动企业按照国际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工,确保农产品符合国际质量安全标准,增强比较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优质安全农产品由出口保障转向全民共享的有效途径。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全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更大范围内推进示范区建设,坚持国际标准,统筹两个市场,有利于推动优质安全农产品由出口保障转向全民共享,满足人民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需要。
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就业增加的重要举措。推行示范区建设,完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体制和生产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利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国际化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就业增加的目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行国际标准,统筹两个市场,打造兴城品牌,促进富民强市”的示范区建设要求,以健全完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为重点,以提升水平扩大规模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撑,夯实发展基础,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我市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出口保障转向全民共享。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领导小组对示范区建设工作负总责,科学规划,统一部署,强化考核,确保实效,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整合资源,协作联动,齐抓共管,有效推进。
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发挥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在示范区建设中的带动作用,扩大基地规模,培育优势产品,发展自主品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面向国内外市场,提高质量效益,扩大市场份额。
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推动国际标准引进推广、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质量安全可追溯等方面创新发展,坚持典型引导,实施分类指导,突出地域特色,逐步实现全区域覆盖。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60%以上乡镇建成示范基地,全市一半以上乡镇建成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制定推广10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发展一批出口规模相对较大的龙头企业;在全省连锁超市推广设立示范区产品专区(专柜)10处以上。
区域性、系统性和行业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形成示范区农产品在国外、省外和省内市场互补发展格局,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居民菜篮子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
吸收、推广国际标准。收集、整理发达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建立标准数据库,在示范区广泛推广使用。参照进口国标准,开展国内外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比界定,明确农业化学投入品、食(饲)用添加剂的准入标准和使用规范,制订、推广出口农产品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开展标准宣传培训。培养一批标准宣传师资力量,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平面媒体、远程教育等现代信息手段,大力宣传培训现代农业种植养殖标准、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推广普及良好农业规范知识,提高农业从业人员在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和经营流通环节按照标准操作的能力和水平。
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和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结合新农村建设、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优化布局,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基地规模化。依据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指导基地高标准、高水平管理,实现基地标准化。依托龙头企业、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基地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五统一”,实现示范区出口基地全备案。
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积极引导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按照相关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市场营销,广泛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质量安全体系认证,实现农产品加工企业全过程的安全有效控制。鼓励相关企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开展全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等已被国际市场认可的标准认证,各相关乡镇要提高示范区管理水平。
(二)健全农业化学品控制体系。
严格市场准入。推进建立农药经营许可制度,逐步实行专营专供。市农发局会同葫芦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制定《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专营管理办法》等制度,对进入辖区内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备案管理。
规范营销网络。积极培育扶持农资经销龙头企业,发挥其主渠道作用,建立直供配送体系,形成“统一进货、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仓储、统一配送”的经营模式,实现示范区基地全部直供。
强化监督指导。指导企业和组织建立经营台账和投入使用记录,形成农业化学投入品“供、销、用”全过程链式管理机制。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明确重点,严格执法,净化市场。加强培训,提高农资专营店经销人员业务水平,强化技术指导,规范种植基地、加工企业以及农户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
(三)健全完善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实现质量可追溯。以出口企业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主体,在产地环境、种植、农业化学投入品采购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收获、储藏、运输、加工、包装、出口各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以农业化学投入品经销企业为主体,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采购、储运、销售等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
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充分发挥现有检验检测资源作用,整合区域内检测设备、技术人员、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扶持龙头企业建设检验检测中心,提高自检自控和为周边中小企业服务能力。鼓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提高检验检测的权威性。
建立完善可追溯信息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并实现逆向查询,逐步建立起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可追溯体系。构建市、乡(镇)二级可追溯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国际市场信息研究,做好信息交流与发布。
(四)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通报和应急管理体系。
大力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农发局依法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立疫情疫病监测控制体系,结合示范区的具体情况,科学制定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及时汇总统计监测数据,做好分析应用。
科学组织风险评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制度,由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组成风险评估小组,收集、汇总、分析国外预警通报以及国内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对监测工作作出动态调整,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时效性、针对性。
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提出整改工作方案并采取相应纠偏措施。兴城市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通报评议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对我市出口农产品启动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提升风险研究能力。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基础研究,跟踪世界贸易组织和主要贸易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监管措施变化,有针对性的提出我市农产品出口企业突破国外贸易壁垒的措施。
(五)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保障市场营销渠道。
加快诚信制度建设。完善诚信征集、评价、披露制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全面发挥诚信体系对质量安全工作的引导、督促功能。企业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源头控制,自觉建立产品追溯和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加强诚信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出口企业自有品牌的比例。
扩大区超对接规模。推动示范区内企业与省内外大中型城市连锁超市对接,建立稳定的营销渠道,抢占高端市场。
推进流通市场建设。根据示范区农产品特色,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保障红崖子花生物流园正常有序运行,增强市场辐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兴城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对兴城市示范区建设负总责。兴城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示范区建设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发局,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制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
(二)动态管理,严格考核。
兴城市政府会同葫芦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管理办法》,对示范区实行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三)加大扶持,优化环境。
积极争取国家促进农产品出口各项扶持政策。财政要加大对示范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打造地域品牌、国外注册认证、市场开拓、质量安全标准培训、应对贸易摩擦等方面的资金扶持力度。检疫、税务等相关部门为出口企业提供贸易便利化服务,商务部门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四)扩大宣传,广泛培训。
在报纸、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辟示范区建设专栏,开展主题宣传报道,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加大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国内外宣传推介力度,树立兴城农产品良好国际形象和较高美誉度,进一步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相关人员的培训,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政策法规宣讲、定期组织有关专家逐级进行有关管理措施、技术规范的全面培训,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