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28号)精神和重庆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启动布置会要求,为确保我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梁平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28号)精神和重庆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启动布置会要求,为确保我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是指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托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以村(社区)为单位,通过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掌握以户籍人口为主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信息,从而推进广大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把各类人员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切实维护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权益,推动实现我市社会保险人员全覆盖,是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转向人员全覆盖的关键举措,是对所有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进行持续性、动态化、精确化管理与服务,推进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基础性工作。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摸清全县人员分布与流动、参保与就业情况,有针对性地促进参保扩面,为制定政策和优化服务提供重要参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渝府办发〔2014〕128号文件统一部署,我县从2015年6月起用半年时间完成全县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城乡五项社会保险的基本信息登记工作。依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在对现有信息资料进行比对清理基础上,通过入户登记调查等方式,以全县户籍人口为主,兼顾外来常住人口等各类群体,全面掌握我县社会保险参保具体情况,锁定应参保人员,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建立完整的全县户籍人员及外来人员基础信息管理库,为就业、社保、流动人员精确化管理,动态掌握城乡居民的基础信息以及完善城乡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性资料。从2016年1月起,每月对数据进行适时更新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管理,为政策制定和社会保险工作提供依据。
三、组织领导
成立梁平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组 长:向业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楚德云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王江凌 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成 员:邓立宏 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县就业局局长
罗勇杰 县国资局局长
石 毅 县公安局副局长
蒋昌仁 县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舒中全 县社保局局长
徐小玲 县医保局局长
郑绍东 县居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推进。同时,成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联络指导组,具体负责联系、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登记对象。我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应登记对象主要分三类:一是本市户籍人口(细分为本县户籍和县外户籍在本县参保两类);二是外地来渝常住人员;三是尚未进行户籍登记的新生儿。
(二)登记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参保信息、就业信息等,详细情况见附件《重庆市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
(三)登记方式。登记工作的具体方式现阶段主要有两种:一是依托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以村(社区)为单位,通过入户调查的形式,按照“一户不少、一人不落、一项不差”的原则,进行普查登记;二是应登记的城乡居民,可主动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完成相关登记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全民参保登记前期准备(2015年6月)
成立梁平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小组成员会议,专题部署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步骤和职责分工,落实人员、经费。将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提供的全县户籍及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数据报送市社保局,对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进行修正和完善,生成较为准确的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尽可能减少入户调查工作量。
(二)全民参保登记实施(2015年7—11月)
1.召开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布置会和业务培训会,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在县级培训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组织相关办所、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业务规范、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2.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张贴通知、悬挂横幅,并借助网络、短信、电视字幕、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全民参保登记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城乡居民认识,积极配合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3.乡镇(街道)按照《重庆市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要求,组织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入户宣传与解释、核对登记、参保信息告知、信息完善、了解未参保原因、动员参保等工作。并将入户核对后的《重庆市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进行整理,按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模板录入形成电子件,连同相关资料或证明材料报送乡镇(街道)。
4.乡镇(街道)将各村社提交的数据进行核对并导入全民参保登记业务系统。对需变更的信息按变更登记相关程序进行维护。并将产生的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
5.县级经办机构要随时关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质量和进度,及时处理各乡镇(街道)存在的问题,办理好县本级业务,及时向市社保局上报请示无法解决的问题。
(三)工作总结和常态化管理(2015年12月)
认真对我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情况、参保登记制度和机制建设、工作组织和配套措施等方面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评估实施效果,进一步完善实施办法、操作流程和规范。从2016年1月起,各乡镇(街道)每月将变化数据录入系统,实行常态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县人社部门要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并组织指导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审核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及维护工作。县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负责提供全县户籍人口和外来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协助做好信息比对工作。县财政部门要落实有关工作经费,保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以乡镇长(主任)任组长、分管社会保险工作的负责人为副组长,民政办、计生办、派出所、社保所等为成员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列为重点工作项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工作力量,配套相关工作经费,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重点组织好入户调查登记相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该项工作将纳入2015年度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
(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县人社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络、报刊、会议培训、印制宣传资料等方式组织好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全民参保登记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集中力量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的宣传工作,组织镇村组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挨家挨户上门讲解,面对面、点对点进行宣传,尤其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和信息采集工作,让群众充分理解,积极配合全民参保登记。
(三)强化服务,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将登记事项纳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内容。在登记中帮助群众了解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解读社会保险政策,及时协调解决群众诉求,真心为群众排忧解难。通过开展登记工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