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方案】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办发〔2014〕23号)和《重庆市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4〕136号)精神及全市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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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

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办发〔201423 号)和《重庆市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4136 号)精神及全市节能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节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一批重点领域节能工程

(一)强化工业节能。一是淘汰落后产能,置换发展空间。2015年确保关停7家煤矿,2016年力争完成4个以上煤矿的关停任务,推动新技术和新能源的使用和推广,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实施1家企业8蒸吨/时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淘汰2台燃煤锅炉,关闭一类控制区4家烧结砖瓦窑企业。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区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二是严格准入标准,控制能耗不合理增长。严格节能评估和审查,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是实施能效提升计划,挖掘现有潜力。加强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贯彻落实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推动重点行业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企业建设能源管控中心。到 2015 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30%以上。

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环保局、区发改委

(二)抓好建筑节能。贯彻落实《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制度、能效测评和标识制度,开展对开发商和项目业主的诚信档案管理。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逐步推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认真执行绿色建材生产和使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执行65%50%的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委

(三)加强交通运输节能。配合市级部门继续做好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推广工作。支持发展甩挂运输。推动车站耗能设施及重点运输企业节油节电改造。加快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公交车报废更新优先采用清洁燃料或新能源汽车,落实好国家新能源汽车有关补贴政策,2013-2015年推广200辆新能源汽车。在交通建设工程中严格执行节材、节水、节能、节地“四节”措施,减少能源消耗。

责任单位:区交委、区环保局、区科委

(四)推进市政和公共机构节能。完善市政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5年内完成市政道路、景观照明的LED等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进一步强化能源统计和监督考核工作。“十二五”期间创建成功一家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积极推动节水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及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十二五”期间全区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

责任单位:区市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培育发展节能产业

(五)培育壮大节能技术装备产业。依托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西南大学、四联集团等科研机构、大专院校、高新技术企业,支持节能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特别是在能源智能化管理、高效照明技术等领域,加快产业化进程。发展新型节能建材,推广节能建筑门窗、建筑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材料和屋面防水保温系统。稳步推行建筑工业化和住宅全装修。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培育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产业化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城乡建委

(六)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业。培育专业化节能服务企业。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楼、区级以上医院、大学和区中小学、大型体育场馆等领域广泛应用。扩大合同能源管理资金支持范围,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定期开展高耗能企业能源审计。推动开展企业节能自愿协议试点。推进建筑领域节能监测,认真执行绿色建材认定及建筑能效测评制度。支持商业零售企业设立节能产品超市。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处理分析系统和信息平台。健全能评工作体系,规范评估机构。

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发改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商务局

三、强化节能管理

(七)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区发改委统筹协调全区节能工作,制定全区节能方案,分解节能目标,牵头对接节能考核。区经信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分别负责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区统计局负责完善能源统计监测体系,其他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八)建立节能预警和工作约谈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3 号文件和《重庆市 2014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北碚区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每年下达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年度节能目标,对能耗异常变动及时进行预警并采取措施。建立年度节能考核约谈和督查制度。

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财政局

(九)强化政策引导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节能补助资金,统筹整合区级节能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逐年适度增长。安排经费保障能评工作。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制订节能产品推广方案,鼓励居民购买节能产品,3年内推广高效节能光源6万只。落实好国家节能专用设备、节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务等,鼓励企业开展融资租赁。落实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实行用气阶梯价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对八大高耗能行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高耗能单位产品能耗强制性限额标准和超限额用能惩罚性电价政策。落实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政策。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商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金融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城乡建委

(十)加强节能统计监测和监察执法。加强能源基础统计调查和数据审核评估。推进公共机构用能在线监测平台建设。推动扩大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范围工作,逐步推动节能联网监测平台建立。贯彻落实《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一系列政策。严格执行地方能耗标准特别是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加强全区节能监察执法,重点加强公共建筑、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监督,强化节能管理制度落实。加强对项目能评实施后期监督检查,开展能评落实情况检查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节能监察职能。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经信委

(十一)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做好“每周少开一天车”“节能医生进家庭”“节能管家在行动”“我是节能小天使”等系列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发改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十二)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各区级有关部门要及时与对应的市级部门做好对接工作,制定本行业的节能工作细则,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完成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节能减排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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