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体育场地是增强人民体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提高竞技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政府提供社会公共体育服务的必备硬件条件。为更好地掌握现有体育场地现状、使用及其发展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方案】乳源瑶族自治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
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体育场地是增强人民体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提高竞技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政府提供社会公共体育服务的必备硬件条件。为更好地掌握现有体育场地现状、使用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更好地科学配置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推动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新时期我县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了解我县体育场地的数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分析体育场地发展现状,研究发展对策,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网络,逐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需求。
二、普查目的
(一)全面了解、掌握全县体育场地数量,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的体育场地状况,即体育场地类型、结构、分布和使用管理等基本情况,为完善我县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制定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基础数据。
(二)了解、掌握全县体育场地发展变化特点,为贯彻《全民健身条例》、《乳源瑶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以及深化全县体育改革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
(三)为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场地建设和使用宏观管理,调整体育场地建设投资方向和建设结构以及制定体育场地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三、普查范围
全县各系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各类体育场地(除解放军部队、武警、铁路系统外)。
四、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内容主要是体育场地所属单位基本情况、场地基本情况、大型场馆运营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是体育场地所属单位基本信息情况。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电话、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行政区划码和城乡划分码、单位所在详细地址、所在系统、隶属关系、单位类型、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单位场地从业人员总数、2013年收入合计和支出合计。
(二)体育场地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场地代码、场地名称、场地分布、场地归属、建成年份、场地规模、投资金额、场馆从业人员人数、运营模式、对外开放情况、年开放天数、平均每周接待健身人次、收入合计、支出合计和场地专项指标。
(三)大型体育场馆运营情况,主要是反映大型场馆的经营使用情况,包括收入指标、支出指标、承担各种活动天数、承担各种活动次数。
五、标准时点
2013年12月31日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乳源瑶族自治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丽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邬宝华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邓筱俊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曹国秀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谭群英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赵建宇 县教育局副局长
以及各镇分管体育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国秀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文体旅游局(体育),具体负责体育场地普查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办公室人员从县文体旅游局、县教育局抽调。
各镇、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组成专门机构开展普查工作,同时指定1名领导和联络员负责专项普查的日常事务。
七、组织实施和普查方法
本次普查根据属地原则进行,按条块结合方式组织实施,自下而上逐级上报、汇总普查数据。
县级普查机构负责对所辖体育场地普查工作进行布置、检查和督促,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检查、汇总和上报。
县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的普查工作。
县旅游部门负责协调全县旅游系统的普查工作。
各镇、各单位普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所属(学校除外)场地的普查工作。
八、进度安排
我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阶段(2014年1月15日前)
1.制定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县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3.印发县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4.制定普查工作计划;
5.印发相关文件及体育场地普查各种表格。
(二)布置、培训阶段(1月15日至2月1日)
1.召开全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会议;
2.各单位制定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联络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并于2014年1月20日前上报。1月25日前,完成普查员的培训工作。
(三)实施阶段(2月1日至3月31日)
1.正式启动体育场地普查登记工作;
2.3月31日前,各镇、各单位普查机构完成场地普查登记和普查数据录入工作;
3.县普查机构对全县体育场地的普查登记表和数据进行抽查、审核;
4.迎接市普查机构对我县普查登记表和数据进行抽查、审核;5.县普查机构按市的要求逐级汇总上报体育场地普查数据。
(四)总结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1.总结、上报全县普查工作情况;
2.公布普查数据;
3.编辑印制县普查统计资料。
九、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由县普查机构组织实施。普查机构根据普查登记表使用全国统一的普查软件进行基础数据录入和处理,逐级汇总上报普查统计表。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制定质量控制细则。实行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对普查培训、调查登记、报表填报、数据审核和汇总分析等各个环节工作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制度。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市、县普查机构对辖区内的普查数据采取随机抽样与重点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事后质量检验。
十、普查数据管理
对本次普查取得的数据等有关资料,由县体育部门及相关单位妥善保存并认真研究,进一步发挥体育场地普查的作用。
十一、奖励和处罚
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深入细致的工作,需要各系统、各行业的协作配合,各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专门指定1名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岗位和目标责任制,并按照《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普查工作结束后,对在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普查工作有关规定的普查人员,由普查机构进行批评教育。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普查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予以处理。