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大名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更好地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大名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大名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更好地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328日至428日,在全县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重点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和机关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及缴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应参尽参,应缴尽缴。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全民参保法律意识,明确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依法缴费责任,确保2016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努力构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保、工伤有助、和谐发展”的社会保障大格局。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率和扩面率达到98%以上,入库率达到100%,建档率达到100%,发放率达到100%,确保做到应缴尽缴,应保尽保;企业养老保险新增1400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新增800人;工伤保险新增800人;失业保险新增600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29日前)

召开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动员大会,分析当前社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各乡镇向县政府递交《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压死责任、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为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社保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乡镇、行政村要对2016年应参保缴费人员和1956年出生到龄领取人员认真调查摸底,为开展续费和扩面征缴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329日至425日)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重点

1.参保范围: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13个档次。参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次性按年度足额缴费。

3.政府补贴:对选择100-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政府为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缴费超过15年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每多缴费1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即在基础养老金每月80元的基础上增加1元)。

4.集中征缴:今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实行银行预存代扣制的方式进行征缴,县联社要及时将扣款名单下发各乡镇信用社,各乡(镇)政府到本辖区信用社领取纸质版扣款名单,并下发各村。村协办员按照缴费名单上的金额通知缴费人员将保费存入缴费卡中,缴费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可通过村POS机、乡镇信用社柜台或ATM机三种方式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卡。参保人员若需调整缴费档次,应在当年缴费前办理缴费档次变更登记手续;当年未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扣款;当年已经完成缴费后变更的缴费档次将在下一年度扣款时生效。

县联社要指定专人负责今年扣款及信息传递工作,每天下午5点前将成功扣款明细以电子版形式传至县城乡居保中心作为入库依据,将扣款失败的人员名单以电子版及纸质版形式传递给各乡镇,乡镇负责下发至各村POS机商户进行信息公示,同时对未缴费人员进行催缴。

加大扩面力度,重点对16周岁以上未参保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引导其进行参保,提高扩面率。2016年新参保缴费人员自行选择档次,村协办员填写《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和《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明细表》,上报乡镇劳保所,乡镇农保员将新参保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将新参保信息传递给信用社办理缴费卡,并及时将缴费卡发放到位。集中征缴时间为43-418日。

5.工作要求:一是县联社要负责POS机的调试和完善工作,保证POS机的正常使用;召开全县POS机商户动员会并就征缴工作进行针对性岗前再培训,全面做好集中征缴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二是各乡镇要制定具体征缴方案,召开本乡镇动员会和村级协办员业务培训会,责任到人,确保集中征缴期间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县城乡居保中心要统一参保登记、缴费办法等操作程序,规范县、乡、村经办行为,并加强对各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四是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全力支持乡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二)职工养老、工伤、失业、城镇医疗保险工作重点

1.扩大覆盖范围。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财政全额合同制工人、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凡本县范围内的城镇居民不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条件人员,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要严格履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违反《社会保险法》将对其进行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兼顾“精准扶贫,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不断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与扶贫工作的有效衔接,成立社会保险服务小组,对我县中小微企业加大宣传力度,使其依法享受社会保障。

2.加大征缴力度。社会保障中心要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限期缴纳。因欠缴数额过大,不能一次性偿还的,由县社保中心与单位按照政策规定签订缓缴协议,分期分批缴纳。能足额清偿的坚决予以清偿,要做到应缴尽缴。

3.实现重点突破。工作中,要坚持全面部署,重点突破。2016年全县企业养老保险扩面的重点是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和法人代表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及获得有关荣誉称号的企业,要带头参保,达到全员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的重点是财政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保要及时,缴费要足额。

4. 实施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中小微型企业在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及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是: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及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补贴时限从缴费时间起计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三阶段:总结通报(426日至428日)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总结通报

县城乡居民保征缴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验收细则对各乡(镇)的城乡居民保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评分排名,每天将征缴进度上报至大名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县电视台进行全县公示;征缴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经验,召开总结大会,对先进乡镇、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总结通报

各成员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于428日前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将予以通报。

四、职责分工

为保证扩面征缴活动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大名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学军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李燕、法制办主任杨云波、人社局局长苗振华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各乡(镇)政府、人社局、财政局、县联社、公安局、民政局、残联、地税局、工商局、审计局、总工会、信访局、法院、工信局、质监局、监察局、国土局、教育局、住建局、卫生局、商务局、交运局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苗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定期向县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在县电视台开设专栏,从动员会当天开始,每晚《大名新闻》后,播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并采取跟踪报道的形式,对参保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弘扬;设立专线电话,主动接受咨询,印制宣传资料,发送到各乡镇、各村;各乡(镇)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把推进城乡居保制度的道理讲清、新政策讲透,使广大群众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是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县人社局负责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组织协调,按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情况;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的推进工作;县劳动监察大队要利用劳动保障年审时机,重点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使社会保险监察职能;县地税局要加大企业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力度,每月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供新办税务登记纳税资料,对未参保单位暂缓办理税务验证、购领发票手续,促其限期办理社保登记,按时缴纳社保费;县公安局负责户籍认定,为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提供死亡人员注销户口证明;县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情况调查,并配合做好其享受政府补贴资格审核;县工商局要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和地税部门提供民营企业基本情况,利用执照年检、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依法参保缴费,对不参保缴费的不予年检;县工信局要把民营企业参保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各企业法人代表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引导和督促企业按规定参保;县联社要配合县城乡居保中心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养老金发放工作,及时互通情况,要在各营业点开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单独服务窗口,在各村布放至少1POS机,方便广大群众缴费,各村协办员和POS机负责人要各负其责,集中征缴过程中POS机负责人要做好保费的预存及已缴费人员的公示工作,村协办员做好对未及时缴费人员的催缴工作;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开辟专栏跟踪报道。

对不依法参保缴费的单位,各有关部门不得对其评先评优、评模;税务部门要采取停供发票、冻结账户直至实行预征;公安部门不予批办单位负责人出国出境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批准购买小轿车等非生产经营性控购商品。

三是强化督导。活动期间,县督查室要不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同时,成立六个工作组,由社保中心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社会保险费的稽核、审核;由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两个工作组,分别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县农保中心成立两个工作组,负责下乡督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县地税局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

四是严格处罚。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度日报告制度。各乡镇负责将参保缴费进度情况每日下午5点前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将各乡镇的情况汇总后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将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参保率达到95%以上并位居前3名的乡镇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落后、参保率低于95%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向县政府写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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